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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智慧法院建设简讯(第156期)-乐都审判执行科技化建设成效斐然

2021-01-18 17:0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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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法院、阳光法院、智慧法院

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智慧管理

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

【编者按】“群之所为则事必成,众之所举则业必胜”。本讯旨在分享、交流各地智慧法院建设经验与工作措施,通过示范、引领推动全省整体进步。

乐都审判执行科技化建设成效斐然

近年来,在省市法院的大力指导和院党组的精心谋划下,乐都法院遵照上级法院“坚持以应用为中心推进现代化科技化法院建设”要求,紧扣审判执行第一要务, 大力推进信息化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应用,坚持以信息化办公办案为手段,以智慧审判、执行、服务、管理为目标,促使乐都法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逐项审判执行质效稳步提升。

一、强化应用培训 落实主体责任

结合我院实际制定详细的信息化推进方案,并通过召开信息化推进会及在本院微信工作群密集等方式发布各类与信息化推进及应用相关的内容和消息,进一步强化全院干警对信息化应用的认识、明确要完成的任务和落实信息化推进的主体。采取邀请省高院、市中院信息技术人员来我院进行系统操作培训与本部门工作人员不定期针对不同部门需求进行培训以及召开信息化联络员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及协同政治部、督查室跟踪督促检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大培训力度。通过本院信息化领导小组对全院干警进行信息化能力考核以及邀请省高院、市中院信息技术人员来我院对干警进行考核等方式,检验干警的信息化应用水平,亦借此全面掌握干警信息化实际应用能力,以便一对一地对信息化应用水平较弱的法官强化培训,从而确保人人过关。通过院党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本部门多措并举的强力推进和全体干警的认真学习和实际运用,本院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在省市两级法院对我院信息化应用评估“回头看”中,院庭长和法官们充分展示了娴熟的操作能力和对各个应用系统的精准理解和适用能力,得到评估组高度赞许。

二、力推网上办案 注重方便快捷

通过在诉服大厅和各个基层法庭摆放“移动微法院”宣传易拉宝和循环播放青海网上法院和“移动微法院”的宣传视频,以及在巡回审判和法制宣传时向群众发放宣传图册等措施,积极向当事人及律师进行宣传并指导青海网上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移动微法院”的使用和操作,从而让群众切实领略上述系统的开通和运行让他们足不出户就可进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开庭和调解等相关业务。2020年全年网上立案1114件,跨域立案35件,网上缴费1098件,电子送达1937件,通过远程视频(监狱数字法庭)网上开庭45件,微法院调解案件106 件。疫情期间,积极通过网上立案、缴费、调解和互联网法庭等平台为当事人提供云端司法服务,及时在线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做到了疫情防控不停步,审执主业不断档,司法服务不掉线。不仅极大地受益于群众,也大大提高了法院司法服务水平和优化了办案资源的配置。

三、运用电子卷宗 网上同步办案

根据省高院2020年工作要点,进一步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化应用,全面落实法官是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扎实贯彻案件全流程在系统内操作、所有证据材料在系统内生成并应用,内部材料系统内制作并实时添加为电子卷宗的要求,全力推行“线上办案”“线下动脑”的办案模式,促使法官树立起电子卷宗的主要作用是应用而非归档的理念,并切实感受信息化带来的人力减负、高效办案和质效增幅等益处。审管办通过日常抽查和数据提取等方式,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及个人进行密集通报,对通报后怠于随案生成或生成不及时、不完善的部门及个人(包括承办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及所在庭室负责人)的相关通报数据汇总后按月上报政治部,并纳入年底绩效考核。目前我院电子卷宗“线上一遍操作”的现代化科技办案模式已成常态化。

四、全程跟踪管控 加强审判监督

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院党组根据《全省法院2020年工作要点》及《院庭长利用信息化平台监管案件质效参考(1)》的相关要求,要求院庭长利用审判流程静模式监管平台、重大敏感案件监管平台、智能审务督察平台以及大数据服务和管理等平台对立案、分案、结案、归档等各个节点进行全程动态跟踪管控,以加强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切实提升审判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目前,院庭长利用各信息化平台对所有案件已实现有效监管,切实做到了所有案件数据化、平台化、可视化和智能化。此举不仅加强了对审判工作流程的核查和监督管理,亦严格杜绝了超审限案件。院庭长监管案件的意识明显增强,法官办案规范性亦得到显著提升。

五、推进司法公开 保障公平公正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司法公开,以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20全年我院共计公开案件流程信息4506件,执行流程信息1273件,庭审公开961件,公布裁判文书4443篇,文书公开率为100%。公布失信人总数为187人,限高197人,司法拍卖5次,成交金额202.8万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26 篇。上述各项信息的合法公开切实做到了以公开促公正,用公平树公信的工作目的,大力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并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宗旨;

六、加强类案检索 统一法律适用

针对院庭长缺乏审判监督管理手段和方法的现象,院审判委员会率先组织审委会成员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并要求全体法官积极通过青海法院工作平台中“法律资源服务”、“法制罗盘”、“文书智能编写”及“诉讼风险评估”等系统或模块进行类案检索。在撰写文书过程中可通过类案检索参考类案判例文书,学习法言法语,以此提高文书写作水平,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通过类案检索找出以往具有指导意义的裁判规则,统一裁判尺度,可有效杜绝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发生。今年我院法官在院党组的严格要求下,在积极利用类案检索统一法律适用的理念和实际运用下,本年度我院上诉案件144件,发重改判仅15件,发重改判率为10.42%,发重改判率同比下降55.2%,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95.4%,同比上升0.3%,案件质效进一步提升,在全市法院中名列前茅。

七、评价案件质量 总结审判经验

“三评查一审核”是全力落实司法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基本原则的重要抓手,是实现“案件要精审”工作要求的可靠保证,也是加快推进审判管理与监督机制落地见效的有效手段。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本部门全程在线将裁判文书和庭审评查案件随机分至评查法官的办案系统,由评查法官结合案件对该案的裁判文书、庭审过程进行评查,由各庭室负责人对本部门网上办案的结案信息进行专门审核,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对本院所有发重改判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并对所评查的案件出具相应的评查专报(2020年我院集中评查2019年-2020年至今发重、改判及长期未结案件共59件),以此定期通报评查结果,评价案件质量,总结审判经验。

八、利用绩效数据 考量法官业绩

依据省高院规定的审判绩效考核指标,充分运用各类信息化应用系统平台可对接数字法院办案系统、系统数据实时更新以及统计区间可自行选择的特性,为法官业绩考核提供详实透明的信息数据,公开透明的绩效数据,客观有效反映了每一名干警的工作业绩,彻底杜绝了以往数据不准、核查费时费力的不足和弊病。每季度、每半年和全年根据各类案件数据和信息化应用操作数据的提取和汇总,对审判运行态势进行科学分析并汇总,以便院领导及时掌握审判运行趋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工作部署,从而不断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

投稿须知:各地法院投稿请通过cocall报送省高级法院审判管理和信息技术处毛嘉琪。

原标题:《青海智慧法院建设简讯(第156期)-乐都审判执行科技化建设成效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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