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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人民日报刊文报道北流法院附城法庭副庭长姚春艳的先进事迹

2021-01-18 19:2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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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8日,人民日报刊文《广西北流法院附城法庭副庭长姚春艳——结案不结束亲情》,报道了北流法院附城法庭副庭长姚春艳在家事案件审理方面的经验和取得的成绩。全文如下:

广西北流法院附城法庭副庭长姚春艳——

结案不结束牵挂

本报记者 李 纵《 人民日报 》( 2021年01月18日 第 11 版)

“您放心吧姚法官,我们小两口现在日子过得挺好,肯定不会再闹离婚了。”听到电话那头的答复,广西北流市人民法院附城人民法庭副庭长姚春艳欣慰地放下电话,结束了这次案件回访。

▲姚春艳法官

“这是我去年6月办理的一起离婚案件。刚结婚的小夫妻因为家庭琐事闹离婚,我了解情况后判断他们是一时冲动,便耐心劝说,最终成功调解。法律规定,调解和好至少6个月后才能重新起诉离婚,因此我才会在此时回访。”姚春艳说,她会时不时地翻出过往的卷宗回访,因为心里总会记挂。

▲姚春艳法官案后回访

2010年,从广西大学法学院毕业的姚春艳到了北流市人民法院工作,2013年任法官后一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其中以家事案件为主。“刚上手时困难很多。”姚春艳说,那时她刚毕业不久,当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对她指责、谩骂甚至威胁时,她只能隐藏内心的委屈,努力镇定下来继续调解,下班后自己回家偷偷哭。

“‘清官难断家务事’,和其他民事案件相比,家事案件有其特殊性。这类案件的发生往往权利义务关系复杂,一旦处理不好,会导致一系列问题。”姚春艳说。

▲姚春艳法官在讨论家事案件

这些年来,姚春艳办理的案件既有赡养老人、抚养小孩的问题,也有夫妻感情不和的离婚纠纷。“我也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为人妻为人母,我深切体会到家事案件并不能一判了之,而是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姚春艳感慨颇深。

办案之余,姚春艳常常思考如何改善审理方式。从一名新任法官到如今的广西全区法院办案标兵,经过几年的经验积累和认真思考,姚春艳从家庭伦理、情感修复、心理疏导、和睦家风、权益保护等5个维度出发,总结形成了一套工作法。

▲“五维”工作方法

“情感修复,就是根据夫妻双方感情状况,细化、区分具体情况,适用冷静期制度挽救婚姻。”姚春艳介绍,在她去年审理的一件离婚纠纷案件中,夫妻双方因为各处一地打工,沟通交流减少而产生隔阂。通过调查得知两人育有一儿一女后,姚春艳敏锐地察觉到该案存在调解可能,双方的婚姻有挽回的余地。于是,她采取巡回审判形式上门办案,和妇联干部一起,与两口子聊天沟通,经过反复交流,最终夫妻双方和好,当场在调解笔录上签名。

▲姚春艳法官在调解家事纠纷

“当然,调解不成的案件要及时公正审判,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在案件中要关爱老妇幼,维护每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姚春艳介绍,这套工作法,体现的是“柔情司法、调判促和”的工作理念。如今,她的工作法正在广西全区法院家事审判工作中推广。

在姚春艳看来,结案并不是履职的结束,不仅要争取“案结事了”,更要注重后续家庭和谐稳定和当事人之间感情的修复与维护。正是在她的不懈努力下,一个个小家庭重归和睦。

▲姚春艳法官工作日常

审理各类家事案件1012件,开展心理疏导36次,进行家事回访78人次……这些年来,姚春艳的努力换来了许多小家庭的稳定,更维护了社会大家庭的和谐。2020年12月,姚春艳被评为全国家庭工作先进个人。

“看到一对对夫妻重归于好,看到孩子有一个完整的家,看到老人老有所依,看到兄弟姐妹之间相亲相爱,我感到付出再多也值得。”姚春艳笑着说。

原标题:《赞!人民日报刊文报道北流法院附城法庭副庭长姚春艳的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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