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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关于启用诉讼服务专用章的通告

2021-01-19 08:4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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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高效提供诉讼服务,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旌阳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18日起启用“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专用章”。

一、“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专用章”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程序性诉讼文书:

(一)先行调解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受理案件通知书、预缴诉讼费通知书、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出庭通知书、开庭公告、廉政监督卡、告知当事人审判组织组成人员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送达回证、执行通知书,委托执行函、报告财产令、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选取通知书;

(二)其他程序类文书;

二、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决定书等结论性文书,不使用诉讼服务专用章。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专用章”在上述适用范围内与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公章具有同等效力。

特此通告

旌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专用章样式

旌阳区法院全媒体工作室出品

原标题:《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关于启用诉讼服务专用章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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