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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学区房”做卖点?重罚! 我市严查房地产消费领域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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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市市监局获悉,2020年,我市对房地产消费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共立案查处24件,罚款121.6万元。其中以“学区房”概念违规炒作房产的情况最为典型。
据了解,2020年全年我市市监部门实地检查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408家,下达责令整改25份,行政约谈19次,集体行政指导130人次,立案查处24件,罚款121.6万元。其中一典型案例《某公司对商品房功能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获评 “2020年度江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例”。
整治中发现以“学区”作为项目的主要卖点,支撑楼盘较高的销售价格和销售量的情况最为典型。2020年度我市共查处13个楼盘存在虚假宣传学区、不明码标价、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违规行为,共有7家涉及虚假宣传、虚假广告、违法广告,其中4家和学区宣传有关。
据市监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国家教育法规和政策,并无“学区房”的概念,住宅楼盘在完成交付前,教育主管部门不会对学区进行划分。相应的,在广告宣传上也严禁使用“名校”“学区房”等宣传语。入选省十大经典案例的楼盘,就是以“学区”作为项目的主要卖点,通过现场说明的形式宣传楼盘一定能划入市区内某学校,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其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构成对商品房功能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市监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45万元罚款。
来源:晚报汇生活 九江报业融媒记者 陈沽玥
原标题:《用“学区房”做卖点?重罚! 我市严查房地产消费领域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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