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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来,岳阳法院扫除哪些“黑恶”,重点介绍来了

2021-01-18 14:4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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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新媒体工作室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中央部署,2020年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年。三年来,岳阳两级法院充分履行刑事审判打击罪恶职能,深入开展专项斗争,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95件716人,依法追缴、罚没涉案资产4.5亿余元,发出司法建议79份。

其中,全国扫黑办督办的“7.24”专案全部审结,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判处涉案被告人刑罚,长江岳阳段非法采砂基本禁绝······

依法审结严重破坏岳阳城区经济社会秩序、影响恶劣的廖九斤等29人涉黑案,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中院、临湘法院、湘阴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今天,小编梳理了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重大案件,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01

被告人廖九斤纠集被告人涂征兵及汤毅(因犯故意杀人罪于2017年被执行死刑)等人在岳阳城区混社会,在岳阳城区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30余起。

廖九斤、涂春波、孙时海等人的犯罪活动,致2人死亡、3人重伤、多人轻伤,给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岳阳城区的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破坏。

综合各被告人在该组织所涉犯罪中所起作用、犯罪事实、对社会危害程度及其他量刑情节,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29名被告人中,廖九斤等3人被判处死刑。

02

2000年以来,张强虎先后纠集王建平、谈卫文等人,在益阳市、岳阳市湘阴县等地开设赌场、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并非法控制湘、资部分水域的砂石行业,涉案金额达700余万元。

综合各被告人在该组织所涉犯罪中所起作用、犯罪事实、对社会危害程度及其他量刑情节,湘阴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张强虎等11人不服,提出上诉,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03

2013年至2017年,以李世民、孙道兴为首要分子,孙云青、宋来业、齐耿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非法控制长江临湘市江南镇水域的砂石资源,通过有组织地实施非法采矿、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盗采价值七千余万元江砂,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扰乱了社会秩序。

综合各被告人在该组织所涉犯罪中所起作用、犯罪事实、对社会危害程度及其他量刑情节,临湘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李世民、孙道兴等8人不服,提出上诉,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04

2002年3月,刘丹军暗中指挥或直接率领被告人肖方敏、王安定、张志武等人,对其他团伙成员实施暴力伤害,初步形成了以刘丹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先后实施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放高利贷、强迫交易等犯罪行为。2017年,刘丹军又组织成员在长江临湘水域儒溪宝塔段、湖北洪湖伍家瑶段非法盗采江砂。

综合各被告人在该组织所涉犯罪中所起作用、犯罪事实、对社会危害程度及其他量刑情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刘丹军、陈成、肖方敏等9人不服,提出上诉,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05

自2014年起,王玉林、刘涛三为控制长江江砂资源,逐渐形成了以王玉林、刘涛三为组织、领导者,其余人员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通过非法采矿、聚众斗殴、妨害公务、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行贿等违法犯罪活动,控制了长江监利县白螺镇、洪湖市螺山镇沿线水域江砂资源,违法所得5000余万元。

综合各被告人在该组织所涉犯罪中所起作用、犯罪事实、对社会危害程度及其他量刑情节,临湘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王玉林等19人不服,提出上诉,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06

2016年至2017年10月,以陈长平为首要分子,刘晓军、钱强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长江岳阳市云溪区至临湘市儒溪段水域非法采砂,通过有组织地实施非法采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行贿等犯罪活动,盗采价值一亿余元江砂,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社会秩序。

综合各被告人在该组织所涉犯罪中所起作用、犯罪事实、对社会危害程度及其他量刑情节,临湘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陈长平、刘晓军等7人不服,提出上诉,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End-

制图 | 杨子旋

原标题:《三年来,岳阳法院扫除哪些“黑恶”,重点介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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