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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辽法院 | 警示——麻雀虽小,违猎必惩

2021-01-15 22:3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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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双辽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国某涉嫌非法狩猎一案。

被告人国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罚金3000元。这是双辽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今年首次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开庭审理审结的案件。

审查查明:

2020 年9月9日,被告人国某在其位于双辽市某镇的自家院内利用粘网非法狩猎野生麻雀,于2020年9月1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国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未提出异议并在公诉机关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随着法官陈霞敲下法槌,不到15分钟该案即审理完毕并当庭宣判。本案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切实提高了办案效率,有力地推动了“繁案精办,简案快办”的办案模式,进一步强化了犯罪嫌疑人认罪服罪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双辽市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审判护环境”,进一步加大对野生动物及环境保护类案件的审理力度,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和《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凡是没有针对特定的野生动物物种并且在实施中不是人为控制的狩猎工具,均是非人为直接操作并危害人畜安全的狩猎装置,包括但不限于粘网、电网、猎夹、铁夹等在各地称谓不同的工具;以放火、围网、哄赶等方法对某一类或者某群野生动物进行围堵,可能导致该种群在特定时期或者区域毁灭性消失的,均属于歼灭性围猎。

来源:双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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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双辽法院 | 警示——麻雀虽小,违猎必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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