- +1
东莞第三法院清溪法庭这一调解案例,全市年度典型!
近日,东莞市调解协会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东莞市典型调解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共收到全市各类调解组织申报的101篇案例。
基 本 案 情
不满调岗
33人集体离职后诉至法院
陈某等33人原是东莞某实业有限公司的研磨工。2020年1月,因不满公司调岗,他们集体离职,并于同年7月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赔偿金、工资差额、加班费等共计近200万元,理由是公司不考虑他们的利益调整岗位,降职降级、降低福利待遇,并雇佣临时工,不让员工加班,以此减少绩效奖金、伙食补助,借口环保问题故意刁难员工,采用记大过的处分逼迫老员工辞职。
用人单位对此向法院“喊冤”,表示公司为涉氮、磷废水企业,2019年9月被列为镇环保治理的对象,为配合环保整改,公司调整了上班时间,导致很多员工认为无法加班、收入减少而陆续离职。陈某等33名员工所在部门因涉及污水排放问题,整改后仍无法达到现行环保要求,才被迫停产,于是公司作出调岗处理。
用人单位表示,调岗前虽没有与员工协商,但有告知员工按照新岗位计算待遇,除加班费以及其他浮动待遇外,工资收入跟原先相差不大。陈某等33人集体辞职后,恰逢春节和疫情,公司无法招聘新员工,很多外贸订单无法进行,生产经营陷入了困境。
纠 纷 化 解
调查情况、了解诉求、两次开庭
一个月后促调解
鉴于本案主体众多、双方争议较大,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清溪法庭收案后,首先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调查案件情况,详细了解双方的诉求。
因双方分歧较大,承办法官先后两次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案件争议的焦点:一是现有证据是否足以证实公司因环保问题对原告所在部门进行停产;二是若按照公司主张,原告所在部门关停是环保因素导致,公司直接调岗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是否合理合法,有无其他妥善安置措施。
在查明事实真相,厘清当事人责任的基础上,法官随即展开调解,逐个分析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和证明力。
法官先后多次分别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沟通协调,从诉讼成本、诉讼周期、诉讼风险等方面进行分析,使双方对各自的主张有更清晰、理性的预判。之后一个月,法官又组织双方进行多轮谈判,双方差距不断缩小,后达成调解协议。33名员工与用人单位一致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已于2020年1月10日解除,公司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金以了结纠纷。
案件调解后,双方均对这一结果表示满意,并对法院尽心尽力调解表示感谢。最终,调解协议履行完毕,这一群体性劳动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调解心得
“五步走”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承办法官龙为分享了本案的“五步”调解心得:
01
掌握案情,把握先机。在调解之前,务必收集相关信息,了解纠纷的性质、起因和经过,了解双方当事人诉求。
02
因案施策,因人施策。在调解过程中,掌握当事人心理活动,根据案件的性质、难易程度和当事人的个性等确定调解方案,注重运用不同的调解方法。
03
厘清责任,释法说理。调解纠纷、处理案件,必须在查明事实真相、厘清当事人责任的基础上,依照法律、行业惯例等进行。
04
借助外力,扩大共识。除了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外,还要注重发挥诉讼代理人的作用及其中关键少数如员工代表的号召力和说服力。
05
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化解纠纷同时也是一次普法宣传教育。法官在办案的同时,还可以从企业经营管理和长远利益出发,对企业的管理漏洞进行问诊把脉,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企业改善管理、防范风险,从源头上减少纠纷。
点击查看
2020年度东莞市十大典型调解案例完整名单 往 期 回 顾
☞ 省首创!东莞第三法院引入行业协会辅助化解建设工程纠纷
☞ 东莞第三法院5名法官入选首批人民调解专家库!
☞ 痛心!点蚊香引发火灾致两人死亡,法院社区联调助家属获赔
☞ 最强和事佬!他们获封“金牌调解工作室”和“金牌调解员”
来源 | 东莞市调解协会、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通讯员 | 钟紫薇
责 编 | 李奕缘
原标题:《东莞第三法院清溪法庭这一调解案例,全市年度典型!》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