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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龙湖】专案专办:连贤明涉黑案执行工作纪实

汕头法院
2021-01-19 17:2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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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龙湖法院 汕头法院

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汕头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汕头市委以及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压实责任、全力以赴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龙 湖 法 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汕头龙湖法院坚持以高压态势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着重“打财断血”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

连贤明等27人涉黑恶案件系广东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涉案组织人数众多,持续时间长,严重影响地区稳定、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案件经龙湖法院一审、汕头中院二审,生效判决资产总额达3287.75万元。龙湖法院在该案财产处置执行工作中,突破常规穷尽执行措施,发还大布上社区居委会赃款合计10729212.3元,扣缴各被执行人罚金合计1536293.29元,上缴贪污所得赃款330485元,没收财产5608434.85元,全力兑现“黑财清底”。

大布上社区居委会书记到龙湖法院办理领款手续

压实政治责任,强化科学统筹

深入开展财产刑执行“雷霆行动”,对连贤明等27人涉黑恶案件抽调执行骨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以领导包案、挂图作战等方式推进专项行动。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与国土、银行、社区等形成执行合力,提升执行质效。执行局提前调查掌握涉案财产信息,案件生效后立即启动执行程序,缩短涉案财产处置时间,提升执行到位率和入库率。

召开连贤明案件执行专班会议

用好信息化手段,全力攻坚大案要案

制定结案计划,全力攻坚疑难案件。主办人每日记录办案进程,进展情况每周报送、双周通报,专案专办、难案精办,确保打准打狠;落实线上线下查控穷尽举措,对涉案房产、车辆加快财产评估拍卖流程,实现涉黑恶案件财产“应执尽执”;到看守所会见被执行人,主动走访被执行人家属,对其晓之以理,引导被执行人家属代为履行义务。

2020年8月25日

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连贤明等涉财产执行案件执行专班。

2020年8月27日

案件受理后,执行专班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案件执行工作,要求:

安排与市监委就生效判决没收连贤明位于广州市的六套房产如何执行的问题进行沟通协调;

尽快安排到市看守所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做各被执行人工作,要求积极履行涉财产的执行义务;

安排到大布上社区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及家庭成员情况,同时做被执行人家属的工作,动员家属配合法院的执行。

2020年9月3日

在市看守所向连贤明等19名在押的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及财产申报表等材料,询问各个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履行能力、财产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并做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涉财产执行义务的思想工作。

同时,分别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汕头市潮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函查询被执行人的房地产登记情况,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复函称上述被执行人没有产权登记的信息记载。

在网络查控系统发出网络查询,对部分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的予以扣划,对部分被执行人有车辆的,向市车管所发出协助查封车辆通知。

汕头中院到龙湖法院指导连贤明案件执行工作

2020年9月7-8日

龙湖法院协同市监委到司马浦镇政府,向各被执行人家属做主动履行被执行人涉财产的执行工作,同时向大布上社区居委会发出《协助查询通知书》,要求居委会协助查询连贤明等被执行人在大布上社区居委会的个人财产及家庭成员情况。

2020年9月14日

龙湖法院与市监委就没收连贤明位于广州市六套房产的处理进行沟通协调。市监委决定查控连贤明位于广州市六套房产移送龙湖法院执行,有关房产的拍卖及拍卖成交后的解封、协助过户、移交房产等事项由龙湖法院办理。

龙湖法院遂作出执行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连贤明以刘某贞之名购买的位于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房产六套。上述房产经委托现场评估,评估价值合计为841.09万元,现已拍卖成交。

2020年9月21日

与龙湖检察院、市公安局协调查扣的被执行人的款项上缴国库及退还大布上居委会的问题。经协调,龙湖检察院于9月23日将查扣的款项部分通过龙湖法院上缴国库,退还大布上社区居委会部分款项已转至龙湖法院执行款账户,市公安局也将查扣的款项通过龙湖法院上缴国库。

2020年11月13日

龙湖法院再次到司马浦镇做被执行人家属的工作,同时再次向司马浦镇人民政府及大布上社区居委会发出《协助查询通知书》,要求大布上社区居委会协助查询连贤明等19名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及家庭成员情况。

经大布上社区居委会证明,上述被执行人在该社区尚有旧房产,因被执行人连贤明等14人尚未完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缴款义务,龙湖法院遂作出执行裁定:查封、拍卖上述被执行人在该社区内的旧房产并对上述旧房产进行评估。因上述旧房产目前尚不具备处置条件,龙湖法院已向大布上社区居委会发出协管通知,协助管理被执行人连贤明等14人在该社区居委会的旧房产。

执行局委托评估被执行人的老房子

END

原标题:《【扫黑除恶•龙湖】专案专办:连贤明涉黑案执行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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