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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2021-01-18 12:3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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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有奖举报新冠肺炎疫情线索的

通 告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疫情防控,坚决打好疫情防控总体战、人民战、阻击战,呼吁广大居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积极举报有关违反防控措施的行为,具体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外地来张返张人员,未按防控要求向所在村、小区进行登记报备的。

2.瞒报、谎报、漏报活动轨迹,其本人或亲属刻意隐瞒旅居史等相关信息的。

3.在居家隔离观察期间私自外出的。

4.个体药店、诊所未经批准私自售卖退烧药品或不按规定登记咳嗽、抗病毒等敏感药品信息的。

5.私自办培训班、开棋牌室以及举办其他各类聚集性活动的。

6.公职人员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来张返张不主动报备的。

二、举报方式

1.举报人可直接向县防控办和县纪委、监委进行举报,县防控办电话:0313-5213236,县纪委、监委电话:0313-5216055。

2.举报人需要提供被举报人姓名、住址等详细情况。

三、有关要求

1.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线索后,须询问清楚并如实记录,及时交由相关部门处置。

2.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根据举报内容贡献大小,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予以相应奖励,奖励金额300-1000元。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第一举报人。

3.一旦发现上述行为,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如实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进行核实。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通告自2021年1月18日起执行,至疫情防控结束时废止。

张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

编 辑:张彦欣 连椿蜚

责 编:吕慧琴

总 监 审:郭海龙

转载请注明:美丽张北

原标题:《张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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