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自觉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共建美好家园! 献县公安局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自觉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共建美好家园
献县公安局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全县人民群众:
燃放烟花爆竹是民间传统习俗。然而,在一声声烟花爆竹震耳欲聋的巨响后面,却隐藏着许多危害。
烟花爆竹燃放时释放大量二氧化硫、金属氧化物和碳粒等颗粒物,导致大气中的有害物质尤其是PM2.5浓度大幅上升,是造成雾霾天气的主要原因,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有害气体会强烈刺激人的呼吸道,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同时,产生的噪音污染,使老人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无法静心学习、休息......所有人都不得安宁。
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量垃圾,也给环卫工人带来了严重的负担。在农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柴火、秸秆火灾以及人员伤亡事故屡有发生,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烟花爆竹燃烧不充分引发事故的隐患也非常大。
为进一步提升城乡文明程度,防治大气和噪音污染,维护公共安全,献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全县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献政告[2020]22号),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通告》明确规定:献县全县域(所有地域)、全时段实行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对违反通告规定的,由应急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依法责令停止销售、燃放,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视情节给予罚款、治安拘留处罚;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献县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安全与安宁是我们共同的愿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大势所趋,需要全县人民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在此,我们诚恳地希望您自觉遵守我县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改变旧有观念,移风易俗,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此,我们向全县人民群众发出倡议:
1、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全县人民自觉遵法守法、不燃放烟花爆竹,采用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从事相关活动,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清新空气、整洁环境,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2、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全县人民开展普法宣传,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禁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人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3、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全县人民自觉维护法律法规,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除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危害。
查处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是公安机关、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等监管部门的职责所在,请您理解并积极配合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公安机关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电话:110、5108548(公安局)、4635209(应急管理局)。
年关将至,在此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祝福!衷心祝愿您:身体健康!平安幸福!事事顺利!
献县公安局
2021年1月20日
原标题:《自觉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共建美好家园! 献县公安局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