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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推进!巨鹿县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业通知
巨鹿县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关于做好商贸流通等企业复工复业
的通知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变化,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双胜利”,按照柔性管控原则,现将商贸流通、大型商超、快递物流、加油站等企业复工复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工范围
(一)企业范围:商贸流通、大型商超、快递物流、加油站
(二)人员范围:在企业工作的所有人员(现住巨鹿县域内,未去过中高风险地区)
二、复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
(一)企业复工复业申请书
(二)企业员工名单
(三)企业员工工作证样式
(四)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
三、出行要求
复工复业企业凭三证(身份证、工作证、河北健康码或7日内核酸证明)出入小区及各卡口。
四、培训要求
申请复工复业的企业,需要由企业对所有员工进行疫情防控培训,并将培训记录、照片2日内发商粮局备案。
五、企业须知
复工复业企业需门店疫情防控措施到位、认真核实员工信息。企业如存在弄虚作假、防控措施不到位,县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商粮局将一律封停整改。
六、承办人员
王国生 电话:4313262 手机号码:18733942999
张绍军(加油站) 手机号码:13903290396
附件1:企业复工复业申请书
附件2:企业员工名单
附件3:工作证样式
附件4:疫情防控承诺书
附件5:企业复工复业明白纸
附件6:告知书
附件4
疫情防控承诺书
巨鹿县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我企业承诺:
1、生产经营场所配备消毒设备,每天进行消毒作业,确保不留死角死面,并建立消毒台账。
2、配备电子体温测量仪,每天对所有员工及进入生产经营场所的所有人员测量体温,记录台账,多人进行体温测量时,间距要保持1米以上。
3、生产经营场所要勤通风,所有员工必须戴口罩、勤洗手,监督所有进入生产经营场所的人员必须戴口罩。
4、凡是到过石家庄、南宫、隆尧的,以及与以上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一律不得上岗。
5、不按要求对进店人员测量体温并登记的,管控不力造成人员聚集的,未按要求进行消毒并未建立消毒台账的,一律停业整顿。
6、对不落实复工要求、未经验收合格擅自复工,存在问题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公开曝光。
承诺企业:
日 期:
附件5
巨鹿县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商贸流通类企业复工复业明白纸
一、复业安排
商贸流通、大型商超、快递物流、加油站等企业在疫情防控措施完备,经验收后有序恢复营业。
二、复业准备
1、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制定门店的具体防控措施,准备充足的防护物品(测温器具、口罩、医用酒精、消毒水等)。
2、对场所进行全面清洁,设施设备调试到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消毒。
3、对员工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员工健康登记制度,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岗”管理,处于医学观察、发热隔离诊疗期间及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员工不能返岗。
4、复业单位承担本单位防控主体责任,签署复工复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三、复业验收
1、持营业执照、企业复工复市申请书、企业员工名单、企业员工工作证、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到县商粮局提交复工复业申请。
2、县商粮局进行现场验收。
3、验收合格后复工复业。
四、复业后要求
1、在入口处必须设立专门的体温监测点,安排专职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和手套,对所有进入人员(上岗员工、顾客等)测量体温,并逐人登记。人员登记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户口所在地、常住地、联系电话、车牌号码等。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2、在经营场所入口处悬挂疫情防控类条幅,张贴复业复市批复件、河北健康码、设置醒目清晰防控宣传知识提示牌,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未佩戴口罩者劝阻其进入。
3、出入口应有清洗消毒设施设备,例如酒精、84消毒液等。
4、营业场所应该保持空气流通,特别是营业前打开门窗,采用自然通风的方式来进行充分的通风,有条件的开启排风扇加强室内空气流动。
5、工作人员在为顾客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口罩,避免或减少与顾客交谈次数。
6、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时,及时向疾控等部门进行报告,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6
告知书
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参照商务部办公厅印发的《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要求,请各沿街门店严格落实以下疫情防控措施后方可复工复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门店法人或经营者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做好员工核酸检测、出行、健康状况等信息采集工作,完善疫情防控制度,要有适量防疫物资储备。
二、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正确佩戴口罩、每日对员工体温、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报告并就医。
三、在入口处,要张贴健康码图识,配备体温测量设备,所有人员出示绿色健康码、体温检测正常、正确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四、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其健康码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亲友代办、出示“通信行程卡”等替代措施,做好服务引导。
五、加强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节日期间人流密集要增加消毒频次,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六、对人员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设施、过道、吧台、门把手等重点部位,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要做好消毒记录。
七、提醒顾客排队付款结账时保持安全距离,应设置“一米线”。工作员工与顾客服务交流时宜保持安全距离,顾客选购商品时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严格做到不聚集、不扎堆。
巨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各沿街门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门店,责令立即停业整顿。
戴口罩、讲卫生、测体温、勤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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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有序推进!巨鹿县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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