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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亮点!大冶法院2020年工作报告,请您审阅!

2021-01-19 14:4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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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 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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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上午,大冶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陈敬涛在大冶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向大会作2020年法院工作报告。

在过去的这一年里,大冶法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进步?在司法为民的路上又获得哪些成就?这份工作报告,请您一起审阅。

2020年,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黄石中院精心指导、市政府有力支持、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下,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紧扣“六稳”“六保”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我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共受理各类案件12395件,审执结11309件。员额法官人均收案302件,人均结案276件,人均结案高出黄石平均水平34.63%,收、结案数量均位居黄石基层法院第一。荣获了“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表现突出单位”“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司法宣传和通联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市法院案件、人员相关数据情况

一、全面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大冶建设

01

切实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安定有序的职责使命,全力推进平安大冶建设。

惩治刑事犯罪,保障和谐稳定。共受理刑事案件799件,审结724件,判处十年以上重刑犯23人。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犯罪,坚定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保护人民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审结相关案件380件。对多次到北京无理上访的被告人黄某,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有力维护正常信访秩序。依法严惩涉枪涉爆、涉“黄赌毒”犯罪活动,审结此类案件86件。对被告人刘某等贩卖毒品一案,一审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五年,有力打击了毒品犯罪嚣张气焰。严惩侵害妇女儿童和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8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惩治腐败,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19件。市科技局原党组书记王某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市法、检“两长”同庭办案,当庭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同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依法封存犯罪记录44份。

▲法检两长审理王某受贿、挪用公款案

推进扫黑除恶,维护风清气正。坚决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大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6件102人,圆满完成黑恶积案“清零”目标。被告人邹某、刘某等7人,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向多名被害人非法讨债,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39起,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市法院依法从重处罚,最高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市法院扫黑除恶成功经验得到省高院高度肯定,并制成专题片向全国、全省推广。聚力“打伞破网”,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犯罪。移送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线索52条,审结涉黑涉恶腐败案件9件11人。实行“打财断血”,综合运用判处财产刑、追缴、没收违法所得等手段,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判处财产刑11人,追缴、罚没财产合计3418.54万余元。

▲被告人程某等8人涉恶案庭审现场

▲被告人邹某等7人犯寻衅滋事罪远程庭审

参与基层治理,共建平安大冶。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法院调解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在黄石地区率先成立“法院+司法局”诉前调解委员会,选派5名人民调解员入驻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立调解、速裁、快审一站式解纷机制,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的诉讼服务。一年来,诉前调解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各类矛盾纠纷670件。积极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化解信访积案7件,办理来信来访、举报投诉45件,做到件件有回复。坚持巡回审判,将被告人尹某贩卖毒品一案的公开庭审现场“搬”到保安镇当事人的家门口,扩大“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威慑一方”效果。人民法庭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参与乡村基层社会治理,共办理各类民事案件2134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七五普法”工作要求,大力推进普法宣传,夯实依法治市群众基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助力灾后重建等工作经验先后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刊载报道。

▲“搬”到家门口的刑事审判

二、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奋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01

紧扣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找准司法助力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打造营商环境高地。弘扬司法“店小二”精神,围绕“十必须十不准”要求,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高地。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依法保护。突出执行合同、“府院联动”破产重整、保护中小微投资者等重点,依法审结涉企合同纠纷案件2411件。3个月审结大冶有色金属公司铜山口矿劳动服务公司破产清算案,分配处置资金845000元,妥善安置职工197人,实现“零震荡”。秉持包容审慎理念,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尽可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推出来院咨询一次性告知、立案手续一次性办结、退费三日内到位、网上立案“零跑腿”等便民措施,方便企业诉讼。深化“双千”活动,帮助9家企业疫后降本减负纾困、复工复产达效。市法院“四立图一破,以破促发展”破产重整“府院联动”工作经验,在全省法院交流推广,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人民法院报》《湖北日报》等国家、省级媒体宣传报道。

▲陈敬涛赴航宇鑫宝公司调研企业破产重整进展情况

▲人民法院报刊登大冶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经验

积极参与防疫抗洪。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市委正确领导,不折不扣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完善服务“六稳”“六保”司法举措,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等工作,努力为抗疫护航、为大局服务。审结各类因疫情引发的案件1042件。被告人田某金、田某河无视政府颁布的疫情防控措施,暴力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且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影响十分恶劣。市法院于2020年2月20日,首次采用远程视频庭审方式审理该案并当庭宣判,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有力维护了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组织160余名干警下沉高新区、乡镇村组防疫一线抗疫。主动对接、协助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赴多地采购、运送防疫物资,筹措近5万元防疫物资,发动干警捐款近6万元。抗洪期间,组织干警成立两个突击队,积极保卫东风农场民垸大堤和大冶湖熊家洲湖堤。市法院战疫诗歌《又是一年芳草绿》入选川、鄂两省“中华英雄儿女抗疫诗歌作品展”。

远程开庭审理黄石地区首例涉疫妨害公务罪一案并当庭宣判

▲人民法院报刊登大冶法院防汛抗洪工作图片

服务打好重点战役。严惩“三农”领域各类犯罪,加强涉金融、环境资源等案件审判,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审结借款合同、保险合同纠纷等案件60件,审结职务侵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信用卡诈骗等犯罪案件5件,审结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案件4件。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件。被告人石某擅自开采大理岩矿石、挖沙,造成林地、田地毁坏,市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深化法治扶贫,强化产业扶贫,帮助金牛镇西畈村发展光伏发电项目、稻虾养殖基地、艾草种植基地和大棚蔬菜试验基地。该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实现稳定脱贫。积极参加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三创”活动,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80余人次,服务美丽大冶建设。

▲人民日报客户端刊登大冶法院扶贫工作

三、树牢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提升群众对公平正义获得感

01

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

切实保护民生权益。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定分止争功能,共受理民商事案件6345件,审结5832件,调解、撤诉结案2596件,调撤率达44.51%。聚焦民生热点,审结物业合同、房屋买卖、消费者权益保护、医疗纠纷等案件703件。推动构建规范和谐的劳动关系,兼顾保障劳动者权益和企业用工权益,助力复工复产。快审快结劳动争议、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案件345件。注重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继承、赡养、涉教育机构责任纠纷等案件698件。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妥善审理土地承包、宅基地等涉农案件23件。

▲执行干警开展执行前调解工作

▲人民法院报刊登殷祖人民法庭基层治理工作经验

依法捍卫公平正义。坚持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并重,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86件,审结183件。推进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促进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6%。在审理原告湖北华铝恋派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与被告黄石市人民政府、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纠纷一案中,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肯定和支持行政部门依法处罚严重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力维护大冶乃至全国铝制品家居行业的正常经营环境和市场秩序。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居民统一试点改革,无论受害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赔偿标准统一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同命不同价”在我市已成为历史。审结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等人身侵权纠纷案件405件。

▲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庭审

▲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居民统一试点改革依据

努力推进便民利民。坚决落实立案登记制,坚决防止立案难反弹回潮。针对疫情防控带来的不便,创新和完善“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调解、云间庭审”等新模式,“线上办”“自助办”等功能全面启动,群众打官司不仅可以“一站式”办理,还可以足不出户实现。共计网上立案583件、跨域立案31件、在线调解201件、远程视频审理505件、“云间庭审”3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用1430万余元,确保群众不因疫情影响等困难而打不起官司;向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7万余元,帮助摆脱困境,彰显司法温度。

▲“云间庭审”快速化解跨省经济纠纷

持续破解执行难题。坚持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持续发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共受理执行案件4797件,执结各类案件4402件,执结标的额8.94亿余元。组建专班入驻诉讼服务中心,及时受理执行申请,及时采取执行措施。推进智慧执行,网络查控案件14391件、“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748人次、限制高消费2773人、网上司法拍卖标的71件。全力开展执行攻坚,开展集中执行行动4次,强制腾退居民房屋、商业用地140处。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积极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消化涉企执行积案126件。大力推进涉黑涉恶财产刑执行,共受理案件107件,执行到位金额1.71亿余元。妥善处置一涉黑案公司财产,以托管的“活方式”代替查封的“死办法”,在保证49名职工正常就业的同时,执行到位1.65亿余元“黑财”。市法院坚持黑财执行与保护民生并重的做法被《人民日报》宣传报道。

▲人民日报刊登大冶法院善意文明执行工作经验

四、狠抓法院新时代自身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审判能力现代化

01

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科技为支撑、以创新为动力,推进法院自身建设,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

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引领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全院干警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担当。坚决落实省委、黄石市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认真对照问题清单,召开6次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始终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完成党支部整合和换届选举工作,将7个党支部精简为4个,选优配强骨干力量。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特色党建活动20余次。组织全院党员下沉社区,联系服务群众,密切党群关系。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力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聚焦司法改革后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点,开展审务督察15次。

▲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

▲人民日报客户端刊登大冶法院助力对点扶贫村灾后重建工作

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坚持深挖内部潜力,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创新菜单式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组织干警参加各类政法实务大讲堂、专题讲座,提升办案实践能力。开展读书活动,厚植文化底蕴,增强个人涵养。着力培养卓越法官,组织员额法官参加全国、全省法院专业培训40余人次,民法典集中学习300余人次,确保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准确适用。深入开展司法调研,组织干警撰写学术论文20余篇,其中8篇获选参加第30届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开展“收转发E中心”等系统运用培训60余人次,切实提高干警信息化应用水平。

▲干警参加“法官大讲堂

▲干警参加政治轮训

创新提高审判质效。完善业绩评价体系,建立“周预警、月通报、季奖惩”案件动态跟踪管理机制,促进办案加速度。创新“四定分组、四界尺度、四价识别、四重保障”的全覆盖审判管理模式,聚焦瑕疵案件发现、评定、整改等关键节点,督促整改案件124件,促进审判质效双提升。坚持深化阳光司法,让司法公正真正经得起“围观”。网上公开直播庭审614案,观看量达到128940余人次,公开裁判文书8530余份、执行信息4700余条。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加强类案指导,全面实行类案检索,努力统一司法裁判尺度。二审发回重审、改判率同比下降4.7个百分点,被省高院列为黄石基层法院唯一审判管理工作信息直报点。

▲审判管理专题会议

▲案卷评查

▲裁判文书公开 ▲庭审公开

夯实法院基层基础。积极应对疫情期间庭审工作特殊需求,升级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增设黄石看守所、阳新看守所远程提讯系统,新建科技法庭5个,专设第九审判庭为互联网审判庭,为疫情期间“零接触”开展审判工作提供信息化保障和“云上科技”支撑。在黄石法院系统率先挂牌成立印务中心,集约化办理全院印务工作,提升效率、节约成本。安装“无接触”式人脸智能识别系统,增强安检效果,实现自动打卡。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罗家桥、大箕铺、陈贵3个人民法庭新建审判庭陆续投入使用,所有乡镇法庭加装安检门,全市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再上新台阶。

▲陈贵人民法庭

▲大箕铺人民法庭

▲罗桥人民法庭

五、全方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01

坚持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自觉将人民法院工作置于全方位监督之下,确保正确履行审判职责。

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诉讼服务中心落实便民护企措施工作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推进诉讼服务工作新发展。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广泛听取意见。主动走访、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企业家座谈会,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倾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家等社会各界的心声,广泛征求复工复产、审判执行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确保司法举措精准保障疫情防控、服务疫后重振。积极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专人专办,加强跟踪督办,共办理回复意见建议38条。深入贯彻监察法,自觉接受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公正审理抗诉案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有效参与和监督司法。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163件,一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陪审率达100%。市法院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经验在全省法院培训会上交流推广。

▲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

▲征求人大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座谈会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市法院全体干警坚决响应党中央号令,在市委正确领导下,积极投身抗疫一线,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作出了应有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离不开市委坚强领导,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市监察委员会、市检察院监督,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今后,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

牢记初心与使命,坚持党建引领夺取新的胜利要再上新高度

统筹安全与发展,助推我市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实现新作为

围绕公正与为民,增强公平正义获得感满意度要达到新水平

聚焦改革与创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要取得新成效

突出忠诚与担当,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司法能力要得到新提升

在新的一年里,市法院将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创新、顽强奋斗,为持续推进实力大冶、美丽大冶、幸福大冶建设积极贡献法治智慧法治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原标题:《五大亮点!大冶法院2020年工作报告,请您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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