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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扫黑除恶收官之年 切实维护铁路平安

2021-01-18 16:3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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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上级检察机关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工作大局突出位置,围绕福建铁路行业和铁路建设领域,精心谋划、多措并举、纵深推进,切实维护平安铁路建设。

全院一盘棋,有序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01

谋划部署,研究制定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最高检等上级的通知要求和统一部署,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落实方案(试行)》。方案明确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组织架构、打击重点和具体要求。严格落实责任,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构建了由党组统一领导,扫黑办综合协调,各职能部门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扫黑办负责统筹协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定期接收公安机关扫黑办线索摸排数据,对接福建省院和南铁检察分院扫黑办,及时、准确报送涉黑涉恶案件信息。

02

成立检察专班,确保扫黑除恶精准有力

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贯彻落实江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一案四专班”要求,院党组专题研讨并通过《关于成立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扫黑除恶检察专班的报告》,由院领导带头,组织精干力量,成立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检察专班。

03

加强理论武装,提升政治定力

多次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检委会,各业务部门组织专题学习扫黑除恶规范性文件,从“两个维护”的高度对上级的会议精神进行再学习再领会,把全体检察人员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上级机关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政治立场,坚持决心不变、责任不变、力度不变,确保专项斗争各项部署落地见效,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围绕一条路,深入一线走访调研

01

检察长带队协调、排摸调查

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前期工作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统一、工作衔接不顺畅等问题,主动牵头协调铁路公安、法院,就铁路运输生产、铁路建设等领域,可能涉及的黑恶势力犯罪情况、表现方式、打击重点、法律适用等问题深入交换意见,为开展专项斗争创造良好的协作平台。

实地走访站段,与宁德站党委书记、副站长以及汇丰公司负责人等开展座谈,了解铁路企业生产经营中是否存在黑恶势力情况;走进火车站商铺、铁路货场和车间,针对欺行霸市、胡乱设卡等铁路运输领域可能“涉黑、涉恶、涉乱”问题进行排摸调查;深入铁路车站派出所,了解辖区内扫黑除恶开展情况及案件办理情况,重点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解答扫黑除恶法律适用等问题,强调要防微杜渐、抓小抓早,加强配合,形成打击黑恶势力合力。

组织人员赴沙县人民检察院、三明北车站派出所开展专题调研。调研小组通过召开座谈会、案件线索研讨、线索摸排台账收集等形式了解路地结合区域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情况,强调路地检察机关共同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凝聚合力,形成震慑。

02

深入开展调研,实地走访货场

贯彻落实南铁分院《扫黑除恶重点行业整治工作计划》,党组会研究制定《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调研方案》,抽调力量走访公安机关相关支队、所队,调取执法资料,查看是否存在涉黑涉恶线索,是否存在不规范、不公正执法等可能存在的“保护伞”问题。

走访调研福州东站派出所及其辖区内的三三建材市场。听取派出所介绍辖区内货场运营模式,了解辖区内货场治安情况,并调阅卷宗;走访三三建材市场,查看先前本院办理的发生在该地的两起刑事案件现场,与货场管理人员开展座谈,要求其加强管理,杜绝安全隐患,合法合规经营。

针对福州车务段诉求,多次听取该单位干部和职工意见,查看是否存在黑恶势力控制货场、把持货场经营等可能涉黑恶问题。

对莆田站、莆田站派出所及其所辖的莆田东货场开展调研,听取货场负责人和一线工作人员的意见,查看是否存在黑恶势力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扰乱货场生产经营秩序的情形。调研走访后,找到问题症结,及时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并向相关单位提出建议。

03

走访辖区内站段,与铁路单位开展座谈

配合协助分院督导组对福州车务段、福州车辆段、福州车站、漳州车务段、厦门片区等站段进行了督导检查。听取了各站段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工作进展及取得的成效,对下一步工作的推进提出建议,并就各站段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遇到的难点、重点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

扫黑办成员多次走访闽南地区铁路建设单位厦门枢纽指挥部、铁路客货运单位漳州车务段及龙岩车务段等一线站段,针对铁路领域是否存在黑恶势力,黑恶势力在铁路领域有何种表现形式等问题,与干部职工展开座谈。

信息互通,形成打击合力

01

建立涉黑涉恶等敏感案件信息通报机制

加强与福州铁路公安处、厦门铁路公安处沟通,就案件信息通报工作达成共识,并会签《加强案件信息通报工作联席会议纪要》,明确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通报的案件信息范围、定期通报时间及方式,确定由案件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的法制监管部门对接,确保涉黑涉恶等重大敏感案件信息通报及时,办案程序衔接顺畅。

02

召开联席会议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升办案质效,形成扫黑除恶合力,确保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与福州、厦门两地铁路公安处定期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联席会共15次。检察机关与铁路公安机关结合自身职能特点,就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及案件线索摸排情况进行了通报,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明确下阶段的努力方向。

03

依法提前介入

提前介入福州铁路公安处侦办一起疑似恶势力团伙实施的“仙人跳”案件,期间多次会同分院刑检部门、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刑庭人员研究案情,提出补充完善证据建议,明确管辖范围,深入研判案件是否涉及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本院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本案不属于黑恶势力犯罪和移送管辖的建议后,密切跟踪该案后续处理情况。

发出检察建议,加强综合治理

01

向厦门铁路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

通过走访调研发现,厦门铁路公安机关辖区内铁路周边治安环境并不稳定,影响铁路建设、铁路运输生产安全,依法向厦门铁路公安处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研判黑恶势力犯罪特点,加强与地方司法机关联系,形成打击合力,共同维护铁路治安秩序。

02

向福州、厦门铁路公安发出检察建议

针对三明相关部门办结的盘踞三明北站7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中反映出的路地衔接不畅等问题,依法向福州、厦门两地铁路公安发出检察建议。福州、厦门两地铁路公安处均对我院提出的检察建议予以落实回复。

03

组织专班实地走访,推动检察建议落地

接到回复后,本院组织专班明察暗访公安机关整改落实成效。派员前往三明等地,实地走访三明北站派出所等九个派出所,深入三个站段及周边商户了解公安机关整治情况。经走访调研,发现公安机关已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检察建议书的要求切实加以整改,畅通铁路与地方公安的信息沟通渠道,车站周边的乘降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深挖彻查,确保除恶务尽

01

开展线索摸排

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三个不放过”的要求,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案件进行自查,摸排案件中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自查表经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审批后,交由扫黑办存档备查。

截至2020年12月底,共摸排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40件172人;摸排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87件205人;摸排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部门办理的督促履职案件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7件;控告申诉案件2件。扫黑办根据两高两部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恶势力犯罪团伙的司法解释,对上述案件再次核查。核查重点关注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罪名,并对照认定黑恶势力犯罪的基本条件,对3人以上实施的共同犯罪案件予以深入摸排分析,向检察长作专题报告。

02

加强线索核查

收集铁路公安关于治安案件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统计表,对公安排查涉黑涉恶线索所涉及的案件重新调卷核查,并制作核查台账,由核查人、带队负责人签字背书,归档备案。先后排查公安机关21个所队办理的4368起治安案件,深挖案件背后可能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等线索。通过细致阅卷、询问办案人员相关情况,精细筛选,串并分析,重点核查一人多起、多人违法及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疑似涉黑涉恶案件39件。

积极发动宣传,营造专项斗争工作氛围

一方面,与铁路干部职工面对面座谈,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义和内容,同时了解铁路企业运营、商户入驻、站段治安状况等情况。另一方面,向铁路职工发放扫黑除恶问卷共计274份、应知应会宣传单及扫黑除恶线索联系卡,重点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情况、解答扫黑除恶相关问题,鼓励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得到铁路职工和商业经营者的好评。

扫黑办还制作扫黑除恶宣传手册,向福州、厦门火车站广场辖区内的酒店、商铺发放,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加大力度营造扫黑除恶宣传氛围。

福州铁检院将坚决落实党中央、全国扫黑办、最高检的决策部署,持之以恒、坚定不移地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高质效办理黑恶案件,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健全长效常治,以“四大战役”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不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原标题:《决胜扫黑除恶收官之年 切实维护铁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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