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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小心转错账,“手滑”的责任谁来承担?

2021-01-18 16:2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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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就在一瞬间,

一个不小心转错了,

那可怎么办?

粗心转错账

去年2月11日,邓先生收了货款,通过微信转了6050元给一位微信名为"李"的好友。但这名好友,并不是他要转账的上司。

“把钱转过去大概几分钟之后,我问李总收到没有,他说还没有收到,我就把转账记录拿给他看,李总就说你转错人了。”发现自己转账转错人,邓先生立马给对方发微信表明这笔钱转错了,希望对方能够退回。

“晚上10点34分,对方在微信上把钱收了,我就打视频电话给他,他就把我拉黑了。”邓先生表示,对方虽然是自己的好友,但他们并没有联系过,他也不清楚对方的身份信息。因为自己的失误,邓先生只有自掏腰包,重新给上司转账。

为要钱款诉上法庭

事情发生后,邓先生委托代理人将这名微信好友诉至临沧双江县人民法院。

邓先生诉讼代理人表示,“原告通过微信平台查到被告的联系方式,便打电话给被告,被告不接电话,被告收取原告6050元款项拒不退还,造成原告经济损失。”

审判员在庭上表示,庭前已经依法送达传票,但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依法进行被告缺席审理。

被告应返还不当得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没有合法依据,收取了原告通过微信转账方式转入的6050元,造成原告损失,构成不当得利,被告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

今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如果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法院提醒,碰到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收钱方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把不当得利返还给当事人,避免因不当得利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微信支付团队称,一旦发现类似“转错账”事件,若与收款方协商无果,建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同时,用户可以通过拨打95017或在微信搜索腾讯客服小程序联系客服,“在保护用户隐私的前提下,客服会尽力协助双方沟通。”

来源:都市条形码

原标题:《一不小心转错账,“手滑”的责任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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