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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永远在路上
2021-01-19 11: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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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4日至15日,根据院党组的安排,龙陵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兴荣、执行局局长陈发寿以及张永福、余卫国一行四人分别到龙陵县象达镇、木城乡、勐糯镇、平达乡、碧寨乡回访了各乡镇的县人大代表团。
在回访过程中,回访组不忘执行工作,他们利用在途时间,联系当地村、组干部和被执行人员家属。被执行人杨某因危险驾驶罪被龙陵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被执行人莫某因盗窃罪被龙陵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5000元,同时退赔被害人洪某人民币522元。因杨某、莫某还在服刑,陈局长联系到了杨某妻子李某和莫某的父亲,经过耐心释法、疏导,李某表示愿意为其丈夫杨某缴纳罚金并且当场履行,莫某家属也表示愿意为其莫某缴纳罚金并退赔被害人洪某损失,案件得以当场履行。
五个乡镇的县人大代表团回访结束了,龙陵法院的3件执行案件也顺利执行完毕。
供稿:余卫国
原标题:《执行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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