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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 | 53家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结果通报(附问题汇总)

2021-01-19 20: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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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官网消息,2020年10月至11月,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药监局联合针对生态环境、机动车、食品、建材等重点检验检测领域,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详情如下:

关于2020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联合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各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各检验检测机构:

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药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联合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新市监认〔2020〕88号),于2020年10月至11月,针对生态环境、机动车、食品、建材等重点检验检测领域,联合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现将监督抽查结果予以通报。

一、基本情况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抽调31名检查人员,组成13个联合检查组,在全区范围内随机抽取65家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抽查。此次监督抽查,实际对53家机构实施了现场检查,其中:生态环境监测机构16家、机动车检验机构18家、食品检验机构9家、建材检验检测机构10家。12家机构因停业、搬迁、受疫情影响等原因未进行现场检查。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已书面反馈被检查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管理体系运行不规范。一是文件档案管理不规范,缺少文件记录编号、标识等,未按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有效管理、保存。二是检验检测标准、授权签字人等发生变更后未能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三是仪器设备未按规定及时进行检定、校准和定期核查。四是样品标识、流转等信息不完整,留样和处置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标准物质储存环境不当。其中,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23家,占比43.4%;未按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有效管理、保存的17家,占比32.1%。

(二)检验检测行为不规范。一是检验记录不规范,缺少溯源信息,原始记录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检验报告信息不全。二是检验过程不规范,未依据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程序要求进行检验,或检验方法使用错误,客观导致检测数据、失实及不准确。三是超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开展检验检测活动和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检验检测报告问题依然存在。其中,未按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的35家,占比66.0%;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6家,占比11.3%;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的6家,占比11.3%;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报告的4家,占比7.5%。

(三)环境设施条件不符合要求。一是未按检验检测方法标准要求对实验室环境条件进行有效监控并记录。二是环境布置不合理,未按检验检测标准要求配备满足检验检测条件的环境设施。三是基础条件或能力不能持续满足要求,个别机构长期未开展检验检测业务,管理体系连续多年未运行。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此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做好后处理和整改复核工作,并对机构整改情况的长期有效性进行跟踪检查。对于不能持续保持资质认定条件,不再具备相应检验能力的机构,责令其停止检验工作,限期整改或主动注销相应的检验资质;对于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数据、结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一查到底,严肃予以处理;涉及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的,要按规定程序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撤销其资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做好处理结果的信息公开,并将处理结果于2021年3月31日前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处。(电话兼传真:0991-2817206)

(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机构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水平。要健全检验检测机构联合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实施联合惩戒,严厉打击“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不断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健康发展。

(三)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要提高认识,对照本通报中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扎实开展问题整改,确保将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及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自律意识,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检测活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适时对此次被检查机构开展“回头看”工作。

附件:

1.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抽查结果

2.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抽查结果

3.食品检验机构监督抽查结果

4.建材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结果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

1.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抽查结果序号机构名称所属区域检查发现问题汇总1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境监测站伊犁内部管理不规范:伊州环监字2020-78号(103)报告的固定污染源排气监测原始记录中颗粒物平均值杠改签字人非监测人员;伊州环监字2020-042号(045)报告的水质悬浮物原始记录的天平(编号为1232090076)的称量记录在该仪器使用记录中无法溯源。2塔城地区居安室内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塔城1.未按照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管理、保存。塔城居安环境检字【JA20-07】报告中测氡原始记录中无FD216环境测氢仪设备的打印热敏原始记录。

2.内部管理不规范。FA2004电子天平的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中无2018年-2020年的使用记录;塔城居安环境检字【JA20-05】报告中苯检测日期为2020.6.27,苯原始记录实际检测日期为2020.6.28,该项目气相色谱仪使用登记日期为2020.6.27的17点,但实际进样日期为2020.6.28的10点0分32秒;2020年3月30日的内审不符合项报告模板受控编号为JUAN-12-07-2020A/0,与程序文件的该模板受控编号JUAN-12-07-2019B/0不一致。3新疆合普联科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1.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第WTH181829号报告中测定氯化物项目的标准稀释液配置日期为2018年7月11日,实际测试日期为2018年9月5日,稀释液配置日期不满足实验要求;由于该实验室做土壤中重金属项目,用于土壤制样过筛的金属筛不符合土壤制样要求,应为标准尼龙筛。

2.内部管理不规范。第WTF200923-107号报告中,生活饮用水的a、B分析原始记录中所使用的HP-FA-14电子天平在使用记录中未登记;房号为105的样品保藏室中食品样品和环境样品同时存放,存在环境交叉污染风险。4新疆绿格洁瑞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乌鲁木齐1.内部管理不规范。LG-2018-0183报告中pH原始记录中,检测人员未在酸度计使用记录中登记;LG-2018-0322报告的烟(粉)尘的滤筒称量原始记录中,检测人员未在ME 204E (019)电子天平使用记录中登记。

2.未按照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LG-2019-0529报告中六价铬项目外委分包给乌鲁木齐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未对该被分包单位进行能力评审。5新疆新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电力建设调试所乌鲁木齐1.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检验检测报告。HB-FX-SZ20017号报告由非授权签字人签发,且报告未盖CMA章。

2.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HB-FX-SZ20017号报告硫化物、氨氮原始记录中无样品前处理描述。

3.未按照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管理、保存。原子吸收仪器设备使用维护记录中无关于HB-FX-SZ-20023号报告2020年6月19日原子吸收法测定铅相关记录。6乌鲁木齐优尼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乌鲁木齐1.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YNK-2016-JYS-003报告中TSP、PM10原始记录无空白采样信息;YNK-2019-WJC-005(3)报告检测任务通知单(一)完成日期未按照实际完成日期填写,每个项目未按照标准方法的要求下达完成时限。

2.未按照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管理、保存。YNK-2016-JYS-003报告锅炉原始打印记录单未复印,热敏纸无法长期保存。

3.内部管理不规范。YNK-2016-JYS-003报告溶解氧原始记录S075样品分析日期为2016年7月9日,检测报告分析日期是2016年7月8日,填写时间错误;分光光度计等仪器的使用记录信息不全,未填写仪器型号、检定或校准日期,个别样品的记录未填写样品编号,仪器使用记录漏填温湿度;YNK-2019-WJC-005(3)报告原子荧光分析原始记录检测人、校核人等均未签字;气瓶间气瓶存放有一定安全隐患,易燃气体乙炔与氢气等一并存放 ,个别气瓶未加装固定装置。7乌鲁木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乌鲁木齐1.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HS6104001001水环境质量监测报告中未注明检测依据;2016年乌鲁木齐市交通噪声检测结果报告未注明检测依据;HS6104001001水环境质量监测报告总大肠菌群未标注培养时间。

2.内部管理不规范。2017年实验室管理系统正式运行,但未对LIMS系统的进行受控管理。8新疆吐哈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技术监测中心吐鲁番1.未按照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管理、保存。查吐哈环监字第2020-YY-003号环境监测报告,其中石油类分析项目以仪器谱图替代测定原始记录,经查该项目均存在此问题。

2.内部管理不规范。现存放原子吸收光谱仪处无通风罩,乙炔气瓶通风管未安装。9哈密三缘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哈密1.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编号HMSY-WS2020123环境检测报告《分光光度法分析六价铬原始记录》中,样品分析日期为2020.9.17,而曲线绘制日期为2020.9.18。

2.未按照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编号HMSY-WS2020051环境检测报告《委托检测合同与评审书》中未能体现分包项目与分包方信息。

3.内部管理不规范。编号HMSY-WS2020050环境检测报告《污染源废水采样及交接记录》中对采样方式、排放方式等内容均未填写;且水温项目无相关仪器设备信息。10哈密市华凯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哈密1.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编号WS-2020-021环境检测报告检测依据为《水和废水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编),实际未取得相关资质。

2.未按照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编号编号WS-2020-003环境检测报告《委托检测合同与评审书》中未能体现分包方信息。

3.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资质认定证书能力附表中《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被《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2019替代,未向资质认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

4.内部管理不规范。编号WS-2020-003环境检测报告《污染源废水采样及交接记录》中对采样方式、排放方式、固定剂、采样量、样品状态等内容均未填写,且水温项目无相关仪器设备信息;编号WZ-2019-001环境检测报告中,所用测量仪器:多功能声级计(出厂编号NO.00319758)、噪声校准仪(出厂编号NO.1010315)与机构所拥有的多功能声级计、声校准仪不一致。经询问,WZ-2019-001环境检测报告所用噪声监测设备为暂时借用的外单位设备。11新疆天普志诚检测有限公司巴州1.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TPZC2019-YY-0001号报告中饮食业油烟检测依据填写不全,仅有方法代码,无方法名称;TPZC2019-Q-0108号报告中烟(粉)尘检测依据为GB 16297-1996,实际应为GB 16157-1996;TPZC202005-Q-0003号报告二氧化硫仅采集并分析了1个现场空白;TPZC202005-Q-0003号报告中PM10、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氧等项目检测依据均无方法修改单;TPZC202009-S-0009号报告总硬度原始记录缺少EDTA溶液标定记录;TPZC202009-S-0009号报告砷原始记录中缺少标准溶液配制记录;TPZC202008-S-0001号报告BOD5原始记录中出样日期为2020.8.6,未写明检测周期。

2.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总悬浮颗粒物、烟(粉)尘等项目未对标准修改单办理变更手续。

3.内部管理不规范。TPZC202009-S-0009号报告检测工作分配单样品编号均用文字标出采样地点,无唯一性标识。12新疆阿克苏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阿克苏1.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2019-HDS-004号报告中总大肠菌群所使用的检测方法为《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微生物指标》GB/T 5750.12-2006,结果报告单中检测依据表述为《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和滤膜法》HJ/T 347-2007。

2.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资质认定证书能力附表中CJ/T 51-2004已废止,HJ 657-2013发布标准修改单,未向资质认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3.内部管理不规范。2019-HDS-004号报告中样品分析日期和图谱日期为2019年1月7日,但原始记录中砷的分析日期为2019年1月11日;2019-WDS-005号报告中六价铬原始记录校核人未签字。13阿克苏水质监测有限公司阿克苏1.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2018-092号报告中检测依据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750.1~5750.13-2006,正确应为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1-5750.13-2006;2020-W-004号报告原始记录中铬、汞样品没有添加保存剂信息, 悬浮固体称量法原始记录中恒重温度为100-105℃,标准中要求为105℃, 化学需氧量记录中重铬酸钾溶液标定硫酸亚铁铵没有在临用前标定;2018-092号报告中检验日期为2018年5月8日,总大肠菌群实际分析用时应为5月8日-10日;2020-W-004号报告中检验日期为2020年4月8日,生化需氧量实际分析用时应为4月8日-13日,未写明检测周期。

2.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标准CJ/T 51-2004、HJ/T 347-2007已经发生变更废止,未按要求办理变更手续。

3.内部管理不规范。2018-092号报告检验业务流转卡中无样品编号信息;二路低本底α、β测量仪、瑞士万通离子色谱仪已过有效期但未实施检定/校准;用于耐热大肠菌群检测的电热恒温培养箱的温度段(44.5℃)未进行校准。14喀什地区环境监测站喀什1.内部管理不规范。未按照2020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要求依据RB/T214对体系文件进行转版;检测报告编号KDHJ(2016)第KSHJ-DBS-16-02-02号报告,收样日期2016年2月8日,分析日期2016年2月8日至19日,原始收样登记表2月11日、任务通知单中送样日期、接收日期均为2月4日,检测完成日期2月9日,原始记录中完成日期2月17日,存在逻辑关系问题。

2.未按照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无分包方名录,未对分包方资质等进行有效性评。

3.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能力附表中存在已经过期废止的方法重铬酸钾法HJ-TGB1892-1989,目前已被HJ-T399-2007替代,未进行变更。15喀什市供水水质监测站喀什1.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报告编号为(水监)字第(2016-022)中各项目未注明检测依据;报告编号2020-S0467采样记录现场采样人只有一人,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必须两人或以上。

2.内部管理不规范。报告编号2020-S0474采样地点火车站,样品登记表中缺失该样品信息,样品流转缺少唯一性标识;2020-S0068检测报告模板各页均发生变化,但无文件变更申请;天平室环境条件不满足技术规范要求,万分之一天平应放置在防震台上;所有气瓶未加设固定装置,存在安全隐患。

3.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重铬酸盐法GB11914-1989已经废止,未办理变更手续。16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克州1. 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所有涉及如六价铬、砷、硒、汞等的检测报告,因上述参数未取得资质认定,在报告中均出现,超出其能力范围,且所有检测报告无签发日期。

2.未按照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20180017检测委托协议书现场检查有委托方协议,但未对任何委托进行合同评审,未对分包方进行资格审查。

3.未按照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管理、保存。(水)20190016检测报告游离余氯、耗氧量、砷经查无原始记录,无法溯源。

4.未按照规定使用检验检测专用章和资质认定标识。报告编号20180017报告未加盖CMA章。

5.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水)20160010样品原子荧光原始记录原始记录审核人未签字,原子荧光、原子吸收均无校准曲线记录信息,无质量控制记录信息;20180017报告中,检验流程记录没有信息表明现样品是自采或送检,委托时间9月2日,砷项目检测时间为10月2日,汞和硒10月9日检测,经现场确认未加任何固定剂,耗氧量检测时间9月23日检测,标准方法要求当日检测。

6.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该机构法人、地址变更,未按照要求办理变更手续。

7.内部管理不规范。现场原子吸收室乙炔气瓶放置在原子吸收仪器室内,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气瓶存放间气瓶未加装固定装置。17新疆正天华能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机构搬迁,资质证书有效,建议注销。18奇台县环境监测站昌吉机构长期停业,未开展现场检查。19昌吉市水源水质检测有限公司昌吉机构整合停业,未开展现场检查。2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巴音郭楞管理局检测中心巴州装修停业,未开展现场检查。

2.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抽查结果序号机构名称所属区域检查发现问题汇总1奎屯宏事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伊犁1.内部管理不规范。2020年6月2日尾气分析仪MQW-50B期间核查记录中HC数据分别为200.3,200.4,与实际不符(实际应为200.3*PEF,PEF范围为0.49-0.54);尾气排放检测车间的排气分析仪缺少标准气体检查记录;环检报告单中分析仪检定日期与实际日期不符,如:新C12251、新D1157B、湘AJ50W0、新G62152、新D75961、新D16817、新L08860、新D29661;环检报告单中分析仪名称与实际不符,实际为MQW50B,报告中为MQW50A,如:新C12251、新D1157B、湘AJ50W0、新D75961、新D29661。

2.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抽查2020年9月10辆车检测报告,均未按要求进行OBD检查;新D1157B环检报告单中过量空气系数实测值为1.42,已超过限值(1.00±0.05),但报告单中未显示限值,且结果判定为合格;湘AJ50W0,环检报告单中过量空气系数显示为“未检出”,且限值栏为空,结果判定为合格与实际不符。

3.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柴油车环检未按“加载减速法”进行检测,而是采用“自由加速法”进行检测,方法使用错误。如:新D06139、新K17308、新G62152、新D16817、新L08860

4.未按照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管理、保存。环检、安检报告缺少外检单。如:新G62152、新D16817、新D29661。2乌苏市展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塔城1.未按照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管理、保存。新A371E3、新G2131C、新G62016、新G63900缺少环检外检单。

2.内部管理不规范。新A371E3、新G62016环检报告单分析仪缺少检定日期;安检滚动式制动检验台站间比对评价方法不正确;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证书确认方法不正确;尾气排放检测车间的排气分析仪每月进行低标气检查一次,与标准规定每日检查一次不符。

3.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新J30183为天然气车辆,尾气检测报告单中过量空气系数限值显示“0.95-1.05”,判定为合格,与厂家推荐限值(1-2)不符。

4.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新BX651挂,新B8050挂,安检外检单中对“底盘动态检验、车辆底盘部件检查”项目的转向系、传动系进行合格判定,与实际不符。3乌苏市智祥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塔城1.内部管理不规范。内审管理评审缺少内审记录及相关报告单;未按要求开展期间核查记录;无人员监督记录;新D76289、新G62778、新G59252环检报告单信息不全,如缺少计量认证号、发动机型号、环境参数、设备检定日期等;尾气排放检测车间的排气分析仪缺少标准气体检查记录。

2.未按照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管理、保存。新D76289缺少环检外检单。

3.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新GQ9797环检报告单中“过量空气系数为1.18”,超过标准限值1.00±0.05,结果判定为合格;新D76289、新G62778安检人工检验时对后轴钢板弹簧片数漏检。

4.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新G12990为天然气车辆,环检报告单显示采用柴油自由加速法检测,检测方法使用错误,按标准规定应采用双怠速法检测。4乌苏市鑫桥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塔城1.内部管理不规范。新G66833,报告单基本信息不完整,如:缺少资质认证证书号、没有生产企业名称、车主信息等内容;尾气分析仪MQW-50B期间核查记录中HC数据分别为1708、1715、1718,与标称值(189)不符;环检双怠速法站间比对试验评价不正确;尾气排放检测车间的排气分析仪缺少标准气体检查记录。

2.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新G66833为油气双燃料车,但未进行天然气尾气检测。

3.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新G0160F为小型车辆,但在安检人工检验时对后轴钢板弹簧片数做合格判定,与实际不符。5阿勒泰民鑫检测有限公司阿勒泰1.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环检报告(编号654301022010291641481145)车辆驱动方式为后驱,检验方法为自由加速法,未按国标3847-2018加载减速工况法首选检验;环检报告(编号654301022010291751206586)车辆登录信息为全时四驱,检验方法为双怠速,实际车辆驱动方式为前驱,未按国标18285-2018稳态工况法首选检验。

2.内部管理不规范。环检报告中(编号654301022010291751206586)分析仪(NHA-509)检定日期为2020年10月29日,实际检定日期为2020年9月25日;尾气分析仪未能按标准技术要求进行24小时标准物质校准;2020年进行两家检验机构间比对试验,未能达到三家检验机构比对目的。6玛纳斯县瑞祥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昌吉1.未按照要求进行2020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自查。

2.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检验检测报告。(编号012020101900080)等五份所查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非本人签字。

3.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安检检测报告单中,GB7258标准年号引用错误;综检报告单(编号652300002202006190074)排放检验方法不符合GB18565中相关环检要求。

4.内部管理不规范。环检报告报告(编号6523001320041010059290106)OBD检验人员未签字,原始记录日期与报告单日期不一致;检测车间缺2020年环境监测记录;查安检报告(编号012020101900080),外检员签名笔迹不一致;不透光烟度计、排气分析仪未见日常校准记录;制动加载试验台右侧主滚筒表面粘砂部分脱落;2020年未进行检验机构间比对。7木垒县顺达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昌吉1.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外观检验报告新BA3722车辆人工判定部分项目不规范。

2.内部管理不规范。机动车汽油污染物排放限值测量操作规程中,判定方法未在体系文件中体现;不透光烟度计、排气分析仪日常原始校准记录不全。

3.未按照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管理、保存。环检报告单缺外检原始记录表。8吉木萨尔县吉祥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昌吉1.内部管理不规范。安检报告(编号012020092800021)外检员未做签字确认;2020年检验机构间比对报告,参与比对单位与报告单盖章单位不符。

2.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综检报告单(编号6523000262009190006)排放检验方法不符合GB18565中相关环检要求;外观检验报告新B4P821人工判定部分项目不规范。9吉木萨尔县新通车辆检测有限公司昌吉1.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综检报告单(编号65230002302010200028)排放检验方法不符合GB18565中相关环检要求。

2.未按照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管理、保存。环检报告单缺外检原始记录表。

3.内部管理不规范。环检报告(编号652300202005191039380202)外检员未做签字确认;综检报告(编号652300023202005270052)检查员未签字;作业指导书中外观检验涉及的标准年号未做更新;检测车间缺2020年环境监测记录;安检路试道路未按标准设置标识线;2020年的检验机构间比对数据未做评价。10新疆朗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乌鲁木齐1.未按照要求进行2020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自查。

2.未按照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管理、保存。抽取的650101060220201104120048环检报告单中缺机动车排气污染物外观检查登记表,抽取的650100200914994730101安检报告中缺合格报告单和不合格仪器设备部分。

3.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授权签字人姚小平于2017年7月离职,但未办理撤销授权签字人手续。

4.内部管理不规范。外检区标识标线不清楚。11新疆洪智福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内部管理不规范。2019年内审检查表内审员与内部审核实施计划不一致,且无内审员签字;管理评审缺少会议记录。12哈密翔宏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哈密1.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检验检测报告。环检、安检的检验报告单中,非授权签字人本人签字,存在代签行为。

2.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营业执照中的法定代表人与资质认定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不一致,未按要求办理变更手续。

3.内部管理不规范。无环检废气分析仪设备电子档记录,无地盘测功机力校准纸质记录和电子档记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非外观检验员签字,存在代签行为。13巴州三联机动车技术检测中心巴州内部管理不规范。环检废气分析仪标定记录缺少审核人签字;环检线无底盘测功机力校准纸质记录和电子档记录。14焉耆县荣达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巴州1.未按照要求进行2020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自查。

2.内部管理不规范。2019年内审中内审检查表缺少RB/T 218-2017标准规定的内容,且无内审员签字;环检废气分析仪标定记录缺少纸质记录,缺少底盘测功机纸质记录和电子档案记录;环检线废气分析仪未按标准进行高标气校准操作、无法完成对底盘测功机进行力校准操作。15若羌县米兰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巴州1.未按照要求进行2020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自查。

2.内部管理不规范。2019年内审中内审检查表缺少RB/T 218-2017标准规定的内容,且无内审员签字;检测数据未按《计算机检测数据管理程序》要求进行备份;环检缺少底盘测功机纸质记录和电子档案记录;环检线废气分析仪未按标准进行高标气校准操作、无法完成对底盘测功机进行力校准操作。16阿克苏市顺畅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1.未按照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管理、保存。抽取的编号652900191118846970202的原始记录保存不完整,缺人工检验单和仪器设备部分。

2.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抽取的编号652900191021125130101人工检验部分未检验车身反光标识。

3.未按照要求进行2020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自查。

4.内部管理不规范。抽取编号652900200910122680202等报告单先盖章后授权签字人签字;外检区标识标线没有,底盘动态检验区没有,整个检验区域标线不清晰。17沙雅宏伟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阿克苏1.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抽取的电子打印综检报告6529002010201579中检测的新NT3754、652900007202010160025中检测的新N43911道路运输车辆性能检验记录单中检验依据标准GB18285-2005、GB3847-2005已作废,应是GB18285-2018、GB3847-2018(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验报告中标准限值是GB18285-2018、GB3847-2018要求的,不影响检测结果);抽取的编号为65290020101294619的报告单中检验的仓栅式挂车新AK140(挂),人工检验部分货厢漏检,安全带、三角牌错检(挂车无此项);抽取的编号为65290020101291553、650020101293994的报告单中后轴制动率标准限值错误(应是大于等于50%,报告单上显示是大于等于20%,检测数据均在标准限值以上,不影响检测结果);抽取的电子打印综检报告6529002010201579中检测的新NT3754、652900007202010160025中检测的新N43911道路运输车辆性能检验记录单中近光偏移中垂直偏移未判定(检测数据在标准限制范围内),水平偏移判定错误(新NT3754的左外检测数据是-688,右外是-478,新N43911的左外检测数据是-432,标准限值为-350—170,检测数据不在限值范围内),但此项为非判定项,不影响检测结果。

2.未按照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管理、保存。综检报告未保存纸质档案。抽取的652924022010201227440365的报告缺环检外观检查登记表(询问机构负责人说环检外检与安检外检同时操作,但环检外观检查登记表没有填写)。

3.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抽取的编号为652924022010201320456535的报告单中检测的新NC5829是两用燃料车辆,只进行了汽油排放检测,未做天然气排放检测。

4.未按照要求进行2020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自查。

5.内部管理不规范。管理体系文件依据标准错误。18库车凯越机动车检测站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1.未按照要求进行2020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自查。

2.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抽取的编号为652923042010151026066519的环检报告单未按要求在外检单中对单额定转速、额定功率项目进行记录,编号为652923042010141824133594的环检报告外检单未对OBD项进行记录,编号为012020102000031、0122020102000025的安检报告单外检单中未对底盘动态、车辆底盘部件进行记录。

3.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安检领域授权签字人秦建国,2019年11月退休,不在机构工作,未办理撤销秦建国安检领域授权签字人手续。19阿克陶县万顺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克州受疫情影响未进行现场检查20阿合奇县利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克州受疫情影响未进行现场检查21英吉沙县达瓦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喀什受疫情影响未进行现场检查22乌鲁木齐新发惠成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机构搬迁,资质证书有效,建议注销。23乌鲁木齐兴明合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机构拆迁,资质证书有效,建议注销。24库车通运车辆检测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机构拆迁,资质证书有效,建议注销。25于田县亚中机动车检测站(有限公司)和田机构搬迁,资质证书有效,建议注销。

3.食品检验机构监督抽查结果序号机构名称所属区域检查发现问题汇总1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产品质量检验所伊犁1.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SP3314号生鲜肉,在制备样品时仅切取了冷冻样品边角的少量样品,与标准GB/T21313-2007中规定的“从全部样品中取出有代表性样品500g,剔除筋膜,用组织捣碎机充分捣碎均匀”的要求不符。

2.内部管理不规范。使用容量瓶保存锶、钡、锂标准物质储备溶液;SP2344号样品,样品标签上标识为待检样品,但机构表示该样品为已检样品,无具体标识;No:(2018)伊质检SP字第0034号检验报告,脂肪酸值原始记录中,描改了报告结果数值和滴定溶液体积;乙酸锌溶液标签未标注溶液浓度。2温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博州1.机构未完成2020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自查。

2.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编号为S-2015-042的检验报告,氟化物检验原始记录引用了错误的检验标准。

3.未按照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管理、保存。S-2016-014检测报告缺少采样单。

4.内部管理不规范。无S-2016-014检测报告所需的标准溶液配制与标定记录;编号为16170003的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2017年8月23日检定过期,但S-2017-005(井水)报告签发日期在2017年10月30日,其中有该仪器检测项目。

5.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能力附表中过期标准未办理相应变更手续。例如:能力附表中GB 5009.12-2010已于2017年10月6日被GB 5009.1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代替,但至今未办理变更手续。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博州1.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样品名称为卤猪排骨,编号为SC1665E0P026的检验报告中,山梨酸、苯甲酸、糖精钠的原始记录未描述样品处理条件和过程。

2.内部管理不规范。样品名称为饮用纯净水,编号为SC1665E0P001的检验报告中,描改了检验业务传递卡的传递日期;机构未能提供SC1765E00P0032号检验报告中铬项目的标准物质领用记录;2018EC0061(SP)号检验报告的审核人员和签发人员为同一名人员。4呼图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昌吉1.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授权签字人闻娣已调离,未进行相应授权签字人变更;资质认定证书能力附表中有多个标准过期,但未办理变更手续,例如《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GB/T 8538-2008》未变更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GB 8538-2016》。

2.内部管理不规范。原子吸收仪、原子荧光光谱仪、气相色谱仪、恒温培养箱均在2018年已过检定有效期;未能提供标准物质、化学试剂等耗材的购置、使用记录。5奇台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昌吉1.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检验检测报告。编号为(2020)奇检SPW字第(182)号检验报告由非授权签字人龙奕君签发。

2.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委托协议和检验报告中未标注检测方法标准;(2020)奇检SPW字第008号检验报告小麦粉,灰分原始记录采用作废标准GB5505-2008,应为GB5009.4-2016。

3.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2020年1月法人已变更为孙寿林,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的法人为汤霞,未办理变更手续;资质认定证书能力附表中存在废止的标准,未办理变更手续,如:GB 4789.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现行有效标准为GB 4789.2-2016。

4.内部管理不规范。未进行食品检测人员上岗考核和授权,人员能力和检测附表要求不符;无样品制备记录和样品流转记录;天平使用记录有漏填现象,如2020年7月14日的样品青稞粉未在编号1-03的电子天平使用记录中记录;受控的原始记录表格未规定具体记录信息,内容由检测人员理解填写,无法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样品无唯一性编号和标签;无检验报告编号的规定,无样品编号规定;消防设施配备不足,如:理化检验室配备一台无合格证、无压力表、无标识的灭火器;微生物检测室培养区放有值班人员用床;试剂室内的药品柜内磷酸和石油醚、乙腈等混放;食品样品库存放滴灌带,食品实验室和计量实验室无明显分区;体系文件中无授权签字人信息和签字识别。6阜康市质量与计量检测所昌吉1.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资质认定证书能力附表中存在废止的标准,未办理变更手续。如:大米 GB1354-2009、GB2715-2005标准未变更,应为GB/T 1354-2016、GB2715-2016。

2.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委托协议、检验报告、原始记录均未标注检测方法标准;(2020)阜检SP字第005号报告,小麦粉灰化温度记录为550℃,与GB5009.4-2016要求的900标准℃不一致,采用了作废标准的灰化条件。

3.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2020)阜检SP字第001号检验报告小麦粉面筋值结果25.7,标准要求值≥26.0,结果错判为合格,应为不合格。

4.内部管理不规范。未进行食品检测人员上岗考核和授权,人员能力和检测附表要求不符;原始记录表格未受控,记录信息不完整。体系文件中未规定检验报告编号和样品编号的规则;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理化操作室放有有机试剂,同时还有电炉,有一定的安全隐患;无专门试剂室,理化操作室的药品柜内易制爆试剂高锰酸钾和普通化学试剂混放;微生物培养基全部过期,未处理;无感官检测区。

5.未按照要求进行2020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自查。7新疆天地鉴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乌鲁木齐1.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资质认定证书能力附表中存在废止的标准,未办理变更手续。如:石油类HJ637-2012标准已变更为HJ637-2018,自己查新已标注作废,但未办理变更手续。

2.内部管理不规范。人员档案管理不规范,食品检测人员马小兰缺上岗实操考核记录;有机试剂药品柜内混放有农药溴氰菊酯,存在交叉污染的风险。8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乌鲁木齐1.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2016年3月11日机构法人已变更为张静蕾,未办理变更手续。

2.内部管理不规范。质量管理手册4.9.5规定:记录、档案的保存期不少于5年,不符合要求。

3.未按照要求进行2020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自查。9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产品质量检验所巴州1.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检验报告中未标注检测参数的检测方法标准,原始记录中有使用过期检测方法标准的情况。如:编号为2019-ZHE-0367的强达挂面检验报告中,水分检测记录中标准为GB5009.3-2010,应为GB5009.3-2016;酸度检测标准记录为GB5517-1985,应为GB5009.239-2016。

2.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资质认定证书能力附表中存在废止的标准,未办理变更手续,如:GB/T4789.6-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检验标准。

3.内部管理不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检测参数没有全部授权给检测人员,检测人员上岗授权缺少实操佐证材料,人员能力和检测附表要求不符;无样品制备记录和样品流转记录。天平使用记录有漏填现象,如2019-ZHE-0441报告中粗细度检测未在天平使用记录中记录;缺少原始记录命名,原始记录检测地点信息不具体,如:2019-ZHB-0350报告中断条率等指标的检测地点记录为:综合检验二中心;标准物质存放的冰箱无温度控制记录,消防设施配备不足,如:无机前处理室未配备消防器材;样品库存放杂物,感观检测室存放和感官检测无关的设备,如测脂肪的索氏抽提器系统;试剂室内的药品柜内有机、无机试剂混放;存放有产品批号为20120726的孟加拉红培养基,有效期是201406,已过期6年;易制爆试剂硼氢化钾未按规定存放在易制毒易制爆试剂室。10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昌吉正在开展全民核酸检测,检验检测区域不能对外开放,未开展现场检查。

4.建材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结果序号机构名称所属区域检查发现问题汇总1乌苏市恒信建筑材料检验站塔城1.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2019JZ000034和2019MM000040报告中出现可操作时间项目,但其引用的检验依据JGJ144-2004《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中无此项目;2019JK000019加气混凝土砌块原始记录中缺吸水率报出结果,缺GB/T11969-2008检测依据;2019JB000006样品标记不规范,样品规格中未标注绝热性能等级,导热系数结果却按034级下判定结论。

2.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编号2020YS000211土壤密实度报告引用的GB50202-2018《建筑地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使用的核子密度仪法均未通过资质认定。

3.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JTG E60-2008《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GJ144-2004《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GB/T50081-2002《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T50123-1999《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50325-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已过期,未做变更申请。

4.内部管理不规范。所有导热系数的原始记录均缺少主检、校核签字及仪器设备信息;该机构仅提供2017标准物质管理一览表和2018、2019年领用记录表,从表中购入数量及领用登记可看出对标准物质管理较为混乱,特别是汞的管理;力学室检测环境未按GB/T50081-2019标准规定设置温、湿度控制设备。2博乐市建新建设工程检测中心博州1.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编号2020MM000024、2020BQW00036号外墙外保温用耐碱网布报告引用的GB/T29906-2013标准、2020BBM00013号报告中引用的GB/T10801.1-2002标准均不在资质认定范围内。

2.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JTG E60-2008《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GJ144-2004《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过期未做变更。

3.内部管理不规范。2020C0000294号普通硅酸盐水泥报告比表面积记录不规范,强度成型时间、破型时间未填写具体时间。样品传递卡填写不完整;现场发现水泥标准粉过期;力学室检测环境未按GB/T50081-2019标准规定设置温、湿度控制设备。3新疆新路丰土木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昌吉1.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复合32.5水泥已在GB175-2007标准修订页中明令废止,但BG-2020-SNJ-0002号报告中依旧引用GB175-2007做为检测依据,且无其他解释说明;编号BG-2020-GJJ-00003和00002号钢筋报告缺重量偏差的技术指标和检测数据;JL-2020-KFJ-0001矿粉原始记录中缺计算公式。

2.未按照规定使用检验检测专用章和资质认定标识。BG-2019-TFJ-0001号报告首页未加盖CMA印章。

3.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GB50123-1999《土工试验方法标准》、JTG E-60-2008《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TF 81-01-2004《公路工程基桩动测技术规程》、JGJ/T152-2008《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GB/T17688-1999《土工合成材料 聚氯乙烯土工膜》、GB/T19472.1-2004《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 第1部分: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材》、GB/T5836.1-2006《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GB/T10002.2-2003《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件》、JG225-2007《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波纹管》、JT/T 516-2004《公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 土工格室》标准已过期作废或废止,机构均未做变更申请。

4.内部管理不规范。BG-2020-KFJ-0002报告矿粉28d活性指数机打数据和报告值为95.8,原始记录计算值记录为95.4;该机构未提供标准物质证书及台账,未提供入库记录表。仅提供了领用记录表。4新疆坤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昌吉1.未按照要求进行2020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自查。2.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GB1499.1-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规范》、GB/T12470-2003《埋弧焊用低合金钢焊丝和焊剂》、GB/T5293-1999《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已过期尚未做变更申请。

3.内部管理不规范。未对已检的超声波探伤仪和火花光谱仪校准证书进行确认;该机构仅提供标准硬度块和光谱分析用标准样品证书及台账,未提供出入库使用记录表;未提供超声波探伤仪用标准试块台账及出入库使用记录。5乌鲁木齐大诚合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乌鲁木齐1.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编号2019029610号报告中未录入粉水比。

2.内部管理不规范。缺少智能化导热系数测定仪(编号042)使用标准板标定仪器的记录;负压筛析仪(编号010)负压筛使用标准粉标定产生修正系数,张贴的修正系数标识过期。6新疆城建试验检测有限公司乌鲁木齐1.未按照要求进行2020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自查。2.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编号2018000180号岩棉报告未在报告中标注体积密度检验方法,在其原始记录中引用的GB/T6343标准为泡沫塑料表观密度的检验方法,标准引用错误。

3.未按照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管理、保存。编号202033132号地基承载力报告档案中现场检测工程信息记录表未归入原始记录范围。

4.内部管理不规范。该机构未提供水泥比表面积标定用水银的出入库使用记录;编号201935432报告原始记录中设备信息不完整。7新疆建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1.未按照要求进行2020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自查。2.未按照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管理、保存。该机构《记录控制程序》中对技术及质量记录存档期限定为6年。按GB50618-201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6.0.5要求:主体结构、钢结构、市政基础设施主体结构检测档案保管期限宜为20年。

3.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该机构营业执照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民路操场巷40号,2016年10月批准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民路操场巷40号,2019年9月8日批准的资质认定证书增项附表中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路160号,2020年9月中旬搬迁至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别山街66号丝路天马汽车维修工厂内,尚未做变更申请;GB/T50344-2004《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JGJ/T152-2008《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 8-2007《建筑变形测量规范》、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均已过期作废,机构未做变更申请。

4.未按照规定使用检验检测专用章和资质认定标识。建力质检字(2019)第07号工程质量鉴定意见书相关原始记录(非检测鉴定报告)加盖资质认定CMA章;编号建力【2019】检字第001号报告未加盖CMA章。

5.内部管理不规范。编号建力【2019】检字第001号报告原始记录缺主检和校核人签字;该机构提供的编号为4151的混凝土回弹仪校准证书日期为2018年9月13日,使用该仪器出具检测数据日期为2019年6月27日,JGJ/T23-2011标准3.2.1条规定回弹仪检定周期为半年;现场检查发现自2019年9月至今,所有仪器设备均未检定、校准。8巴州恒岩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巴州1.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GB/T 50123-2019《土工试验方法标准》已于2019年10月01日实施,原GB/T 50123-1999标准于2019年10月01日作废,未按照资质认定要求进行标准变更。

2.未按照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管理、保存。未能提供所抽取21份报告的原始记录、委托书、合同等相关资料;未能提供原始记录、仪器设备管理档案、环境监测记录、标准物质使用情况等资料;未能提供标准物质、化学试剂等耗材的相关资料记录。

3.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BZHY-2018-SY-011、012号报告中缺少检验依据。

4.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BZHY-2018-ZH-001、003、004、005、006、007、008、009、010、BZHY-2019-ZH-001、002、003、007、008、009、011、013、014、030等19份报告中引用标准GB 50202-2018、GB 50011-2010等标准不在资质认定证书能力附表范围内。9新疆鼎天宏盛质量与计量检测有限公司阿克苏1.未按照要求进行2020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自查。

2.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编号2020MJ00017号报告中未录入粉水比例;编号2020A00013号报告中样品型号规格录入信息不全。

3.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GB/T 50081-2019《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已于2019年12月01日实施,原GB/T 50081-2002标准于2019年12月01日作废,未按照资质认定要求进行标准变更。10克州恒信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克州1.未按照要求进行2020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自查。2.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HXJC20-JS00014号报告中引用的GB/T 50123-1999标准为作废标准;HXJC20-FJ00022号报告和原始记录中拉力检验项目缺少试验现象描述;HXJC20-SN00034号、00035号报告原始记录缺少成型时间、破型时间;HXJC20-FJ00011号报告原始记录未填写温湿度;现场查看混凝土标准养护室温湿度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温湿度记录与实际显示数据不符。

3.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该公司资质证书附表中的GB/T 1499.1-2008、GB/T 1499.2-2007、GB 13788-2008、GB/T 1591-2008、GB/T 50123-1999、SL 237-1999、GB/T 15788-2005、DL/T 5150-2001、GB/T 50081-2002、GB/T 1596-2005、GB/T 18046-2008、GB/T 176-2008、DL/T 5362-2006、SL264-2001、GB/T 50315-2000、JGJ/T 152-2008等16份标准均已作废,相关替代标准已发布实施,未按照资质认定要求进行标准变更,并使用新标准出具检验报告,如HXJC20-GJ00115号报告。

4.内部管理不规范。未能提供防水卷材试验室、水泥成型室、水泥养护水温等监测记录;未能提供砖用卡尺(编号HJS-90)有效检定证书,HXJC20-Z00018号报告检测中使用到该设备;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后均未进行确认;HXJC20-SN00034号、00035号报告检验所用设备水泥标准稠度及凝结时间测定仪(编号HJS-49)、水泥净浆搅拌机(编号HJS-05)、电脑全自动水泥抗压抗折试验机(编号HJS-41)等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均未登记;现场查看防水卷材实验室缺少控湿设备。

原标题:《通报 | 53家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结果通报(附问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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