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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有回应 诉求有着落】镇江法院开展代表联络纪实

2021-01-17 12:1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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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民之所需 干民之所盼

代表委员汇民声、聚民意、传民情,是连接人民群众和法院的重要纽带,他们传递着民情、指引着航线,镇江法院坚持“主动、经常、深入”的工作方针,不断健全完善联络工作制度和机制,拓展联络渠道,精准对接,强弱项、补短板,让建议提案落地有声。2020年,镇江法院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3件、政协委员提案12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落实民生诉求有温度

关注百姓生活,体恤群众冷暖。“希望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给予司法支持。”数名人大代表将此条议案提交京口法院。

随着社会老龄化日渐加剧,群众对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的呼声也日趋高涨,加装电梯是便民举措之一。镇江某小区居民因老楼改造加装电梯,但住户朱某以侵犯自己权利为由多次进行阻扰,该幢居民以排除妨碍纠纷将朱某诉至京口法院。因系民生工程,京口法院高度重视,指定民一庭庭长承办该案。经审理并听取多方专家意见后,综合考虑判决朱某禁止作出针对加装电梯的妨碍、阻止行为,不得再对因增设电梯进行的相关小区改造(包括自来水管道、污水管道以及燃气管道的改造)作出妨碍、阻止的行为。

为了更好落实代表意见,助力老旧小区改造,京口法院主动与住建部门对接,根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计划,及时将案件生效判决书张贴在相关居民区,公开案件处理情况,为公民行为提供规范指引;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引导。

此外,针对代表提出的物业纠纷较多,业主意见较大等问题,全市法院简案快审,注重调解,妥善快速审结了一系列案件。在协助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上,全市法院开展了许多有益探索,建立健全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各法院与所在地住建部门、司法局建立多元化解物业纠纷平台。向物业公司提出针对性建议,督促物业公司在今后的物业服务过程中积极提升服务水平。鉴于物业欠费纠纷中,物业服务是否到位较为专业且矛盾争议较大,推进建立专业化、有公信力的第三方评估机构。

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既与城市发展相关,更与人民福祉相连。全市法院精准落实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努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保障产业发展有力度

“进一步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难题”“加快以破产方式推进烂尾房地产项目”这是部分代表的呼声。

镇江法院因势而谋,应势而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是否有序进行?新冠疫情给企业发展带来哪些困难,引发哪些潜在的矛盾纠纷?带着问题,带着牵挂,镇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汤小夫,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子敏,率先带队走访企业界省、市人大代表,主动回应企业法律需求。

“疫情当前,对企业也是一种挑战”,省人大代表、丹阳眼镜商会会长、万新集团董事长汤龙保介绍,万新企业因为良好的形象和口碑,企业的复工率已达到95%以上。汤龙保建议法院对涉民营企业金融互联互保纠纷案件中,慎重对担保企业采取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加大对当事人的保护。汤小夫为汤龙保送上镇江中院为企业量身定做的《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示手册》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并主动添加微信好友,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此外汤小夫率先垂范带队进网格,赴丹阳市丹北镇城中村宣讲民法典,对村内170多名中小企业负责人防范化解企业法律风险作专题辅导,赢得企业家纷纷点赞。

围绕产业强市和“六稳”“六保”,镇江法院制定4个方面28项工作措施,推动提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让企业发展如鱼得水。优化破产案件审理工作机制,加速推进华晟生物发电公司、恒福公司“美澜园”房产项目重整,通过破产清算使德龙港务公司等106家企业有序退出市场,清理债权债务80多亿元,盘活闲置土地1400余亩、厂房73万平方米,宏鑫绿洲公司300亩土地闲置10年后重获利用。镇江中院推动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和“破产资产池”实体化运行的做法,得到省政府、省法院肯定并推广。

推进改革创新有深度

“去年我就提出来是否可以电子送达,法官办案多、精力有限,把送达工作外包,让法官从事务工作中解放出去,集中精力去办案。没想到今年就全部做到了,这是非常不容易的。”市人大代表马淳沂在代表座谈会上如是说。

疫情防控期间,线下诉讼活动按下了“暂停键”,送达程序在整个审判流程中“卡脖子”现象愈发突出,为解决这一关键症结,2020年4月初,镇江中院在全省法院率先建成一体化集约送达平台,与中国邮政集团镇江分公司签订外包服务协议,以“信息跑路”+“邮政跑腿”,落实法律文书集约化送达,方便群众诉讼的同时为法官减负、为审判提速。着力打造“集约化诉讼服务中心”,该项目被评为全市“十佳法治惠民实事”项目。

明确“失信者黑名单”程序是部分代表关注的话题。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是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而创建的法律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纳入失信名单”的具体操作程序,镇江中院于2020年1月8日制定下发了《关于严格规范“纳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限制出境”措施的通知》,从严格规范程序、严格适用条件、提升惩戒的精准性、畅通救济渠道、严格责任追究等五个方面对“纳失”“限高”“限制出境”等线上惩戒措施的运用进行了进一步规范。此外,为在省内率先实行主动履行裁判义务信用激励,对1801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修复,旨在通过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在执行工作中“刚柔并济”,保障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及时听取意见建议,善于开展自我革命,坚决捍卫公共利益,准确把握社会心理需求,这是镇江法院开展改革创新的导向,也才能真正改到人民群众心里去。

编 辑:仲 新

校 对:吴 贝

审 核:孙彩萍

来 源:1月15日《江苏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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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呼声有回应 诉求有着落】镇江法院开展代表联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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