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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疫情防控!2021年平南指挥部1号令来了

2021-01-19 08:4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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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令

2021 年 第 1 号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县直各企事业单位:

为务必做好我县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令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当前,国外疫情持续保持高位流行,国内部分地区出现本土多点暴发疫情,同时春运期间人员流动频繁,我县疫情输入风险增加。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充分认识新冠疫情防控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汲取相关省份的经验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压实属地、部门(行业)、单位、个人“四方”责任,严格要求本辖区人员和行业部门认真执行疫情个人防护等7项“十严格”措施,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鼓励群众在当地过节,严防冬春季疫情反弹。

二、加强返乡人员健康服务

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居)委会要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五户四联”制度,利用“防疫门牌码”开展全面摸排和动态监测跟踪上报工作。区外返乡人员要提前24小时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备。村委(社区)工作人员要每日关注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变化,及时将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纳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对入境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观察7天+自我健康监测7天+核酸检测4次”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及外来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核酸检测3次”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加强对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等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定期在乡镇(街道)、村屯(社区)巡回检查,发现发热、咳嗽等健康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

三、严格疫情监测和发热病人诊疗管理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制度,加强对发热、咳嗽、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乡镇卫生院要做好发热病人的采样,及时送当地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检测机构要在6小时内反馈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要到发热门诊就医,村卫生室、各类诊所、药店不得擅自收治或销售退热药品。

四、严格落实“人、物”同防措施

运输、物流、销售等重点行业要严格执行主管部门出台的各项疫情防控政策,对来自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运输工具、物品、仓储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重点加强冷链物品流通环节的管控,所有冷冻食品信息必须录入冷链追溯系统,杜绝未经检验检疫冷链食品流入我县。禁止从国外进口冷链食品及销售,一经发现一律查封没收。各单位须为员工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从业人员按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守住疫情防控第一线。

五、严格执行出行防控措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医院、车站、商场、市场、歌厅、影院等公共场所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安排人员在入口处开展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对场所进行定期消毒,并督促服务区域内群众佩戴口罩和保持1米线等防控措施。取消农村集中赶集日,实行天天都是赶集日,尽最大能力减少人员流动与聚集。倡导节庆文明新风,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不搞联欢、不搞游园,减少走亲访友,提倡网络拜年。出入公共场所[医院、车站、旅游景点、电影院、歌舞厅(KTV)、网吧、农贸市场、商超等]时,坚持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

六、强化疫情防控宣传引导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要利用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广播、电视、移动短信以及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强自治区、贵港市和我县疫情防控政策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新冠肺炎疫情的警惕意识和防控意识,引导群众做好自身防护,减少个人出行,严格遵守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出入公共场所戴口罩,动员全县人民响应当前疫情防控措施,共同携手抗击疫情。加强信息发布,严格疫情报告,规范信息发布,做到公开透明,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引导,严禁谣言传播。

七、严肃追究违法违纪责任

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区市直驻平南单位、村(社区)委会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及驻村工作队要带头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做好来(返)平南人员排查和监督工作。广大民众发现有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可直接拨打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775-7839036进行举报。对发现国内中高风险来(返)平南人员违反相关居家隔离管理规定举报经查属实的,对首位举报属实者奖励话费100元;对发现境外来(返)平南人员非法入境、入境后不如实报告或不遵守隔离规定等线索举报经查属实的,对首位举报者给予3000—10000元现金奖励。对违反疫情防控政策和措施的有关人员,一律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平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1日

来源:平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转自:平南宣传

原标题:《事关疫情防控!2021年平南指挥部1号令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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