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获法执行】预处罚显威力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2021-01-20 18:1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惩恶扬善执行神速,廉洁奉公真诚为民”,2021年1月19日,申请人周某及其妻子给获嘉县法院执行局送来一面锦旗,表达对执行干警浮立平、王兴华快速执结交通事故责任案件的感谢。这是获嘉县法院在2021年执行工作中继续推行《预处罚通知书》制度以来取得的最新成果。

2014年9月11日,周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辉县市薄亢线由辉县向获嘉方向行驶时与相对方向郭某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两车损坏,周某受伤,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郭某某赔偿周某维护假肢产生的费用等1204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郭某某未主动履行,申请人周某于2020年4月14日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后,获嘉县法院执行干警立即展开工作,多次寻找都未能找到被执行人郭某某,遂依法向其邮寄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手续,被执行人签收但仍不履行判决义务。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周某提供信息称郭某某回到老家,执行干警接到消息后迅速组织干警前往寻找,仍未找到。被执行人郭某某家属得到消息后来到法院,希望与申请人协商处理。执行干警组织双方当事人当庭协商,由于双方情绪激动,多次发生争吵,且被执行人家属多次以判决之外发生的矛盾为由不予履行判决义务。后来,执行干警多次释法,让郭某某家属通知其本人来处理案件,其家属始终不予理睬。

为切实推进案件,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郭某某邮寄送达了《预处罚通知书》,“限被执行人于2021年1月13日前履行偿还义务,逾期未履行,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预决定如下:对被执行人郭某某处以罚款2万元,拘留15日。”

在《预处罚通知书》送达的第三日,慑于压力,被执行人郭某某的家属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并于当日缴纳了全部执行款,该案执行完毕。

END

忠诚 致公 担当 守廉

获嘉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获法执行】预处罚显威力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