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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时间|立足职责敢亮剑 扫黑除恶护平安

2021-01-18 19:3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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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彰显正义的人民战争,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国家长治久安。

自2018年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厦门市检察机关严格贯彻落实相关部署,紧扣三年为期的总目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持续向黑恶犯罪发起凌厉攻势,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贡献检察力量,打击有力、办案规范、整治深入、群众满意,交出一份有高度、有广度、有力度的成绩单。

01

利剑出鞘斩黑恶

助力社会治安持续向好

2018年4月1日凌晨,厦门集中攻坚涉黑组织第一枪在海沧区青礁村正式打响——以颜某敏为首的农村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骨干成员在一夜之间落网,还牵出了多名“保护伞”。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案件移送湖里区检察院。

▲检察机关对颜某敏等24人涉黑案件提起公诉

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厦门破获涉黑第一案,涉案组织成员多达24人,有的犯罪事实还发生在十几年前,证据的收集、完善存在不少困难,案件卷宗共有200多册,同步录音录像光盘有1000多张……检察办案团队攻坚克难,仅用24天就完成审查,并将案件公诉至湖里区法院。

2018年11月30日,法槌落下,被告人颜某敏等人以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串通投标等12项罪名及不归责于组织犯罪的2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1年至2年不等。该案是全市首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涉黑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

老百姓痛恨什么、厌恶什么,就打击什么、铲除什么。把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摆到突出位置,2018年5月,市检察院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带领全市检察机关尽锐出战。

三年来,我市检察机关重点聚焦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对群众关注的工程建设、资源生态等黑恶势力屡现的重点领域精准发力,对“沙霸”“村霸”等欺行霸市现象重拳出击。落实挂牌督办案件领导包案责任制度,发挥“头雁效应”,全市两级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等院领导积极带领团队,参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24件。

▲办理全市首例、全省规模最大“套路贷”涉恶案件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的黄某育等19人“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非法采矿、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陈某荣等12人涉生态恶势力犯罪团伙,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诈骗等犯罪活动的陈某伟等1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批为非作歹、祸害百姓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受到法律制裁,社会治安持续向好,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02

持续依法精准办案

高质量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如何把涉黑涉恶案件办成铁案,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我市检察机关严把案件质量关,坚守“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底线,秉持“依法规范办案,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的原则,尽力做到不漏一案、不漏一罪、不漏一人,还人民以公平正义。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对35人作存疑不捕,对侦查机关认定涉恶的案件24件排除认定,追加认定27件案件为涉恶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改变侦查机关定性9件54人。

▲检察官依法提前介入涉恶犯罪案件

黑恶犯罪,务必要深挖彻查。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可为后续案件快捕快诉奠定扎实基础。2018年,我市检察机关探索建立的“三延伸”提前介入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推广,为提前介入工作提供厦门范本。

“三延伸”,意即从立案后介入延伸至立案前介入,从介入个案延伸为介入涉黑恶类案件,从介入案件审查批捕、起诉延伸为介入涉黑恶线索价值的评估。全市检察机关着力破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信息不足的问题,特别是针对侦查机关线索初查情况的监督空白点,以侦查机关未立案的涉黑恶犯罪线索为抓手,拓宽监督视线,三年来,先后8次指派20人次采用“三延伸”介入涉恶线索103条,提出侦查建议157条,线索核查取得明显成效。

▲检察官提审涉黑案件犯罪嫌疑人

黑恶犯罪大多属于集团作案,涉案人数多,侦破、审理的难度往往要大于普通刑事案件。我市两级检察院坚持准确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不同危害和参与程度的人员依法区别对待,引导认罪认罚人员争取宽大处理,推进分化瓦解犯罪组织,促进查明案情、收集证据,依法及时惩治犯罪,提升诉讼效率。

例如,在办理颜某敏等人涉黑案、陈某伟等人涉黑案中,通过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均仅用3.5天即完成庭审工作,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2018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已对62件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与多部门联动形成扫黑合力,我市检察机关加强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的衔接配合,加快办案进程。同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强化法律监督,三年来,共纠正侦查机关漏捕2人,纠正遗漏同案犯7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52起,针对个别侦查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取证程序不规范,发出4份检察建议。思明区检察院办理的黄某育等19人“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诉讼监督案例。

03

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确保“破网打伞”“打财断血”打深打透

黑恶势力长期盘踞一方,大多与“保护伞”深度勾连。衡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如何,是否依法打掉了一批人民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是重要检验标准。

翔安公安分局原局长、翔安区政府原副区长(挂职)杨某忠,正是以颜某敏为首的农村黑社会性质组织为非作歹的“保护伞”之一。2018年,经市检察院审查,1999年至2018年间,杨某忠利用职务之便,在案件处理、工程施工纠纷处理、职务提拔或调动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颜某敏等13人送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2018年,杨某忠涉嫌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由市检察院依法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2019年9月23日,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杨某忠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40万元,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40万元。这一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破网打伞”典型案例及2020年度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

三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坚持“三个必须”和“三长背书”制度,持续将摸排“保护伞”线索作为办案必经环节,深挖“案中案”。在办理涉黑恶案件的过程中,紧盯黑恶势力坐大成势,非法获取经济利益、政治荣誉,被免予或减轻处罚等关键环节,深入研判,深挖彻查,落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零线索背书制度。

同时,开展对已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关于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的“回头看”工作,并对1999年以来办理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绑架(致死)以及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刑事案件等重大恶性案件,涉枪涉爆案件、群众反映强烈且多次举报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深挖彻查。重点围绕立案监督、不起诉、抗诉案件的审判结果监督,排查是否存在腐败问题和“保护伞”线索等情形。经过全面排查,向市扫黑办移送10条线索,供下一步开展深挖彻查工作。

落实线索双向移送、案件协同攻坚、一线联合督导、常态会商协作。我市检察机关与纪委监委加强协同作战,严惩司法工作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的“四项协作”经验做法被全国扫黑办转发推广。

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不铲除,专项斗争整体成效就会大打折扣。三年来,我市检察机关持续开展对刑事裁判生效的涉黑涉恶犯罪财产刑执行案件相关数据的核查,形成涉黑涉恶生效裁判的财产刑名单,对其中涉及财产刑的涉黑涉恶案件60件388人的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跟踪。通过多种方式督促立案,确保财产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04

善用检察建议正本清源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扫黑除恶不只是一道如何惩治犯罪、维护治安的考题,更是一套整肃风气、服务保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综合性考卷。

三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围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反映强烈的治安乱点和行业乱象问题,依托“四大检察”职能,在办案中深挖黑恶势力犯罪根源,剖析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漏洞,通过制发切实可行的检察建议书,实现“一案一整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打击犯罪向综合治理、堵塞漏洞延伸。截至目前,已针对社会治安、金融放贷、教育卫生等十大行业领域存在的问题发出159份检察建议。

▲市检察院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送检察建议

例如,翔安区检察院在办理“校园贷”案件的过程中,就校园管理漏洞问题向厦门某职业学院制发检察建议,获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检察建议提名奖。

思明区检察院在相关金融放贷“保护伞”案件中发现,银行在贷前调查、贷款审核、发放等环节存在流于形式、把关不严等问题,对涉案多家银行发出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高度重视,严格贷前实质性审查,完善贷中管理和贷后监管,加强风险排查。海沧区检察院在办理周某平等人涉恶案时,发现相关单位存在严控新增违建不到位和处置违法建设不及时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检察建议落地有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持续深化。

同时,我市两级检察院结合检察职能和办案工作,通过参与联审、检察建议等方法,提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村两委换届情况“回头看”,推动村霸、宗族恶势力、老人会等问题治理。

三年来,共参与村居“两委”候选人资格审核人数5061人,建议撤换6人,在对已经选任出来的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开展“回头看”工作中,查出4人曾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并将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备案。

05

持续加大宣传攻势

多维度全方位营造良好声势

从街头巷尾到网络云端,从答嘴鼓到微电影……2018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持续加大扫黑除恶宣传攻势,注重宣传实效,从全面铺开向深入内涵式转变,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同阶段的要求,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营造强大宣传声势,不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市、区两级检察院借助主流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站多端”等新媒体深入开展以案警示、以案释法宣传工作,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威慑力。三年来,共发布宣传文章1452篇,以扫黑除恶巡讲进社区、校园、单位等方式助推扫黑除恶,指导或参与进入社区、校园宣传42次,受众近23600人次。

▲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一批富有新意的宣传作品获得群众好评、社会各界认可:市检察院原创动漫短视频《“蓝月帮”覆灭记》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第四届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征集展播十佳微动漫作品;集美区检察院拍摄《青春无贷》微电影,获上级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转发;翔安区检察院干警以闽南语“答嘴鼓”形式演绎的《扫黑除恶人人来》,在厦门南洋职业学院专场活动中,获网络三大直播间同步直播,累计点击观看人数达118.2万人次……

兵威已振,势如破竹。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仍将是检察机关的工作重心和惩治犯罪的发力点。

展望未来,我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推进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和拓展专项斗争成果,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厦门建设。

原标题:《两会时间|立足职责敢亮剑 扫黑除恶护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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