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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检察建议“点亮”十里长街

2021-01-18 19:3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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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检察建议“点亮”十里长街

2021年新年伊始,将乐县环城东路景观灯、路灯一片明亮,虽已是寒冬,但每当夜幕降临,街面变成光的海洋,马路两旁的灯光像两条长长的火龙,热情迎接过往的行人。晚上九点正值学生晚自习下课,街面华灯高照,一片平安祥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该路段能够亮起来,源于将乐县检察院发出的一份检察建议。

环城东路景观灯

晚自习学生下课路段

审查案件

翻阅卷宗

将乐县检察院在审查交通肇事类案件中发现,本县环城东路路段交通事故多发,据统计,近三年该路段发生八起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办案人员通过翻阅卷宗资料发现,该路段的事故多发与城市照明配套制度不完善有一定关联。多起交通肇事的当事人均反映该路段夜晚光线较暗,视觉效果不好,影响行人和行车安全。

交通肇事类案件

现场调查

核实隐患

承办检察官在收到当事人反映后立即对该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并拍照取证,确认该路段两侧设置有学校、商业楼、饭店、宾馆、民宅以及汽车维修、建材销售商铺等,人流量相对较大。然而该路段的路灯多为景观灯,实际发挥照明作用的投射灯数量较少,且多处损坏,亮度不足。设置的路灯部分灯光被树叶遮挡,也会造成该路段多处昏暗,易使人造成视觉疲劳,存在安全隐患。另路灯早晚开、关灯时间设置不够科学,没有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控,遇到突发天气,路灯管理处没有灵活地亮灯为市民提供便利。

现场调查

核实隐患

发出建议

消除隐患

道路照明设施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对亮化城市、保障交通安全、维护社会治安起着重要作用。在充分调查核实后,将乐县检察院根据《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向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加强城市照明系统的监管和维护,及时排除故障,升级亮度,消除隐患。

汇报研究

维护更新

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向县政府汇报研究,决定投入专项经费140余万对城区照明工程进行维护升级,在辖区内多个路段新增路灯140杆,改造升级投射灯473盏;安排路灯维护费57.9万元,更换维修灯罩3529个、更换(加装)灯具3648套、维修配套设备43套、更换电缆线6742米,并将上述升级改造情况书面回复检察机关,同时反馈将按照检察建议实现城市照明管理智能化、加强多家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合力,确保公用照明设施管理到位,维护到位,责任到位。

以点带面

全面升级

除环城东路外,在三华南路、龟山东路、新和路、龙池等路段,以及在部分小区周边都不时有工程作业车在排查故障路灯,增建新路灯。截至目前,将乐县城区各路段已改造完毕,重焕光彩。

排查故障

新增路灯

一纸检察建议,点亮了城市回家的路,也堵住了社会管理漏洞、维护了社会治安、保障了群众安全,确保群众在灯火辉煌中迎接新春佳节的到来。

|延展阅读

关于“检察建议”,你了解多少?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方式。

检察建议有五种类型,分别为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和其他检察建议。

再审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解书进行监督的一种方式。

纠正违法检察建议主要适用对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问题以及公安机关、刑罚执行机构等的执法活动中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违法问题进行监督。

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中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方式。

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针对履行检察职责中发现的社会治理、单位管理等漏洞,向有关部门提出的完善治理、加强管理的建议。

为了进一步增强检察建议刚性,提高检察建议效果,2019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对监督事项的调查核实和检察建议书的制发程序、督促落实机制等进行了细化完善,为检察建议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提供了更加明确具体的依据。

原标题:《一份检察建议“点亮”十里长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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