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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邀请社会中介机构以竞争方式 选任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2021-01-18 18:3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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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定办法》等有关规定,梧州中院决定邀请社会中介机构以竞争的方式选任本院受理的梧州市万辉商务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和梧州宏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的破产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破产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梧州市万辉商务投资有限公司

梧州市万辉商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辉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8日,营业期限从2010年11月8日至2030年11月7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梁启天,股东为梁启天、张宇丽、叶伟雄及梧州市柏实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2500万人民币,核准登记机关为梧州市行政审批局。万辉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对房地产业的投资,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建材、农产品批发零售;房地产开发经营。初步审查,万辉公司的主要资产是位于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西南大道362号的四季广场房地产,该房地产的第1至35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全部抵押,抵押债权约1.4673亿元,公司债务总额有待调查。四季广场确认出售的商铺430套,出售面积约10548.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9098.51平方米),购房户已经按《购房合同》交纳部分或者全部购房款。

(二)梧州宏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梧州宏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通公司),成立于1993年04月08日,法定代表人为胡裕烈。公司注册资本为301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3010万人民币。股东为胡裕烈、陈妙卿,持股比例为75%、25%。对外投资了梧州汇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但已注销。公司登记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出售、出租地面建筑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宏通公司开发的位于梧州市万秀区富民二路的“合富花园”属于梧州市限价房民生工程,占地面积28亩,8栋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酒店式公寓1.5万平方米,住宅60227平方米,其余为地下停车位),共500套限价房,其余为酒店式公寓。宏通公司资金断链后,住宅业主自筹380万元自建,约200户购房人装修入住,住宅已完成五方验收但未完成竣工验收未达到交房条件。一栋酒店式公寓200套尚未完工,如要整体达到验收条件,后期需要投入约5000万元进行续建。另宏通公司名下的梧州市长洲区龙新村的茅山地块已经被法院拍卖,成交价1.496亿元。初步统计,宏通公司扣除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1.2亿元信贷债权后,剩余总负债约2亿元。

二、申报条件

1、已入选广西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一级中介机构;

2、申报机构在近三年内有从事重大复杂破产案件管理人的工作经验,具有丰富的房地产破产案件工作经验;

3、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申报机构申报时,应承诺在法院指定其担任管理人后在梧州市具有固定办公场所。

三、申报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应在2021年1月22日17:00前递交书面申报资料(可邮寄),逾期不接受申报;

2、参与申报的中介机构提供的书面资料需一式十三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3、如有意同时参加竞争两家公司的管理人,请在《邀请函回执》中注明。《邀请函回执》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确保报名中介机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填写准确,否则由中介机构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四、申报文件要求

参与申报的中介机构自行编制申报文件,申报文件应包含下列事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规模以及拟推荐具体履行管理人责任的工作人员规模、学历、相关执业等情况;

2、申报机构近三年内参加破产案件的工作情况,尤其是在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类似案件重整成功经验、烂尾楼续建成功经验、500人以上维稳事件处置成功经验等;

3、如担任案件管理人,拟开展工作的主要思路和方案,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流程、解决方案、工作进度报告制度等;

4、担任管理人的未结破产案件数量及进度情况;

5、管理人报酬方案;

6、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者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五、选任规则

报名截止后,由梧州中院破产案件管理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将中介机构列入候选名单,报送梧州中院破产案件管理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管理人及备选管理人名单,按照程序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最终确定梧州市万辉商务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管理人和梧州宏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的管理人及1-2名备选管理人。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联系人:杨玉萍

原标题:《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邀请社会中介机构以竞争方式 选任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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