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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法院一审的尚咚咚等17人生产、销售伪劣轮毂案被省法院工作报告肯定
2021-01-20 18:1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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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9日,在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道才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的第一部分提到“始终把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生产、销售伪劣轮毂的尚咚咚等17人被依法严惩,……”
这是近年来鹿邑法院审理的案件第一次进入省法院工作报告。
基本案情
2016年至2018年,尚咚咚、尚纪委等17人回收奔驰、宝马、保时捷等42个高端汽车品牌的废旧轮毂,加工翻新后冒充原厂、原装正品轮毂销售至全国各地,共生产、销售翻新轮毂5640个,涉案金额886.86万元。
判决结果
鹿邑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29日作出一审判决,依法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尚咚咚、尚纪委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各处罚金六百万元;其余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九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一百万至五万元不等罚金,对其中6人依法适用缓刑。上诉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鹿邑县人民法院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合理采信证据、依法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也得到了社会各界关注和肯定。近日,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铝轮毂制造企业,寄来信件表示感谢!
审核| 张振峰
原标题:《鹿邑法院一审的尚咚咚等17人生产、销售伪劣轮毂案被省法院工作报告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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