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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 从坐等上门“接诊”到靠近群众“问诊” 哈尔滨法律诊所服务下沉催生“群众互助”模式

2021-01-20 22:0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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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松北区军安社区法律诊所参与调解工作。哈尔滨市法学会/供图

记者|王三立

责编|李 旭

正文共3169个字,预计阅读需9分钟▼

2010年哈尔滨市法学会组建了第一家法律诊所,经过10多年建设,如今已经发展到470余个,覆盖了九大类型,在普法释疑解惑、调处纠纷矛盾、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哈尔滨法律诊所的发展壮大,一种创新服务模式——群众性法律互助活动应运而生,打通了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厘米”,使得法律诊所的服务触角下沉延伸到社区居民的微信群,法律服务工作者与群众靠得更近,联系更加紧密。

针对这一法律服务创新模式的开创情况,记者近日采访了哈尔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梁野。

激活创新发展动力

为建设法治社会努力担当作为

记者:去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在落实中办《意见》过程中,市委政法委和市法学会结合法律诊所做了哪些工作?

梁野:哈尔滨市委、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对贯彻落实《意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推进法治哈尔滨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推动哈尔滨市法学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本着“明确方向性、突出时代性、体现科学性、注重实践性”的原则,精心组织、积极探索、勇于担当、真抓实干。

根据中办《意见》和省委政法委《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初步探索形成了“54321”工作法。“5”就是着力打造5块优秀“品牌”,引领工作发展。着力打造“星级法律诊所”品牌、“地校深度合作”品牌、“群众性法律互助”品牌、“青年普法基层行”品牌、“网上会员之家”品牌。“4”就是创新优化4项工作机制,助推工作开展。创新优化“工作例会”机制、“成果转化”机制、“人才管理”机制、“激励保障”机制。“3”就是大力实施3项工作制度,把握工作方向。大力实施“意识形态责任制”“会员述职制度”“党建工作制度”。“2”就是组织开展“双百工程”,提升工作层次。组织开展“100个法治建设示范村”建设活动、“100项高质量研究课题”评选活动。“1”就是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积淀工作后劲。我们还将积极探索实践,学习其他先进地区的工作经验,开辟法学会工作新平台、新阵地,将法律诊所、法学研究、法治论坛、法律实践、法律宣传等工作融为一体,使我们的工作更有抓手,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百姓。

擦亮法律诊所品牌

探索市域社会治理新路径

记者:哈尔滨市法学会在全国首建法律诊所已经10多年,请介绍一下当初法律诊所创建背景。

梁野:2010年,我们推动南岗区法学会与哈尔滨理工大学、黑龙江大学等高校合作,尝试将高校法学教育“法律诊所”模式嫁接于社区的试点获得成功,在全国首创“法律诊所建在社区,法学专家走近群众,打造第三方调处矛盾平台”的新模式。

10多年来,以社区法律诊所为基础,着力裂变法律诊所类型,深入乡村,走进企业,派驻医院、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和信访中心等,工作重心从服务民生到服务稳定,再到服务非公企业发展,稳扎稳打,逐渐进入深水区。已建成的9类470余家法律诊所中,整合了第三方千余人参与法律诊所工作,形成了上下领导重视、内外形成合力、共建平安哈尔滨的良好态势。法律诊所不仅成为法学会延伸到城乡最基层的工作组织和接地气的为民服务平台,也成为党委、政府通过法治服务群众的桥梁。

记者:经过10多年建设,法律诊所几乎在哈尔滨家喻户晓,它在哪些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

梁野:法律诊所在探索解决影响社会稳定问题、助推政府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实现了法学会职能的拓展,赢得了领导的信任和群众的认可,开辟了联动共治解决矛盾纠纷的新路。

一是主动发挥弘扬法治精神的窗口作用,有效服务群众依法办事。在征地、拆迁、重点项目开工等关键时刻冲在第一线,宣传解析法律法规,情、理、法结合,耐心细致调处矛盾纠纷,联系实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助力社会治理和平安哈尔滨建设。二是主动发挥第三方服务平台作用,有效服务社会稳定。法律诊所是法学会设在基层前端的第三方服务组织和平台,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法律诊所建设深入矛盾集中区,把有效服务社会治理作为政治责任和推动自身发展的难得机遇,释放第三方服务效能,从源头维护稳定。三是主动发挥集成社会力量的载体作用,研究解决热点问题,有效服务发展大局。法律诊所汇集党委机关、政法部门、医疗单位、街道社区以及高校师生、律师等各界力量,突破原有体制限制,形成了优势互补、联动共治的合力。四是主动发挥“哈尔滨模式”的引领作用,有效服务法治建设。哈尔滨市法学会创建的法律诊所扎根基层,因管用有效成为典型经验,这不仅是哈尔滨社会治理实践工作取得的成效,而且为哈尔滨法治建设筑牢了根基。

开展法律互助活动

不断创新法学会工作品牌

记者:群众性法律互助活动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开展的?目前发展状况如何?发挥了哪些作用?

梁野:开展法律互助活动是落实哈尔滨市法学会六届二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的创新举措和重要抓手,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特殊时期应运而生的工作新模式。2020年6月,市法学会通过总结全员参与抗疫的实践经验,在道里区、南岗区、松北区、阿城区和尚志市启动群众性法律互助组(群)活动试点。在疫情防控期间,突破传统法治宣传自上而下、讲座式、广场式等固有形式,利用线上、线下的平台资源,培养群众自发参与法治建设的热情,进而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思维。通过整合利用现有微信群、工作群等资源,建立并完善市、区、街道、组群的“四级”管理方式,探索开展法治宣传、矛盾调处、法律服务、法学交流新模式。为保证活动效果,研究制定了《哈尔滨市法学会开展群众性法律互助活动规则》,通过常态化普法、即时性答疑、自发性互助等方式,打通法律宣传与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厘米”。通过在互助组(群)中推送法治“鸡汤”、法治新闻、以案说法、律师我读你听、身边法律知识百问百答、法律解析、《云课堂》讲座等法治文化形式,潜移默化地让法治思维抵达人心。目前,该活动已带动辐射群众近80余万人。

在解决问题上,互助组(群)长可以随时帮助组(群)内群众解答法律问题,遇到疑难复杂问题可提交至上级互助组或通过各类法律诊所进行咨询,因第三方释法明理可信度高,可以达到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于萌芽的目的。在打造法学会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方面,通过科学管理和有序组织,法律互助组可以承载如数据分析、交流研讨、会员管理等很多法学会职能任务,全力打造社会治理法律互助模式的“枫桥经验”,打造哈尔滨市法学会工作新品牌。

记者:对于开展群众性法律互助活动这一创新模式,您有何长远规划?为实现这一目标,接下来打算怎样实施和推进?

梁野:哈尔滨市法学会每项工作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创新。创新将贯穿市法学会工作全过程。法律互助活动承载方式是互助组(群),这是法学会工作的延伸和拓展,是社会资源的重新组合和再利用,无需另设机构,要着力深化对这一特点的认识,把法律互助活动打造成用法治思维启发和调动各类社会群体参与法治建设的重要载体。要充分认识开展互助活动重要性,把握政治方向,维护社会稳定,坚决不能出现政治问题、影响稳定问题,做到让党委政府认可,让群众满意,为法治社会建设作贡献。

未来要进一步挖掘互动活动潜力。要提升政治站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选树并发挥政治过硬、思想积极、作风优良、热心法治和公益事业的法律互助组(群)长作用,规范工作流程,及时总结典型经验。要突出群众性,探索群众性法治宣传的新模式,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重点结合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培养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要做好统筹指导,通过法律诊所调解、专题研讨、问题矛盾解疑等方式,帮助解决群众身边的法治问题。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把工作纪律红线,组(群)中一旦出现违法违纪现象,要及时将线索移交有关部门严肃查处,确保活动起到引领作用,传递正能量,提升全社会的法治建设水平。

·END·

原标题:《专题 | 从坐等上门“接诊”到靠近群众“问诊” 哈尔滨法律诊所服务下沉催生“群众互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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