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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业整顿!赣州多家酒店因疫情防控不力被查!
近日
赣州多家酒店被查挨罚
因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
疫情防控落实不到位
1
定南县
近日,定南县公安局联合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人员,对县城内各酒店、超市等重点场所进行疫情防控检查。
检查中,发现某酒店疫情防控意识淡薄,在明知政府发布的防控应急令后,仍未严格落实测体温、戴口罩、扫通行码、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违反了江西省疫情防控第20号令中第二条“重点场所、公共场所单位(经营主体)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健康码和佩戴口罩提示,加强扫码、测温、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工作,落实‘1米线’专人管理制度;对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内”的有关规定,给定南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不良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安局依法对该酒店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2
兴国县
1月14日下午,兴国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潋江派出所对城东片旅馆进行疫情防控检查,对2家未落实疫情防控规定的旅馆经营者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予以行政处罚,责令其停业整顿。
1月12日晚,潋江派出所对辖区内的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进行了随机检查,依然发现位于火车站广场某宾馆,未按规定要求入住旅客扫健康码,违反了政府禁令要求,公安机关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3
崇义县
近日,崇义县横水派出所连续查处3起未落实疫情防控规定的案件。
1月12日,崇义警方在例行检查中陆续发现位于章源大道的某酒店以及南新路两家宾馆疫情防控意识淡薄,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在明知政府发布的防控应急令后仍未严格落实测体温、戴口罩、扫通行码等疫情防控措施,未在酒店入口处,设置健康码和佩戴口罩提示,未落实‘1米线’管理制度,未禁止未佩戴口罩者入内等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崇义县公安局依法对该酒店和宾馆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停业整顿。
4
赣县区
近日,赣县区公安局联合市监局、卫健委、文广新旅局组成疫情防控联合检查组,对城区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进行疫情防控检查。1月12日,检查组在工作中发现城区某宾馆管理人员疫情防控意识淡薄,未严格落实测体温、戴口罩、扫通行码、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违反了江西省疫情防控第20号令中第二条“重点场所、公共场所单位(经营主体)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未要求进出场所的旅客出示健康码、测温、佩戴口罩等工作,未落实‘1米线’专人管理制度;对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内”的有关规定。
经查,该酒店还存在违反“四实”登记的违法行为,根据《江西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和第二十五条,赣县区公安局依法对该酒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疫情防控
人人有责
时刻绷紧疫情防控之弦
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来源:综合赣州公安等
原标题:《停业整顿!赣州多家酒店因疫情防控不力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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