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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一公职人员被诈骗上百万元!

2021-01-20 17:3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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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贞丰县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案件被害人为公职人员,受骗金额高达一百二十余万元。

案情简要

2017年,李某某(男)在网上认识了被告人梁某(女),双方邀约见面后开始交往,期间双方多次发生性关系。之后,梁某以自己需要盖房为由向李某提出借款6000元的要求,并以虚构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给李某某出具了一份“借条”。交往期间,梁某认为自己比较吃亏且李某某较容易受骗,遂欺骗李某某自己怀孕需要打胎让李某某转款。得手后,梁某又再次欺骗李某某自己因为打胎留下后遗症让李某某给其转款买药、治病,李某某说自己没钱拒绝转款后梁某就以到其单位和家中哭闹威胁李某某,李某某担心被单位同事和家人知道,一直不间断给梁某转款。

被告人梁某在2017年至2020年期间以自己到外地看病等为由欺骗李某某为其转款共计人民币1234501元。李某某作为一般公职人员每个月的工资微薄,为了转款给梁某到处贷款、借钱,花光了所有积蓄,负债累累,直到催债的人上门后被家人发现才知晓自己被骗,到公安机关报案。经调查,诈骗到的钱财已被梁某挥霍一空。

法院判决

公诉机关以被告人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欺骗被害人李某某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以被告人梁某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被告人梁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未提出异议和辩解,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贞丰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被告人梁某退赔被害人李某某财产损失人民币1234501元。判决后,梁某未提起上诉,检察院未提起抗诉。

法官寄语

面对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交友方式多样化,广大群众要谨慎交友,面对诱惑要提高警惕,以免损失了财物,也伤害了家人。在此,也提醒社会大众要警惕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等诈骗犯罪行为,更不要认为自己文化水平高就放松警惕。“不听、不信、不汇款”,不要贪图小利,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美梦,以防上当受骗。

原标题:《贞丰一公职人员被诈骗上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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