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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丨家长注意!这些培训机构不再具备办学资格

2021-01-19 10:4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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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以下民办教育机构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源流失,存在自行停办事实。经审查及局务会研究,普洱市思茅区教育体育局拟终止以下四家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资格并注销办学许可证,现予以公示。

1.与拟终止办学教育机构的相关主体如有异议,请在通知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思茅区教育体育局联系,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2.办学许可证注销后,办学机构不再具备办学资格,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

3.与培训学校有债务的单位和个人,在通知期间与培训学校进行债务清算;各教育机构要妥善处理终止办学期间的各项善后工作,并对财务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提醒家长把孩子送往有办学许可证的教育机构就读,保障孩子安全、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让孩子阳光、快乐、健康成长。

受理电话:3023611

思茅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1月11日

来 源 | “思茅教育”微信公众号

编 辑 | 李颜 曹琦涵

监 审 | 梁荔

原标题:《提醒丨家长注意!这些培训机构不再具备办学资格》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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