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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通告

2021-01-18 20:0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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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通告

全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流动厨师: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根据《甘肃省商务厅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餐饮住宿业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以及省、市市场监管局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推进会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设置体温检测台,确定专人督促进店人员扫码测温、佩戴口罩、1米间隔距离保持。参照《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相关场所消毒指引》,对经营场所及外环境进行消毒。储备足够数量的消毒、防护等疫情防控物资。加强人员健康管理、晨检和个人防护,及时掌握和报备返岗从业人员情况,凡是从疫情高风险地区来的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隔离期间实行2次核酸检测,中风险区返岗人员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同时,保持经营场所通风、干燥和清洁,且各项工作确保责任到人,有据可查。商场超市、年夜饭承办单位要针对春节期间人流量大、聚集性强的情况,强化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春节期间市场安全。

二、严格落实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采购的食品原辅料一律索取符合要求的购销凭证、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并进行验收登记。生鲜肉、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必须实行电子追溯管理(索取“电子一票通”或自行录入电子追溯平台)。进口冷链食品购进单位必须在货物到达目的地24小时前如实填报《甘肃省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单》,上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932-6961330,电子邮箱:ltxscjgj2020@126.com),且全部进入“总仓”(东门市场4号商铺,由临洮县裕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运营,联系电话:18794979999),待核酸检测合格、消毒后方可出仓进入销售及餐饮单位。同时,能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入境货物通关单、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总仓出仓证明及“电子一票通”,并在醒目位置公示。生鲜猪肉必须具有“两证一报告一票据”(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非洲猪瘟检测报告、销货票据)。冷链食品(国产、进口)经营使用单位涉及冷链食品的环境、清洁及转运工具、办公环境、排水系统及从业人员必须每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销售冷链食品、生鲜肉、水产品必须严格进行登记。全县范围内自建及租赁冷库一律向所在地乡镇市场监管所或执法队进行报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按上述要求落实相关责任和措施,一经发现将从严从重查处。

三、严格落实50人以上集体聚餐“双报备”制度。即聚餐当事人要对聚餐人员旅居史进行核查,向宴席承接单位报备人员数量及信息,禁止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参加聚餐;宴席承接单位要提前1日向所在社区或村委会报备疫情防控方案、餐饮单位关键岗位从业人员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及聚餐举办人提供的聚餐人员信息。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流动厨师必须有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同时,按照上述聚餐要求进行人员核查和报备,并提前3日向所在地市场监管所或村级协管员进行聚餐备案,做好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各项工作,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和因聚餐引发的疫情传播。此外,集体聚餐还要落实好“公勺公夹”“口罩手套”“剩菜打包”“食品留样”等要求。

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5日

临洮融媒

编辑|马 星

责编|赵建民 杨 阳

编审|谭明强

总编|边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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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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