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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检”阅(1)︱闽侯检察:护航民营经济“爱你没商量”

2021-01-17 15:3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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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民营经济

“爱你没商量”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闽侯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牢牢把握“要‘锦上添花’更要‘雪中送炭’”理念,主动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复工复产、落实“六稳”“六保”,特别是通过健全办案机制、坚持打治并举、聚焦解决难题、创新服务对接等务实管用举措,全方位、多维度构筑起联络服务民营企业、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综合保护体系,做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让法治成为民营企业家的“定心丸”,赢得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

健全办案机制

精心构筑救企“防护网”

立足平等保护,建立民营企业家、小微企业主涉罪案件办理“一结合、两贯穿、四必查”机制,即一律采取“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审查案件方式,确保客观全面把握案情;一律将审查是否有羁押必要和是否采取救企举措贯穿于办案各环节、全过程;一律审查评估案件对企业经营带来的影响、是否有逮捕必要、是否有起诉必要、是否有判实刑必要。坚决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做到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符合缓刑条件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无需羁押的提出取保候审意见,释放尽可能多的司法善意,避免“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努力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

2020年以来

闽侯县检察院依法对涉民企案件:

�� 不捕7人

�� 不诉16人

�� 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12人

�� 对可不判实刑的依法提出缓刑量刑建议49人

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典型案例

在办理残疾人张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中,检察官实地走访了解到张某某是残疾人,曾获评县“养殖大户”“自强模范”等荣誉,其蛋鸡养殖场现年产值达1500万元,是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残疾人扶贫开发基地,对当地农民就业、农村脱贫和乡村振兴有较大贡献。县检察院综合考虑其认罪悔罪态度好、危害后果较小、主动开展异地生态修复等因素,经公开听证审查后,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养殖场办理后续用地审批。2020年6月,省市残联分别致信表扬。

坚持打治并举

用心构筑保企“防火墙”

加大力度惩治破坏市场秩序、侵害知识产权等危害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各类犯罪,既依法快捕快诉,有效震慑犯罪,更用心强化追赃挽损,努力让企业安心经营、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市场经济管理漏洞等深层次问题,立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邀请专家学者共同研究把脉,确保聚焦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精准推进治理,为民企营造更加公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0年以来

共办理破坏民营经济发展犯罪36件46人,其中:

�� 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影响企业经营的犯罪案件8件15人

�� 扰乱市场秩序犯罪2件3人

�� 侵犯企业财产权益犯罪2件3人

�� 组织专家咨询研讨15人次

�� 发出检察建议5件,督促整改到位

典型案例

在办理被告人吴某甲、吴某乙以倾倒渣土破坏交通、指使他人恶意阻工等非法手段强揽某民企工程涉嫌强迫交易犯罪案件中,县检察院坚持快捕快诉与追赃挽损结合,检察官在案件审查批捕阶段,多次走访受害企业,听取企业意见;走访第三方机构和专家,核实追赃挽损金额;作出批捕决定后,提出继续侦查具体意见,夯实证据基础,为快诉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审查起诉阶段,积极推进认罪认罚,成功督促被告人退赃,在较短时间内帮助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

聚焦难点问题

真心构筑护企“保护盾”

紧盯民企合法权益受侵害自行收集证据难、卷入经济纠纷被立为刑事案件撤销难等问题,坚持将心比心、换位思考,真心将企业遇到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当成自己的事,切实强化监督举措,助力民企有效维权、摆脱讼累。

2020年以来

通过部署开展涉企案件立案监督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调查核实,

● 督促侦查机关立案2件,有效保障民企合法权益;

● 督促撤案5件,有效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经济纠纷问题;

●推动监督清理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工作常态化,全年督促撤销“挂案”25件;

● 加强涉企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协调解决1家龙头企业因被超额查封而无法获取银行信贷支持问题,助力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迅速复工复产、走出经营困境。

典型案例

在清理“挂案”过程中,检察官调查发现陈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案公安机关自立案侦查起近一年未进行任何处理,陈某某系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该案其公司生产经营及个人家庭生活交往均受严重影响。县检察院经深入审查和调查后,认为该案系民事纠纷,被错误立为刑事案件,遂依法通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一件久侦不决的案子尘埃落定,陈某某“揪心事”终于得到了解决。

创新服务对接

贴心构筑助企“畅通桥”

着眼于民企现实司法需求,出台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九条意见,梳理管用举措和工作指引,深度了解民企所思所想、所困所惑,谋前做实防范化解风险工作,贴心服务创新创业创造,引导民企集中精力创业、大胆创新创造、心无旁骛发展,帮助民企对制度保持预期、对市场保持底气、对事业充满信心。同时,设立企业家工作室,开通检企“直通车”平台,建立涉企信访申诉案件快速办理和流转等机制,畅通涉企诉求表达渠道,更加便捷高效办理落实企业诉求。

2020年以来

加强与工商联、企业家联合会、行业协会以及大学城高校互动,拓展民事行政检察联系点,聘任工商界检察联络员和经济金融法专家咨询委员,精准对接司法需求。一年来,共梳理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常见法律风险点18处,组织专题讲座10场,深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30余次,发放“法律政策包”15份、发出检察建议6份,帮助建章立制20余项,最大限度降低、减少和避免企业法律风险。

典型案例

县检察院在办理福建某电力有限公司检验员徐某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中,经走访调查了解到企业受肺炎疫情影响运营困难,技术人才流失严重,徐某某系技术骨干。考虑到徐某某案发后认罪态度好,涉案企业赔偿到位并取得谅解,县检察院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认真梳理企业存在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安全隐患排查不及时等安全生产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检察护航一直在路上

2020年的过去不代表检察机关护航民营经济工作的结束,“检察蓝”护航民营经济一直在路上。2021年,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依法保障民企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并重,把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落实“六稳”“六保”的重中之重,不断改进和加强工作,积极为新时代闽侯经济高质量发展超越贡献检察力量。

[ 第522期 ]

文案丨焦莉萍

编辑丨陈 晨

审核丨林品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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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两会“检”阅(1)︱闽侯检察:护航民营经济“爱你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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