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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珠海疫情防控指引来了!

2021-01-19 18:3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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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珠海就医需要注意什么?

哪些情况下需要进行核酸检测?

家人住院了想去陪同,医院有哪些规定?

如果发热了,应该去哪些地方就诊?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近日发布《关于印发珠海市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阶段公众就医指引(第三版)的通告》,为公众就医提供清晰和全面的指引。市民到医院看病,可以提前了解指引的内容。

据悉,

随着寒假、春运的临近,

人员流动频繁,

疫情传播的风险增大,

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高发,

为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

和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

按照国家、省、市最新工作部署,

市卫生健康局编制了该指引。

为了保障市民的安全,

积极防范和应对冬春季

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

切实保障每位市民

身体健康和就医需求,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

市民就诊时,

需主动配合医疗机构

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共同维护医疗秩序。

1

非急诊患者就诊前

需提前预约挂号

根据《就医指引》,非急诊患者就诊前需提前预约挂号,并按预约的时间段到医疗机构就诊,减少在医院等候时间,避免交叉感染。

我市二、三级医院已全面实施非急诊分时段实名制预约挂号制度,请市民就医前先通过“健康珠海APP”“健康珠海”微信公众号、医院微信公众号、医院网站、医院的预约电话、诊间预约和自助机预约,其它医院可通过医疗机构公众号、电话等途径做好就诊预约。

2

预检分诊前

主动出示“粤康码”

所有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需佩戴口罩,并配合医疗机构测量体温、询问并填写流行病学史问卷等工作,一定要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和症状。

预检分诊前主动出示“粤康码”验证个人旅游史,对无法出示“粤康码”等健康码的人员,可凭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或7日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做好个人信息登记且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预检分诊环节。

3

多种情况需要进行核酸检测

《就医指引》提到,为落实“应检尽检”的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就诊患者严格落实无差别的核酸检测排查工作。

以下患者如不配合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应将患者信息报请属地公安部门协助处理:

(一)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含急诊留观患者及陪护人员)全员核酸检测;

(二)发热门诊患者全员核酸检测;

(三)有流行病学史的普通门急诊患者要进行核酸检测,流行病学史包括:

1、14天内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属有境外旅居史、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居史;

2、14天内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属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3、14天内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属接触过来自境外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14天内本人曾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留观;

5、聚集性发病(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四)门诊手术,或在耳鼻喉科、眼科、妇产科、口腔科、内镜室等科室进行有创操作,或开展血液透析等其他治疗前要进行核酸检测;

(五)其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认为有必要检测的患者要进行核酸检测。

4

就医尽量减少陪同

就医尽量减少陪同,如确有需要,陪同人员不得超过1人,进入医院内,患者与陪同人员均应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人与人之间尽可能保持距离(至少1米)。

对于住院患者,若病情允许,原则上禁止探视和陪护,鼓励采用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和慰问,必须陪护时需固定一对一陪护,不得随意更换。

探视和陪护人员应注意手卫生,不串病房、不聚集、不扎堆,不得进入医护人员工作场所,遵守医院的相关管理规定。

5

如有必要将重新进行核酸检测

持有7天内由有资质核酸检测机构(含医疗机构、疾控部门、第三方检测机构等)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就诊时,其检测结果可供医疗机构作为参考。但同时医生还会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和新冠肺炎相关临床表现,如医疗机构和医生认为有必要的,应重新进行核酸检测。

6

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

不得接诊发热患者

发热患者请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未设置发热门诊(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在预检分诊或就诊过程中发现有发热或其他可疑症状的患者,应及时安置于隔离区域,并立即向对口的发热门诊报告,由发热门诊派车进行转运。医疗机构不得允许发热患者自行前往发热门诊。

不愿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强行离开的发热患者,医疗机构应将患者信息立即报请属地公安部门协助处理。

珠海市发热门诊医院名单

区域

医院名称

医院地址

联系电话

香洲区梅华、香湾街道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珠海市梅华东路52号

2528044

香洲区狮山、翠香街道

珠海市人民医院

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79号

17722096809

香洲区拱北街道

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珠海市拱北粤华路208号

13672662875

香洲区狮山、翠香街道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

珠海市香洲区柠溪路543号

2313210

香洲区吉大街道

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

珠海市吉大景乐路53号

3325943

香洲区前山、凤山街道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

珠海市香洲区前山兰埔路178号

8661857

香洲区南屏镇、湾仔街道

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南泉路21号

8217516

斗门区

遵义医科大学第五附属(珠海)医院

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1439号

6276732

斗门区

珠海市斗门区侨立中医院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连桥路65号

6175878(8:00-21:30)

5501999/6175800(晚)

高栏港区平沙镇

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珠海市金湾区平沙二路87号

18926911097

高栏港区南水镇

珠海市人民医院高栏港医院

珠海市金湾区南港路13号

7236103

金湾区

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虹阳路2号

3389387

高新区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珠海医院

珠海市香洲区金锋中路232号

13672769574

横琴新区

珠海市人民医院横琴医院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兴路118号

3313015

7

加强发热药品使用管理

疫情期间,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退热药品使用管理,开具退热药品前,必须查验患者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绿码”,并做好登记。

就诊时,市民应理解和遵守医院发热患者诊疗流程和规范,接受医务人员的引导。

8

接触医院门把手等要消毒手部

接触医院门把手、门帘、医生工作服等医院物品后,尽量使用消毒液消毒手部。如不能及时消毒,手部不要接触口、鼻、眼。

患者返家后,立即更换衣服,用流动水认真洗手,衣物尽快清洗。

9

核酸采样检测

需“先预约、后检测”

市民可根据自身需求,通过“先预约、后检测”的方式,前往就近的社会便民服务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及检测工作,做到“愿检尽检”。赴港人员需前往指定核酸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珠海市赴港人员核酸检测机构名单

医院名称

医院地址

咨询电话

珠海市人民医院

广东省珠海市康宁路79号

18928089623

中山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52号

13926932243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琴路3366号,柠溪路543号

0756-2313115

10

接种疫苗如有不适

可联系相关医疗机构

若接种疫苗后7天出现身体不适情况,请及时联系或前往接种医疗保障MDT(多学科诊疗小组)所在医疗机构排查、就诊。

新冠疫苗接种医疗保障

MDT医院信息

一、珠海市人民医院

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79号

咨询电话:

0756-2157751、18825621307

二、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52号

咨询电话:

0756-2528535(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0756-2528120(节假日及休息时间)

另外,市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定点救治医院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优先启用)和市人民医院。

市级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优先启用)

地址:

珠海市梅华东路52号

原标题:《最新珠海疫情防控指引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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