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全市首例!福绵法院适用《民法典》调解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

2021-01-19 18:2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1月13日,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在新审判法庭的调解室里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这是福绵法院同时也是玉林市法院首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审结的案件。

原告与被告于2016年自由恋爱后登记结婚,但双方在婚后由于双方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而产生矛盾,最后导致分居。原告因而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主办法官阅卷后电话联系双方,经过沟通,认为双方均有调解的意愿,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均表示夫妻感情已破裂,无和好意愿,法官向原、被告双方阐述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离婚的法律规定,经双方同意,在法官主持下当场达成调解协议。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来源/玉林福绵区法院

原标题:《全市首例!福绵法院适用《民法典》调解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