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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蚌埠这些集体和个人拟被表彰

2021-01-21 10:5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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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皖水人函〔2020〕470号)有关要求,经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现将蚌埠市初审评选表彰结果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2个)

蚌埠市江河水利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固镇县水利局

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3名)

汪兴俊 蚌埠市水利局水利管理科(河长制工作科)科长

周 黎 怀远县水利局水资源管理股股长

张海龙 五河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副主任

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6日。公示期间,可以当面或用信函、电话等形式向市水利局组织人事科或驻局纪检监察组反映。电话:0552-3131322,0552-3115817。

特此公告。

2021年1月20日

来源:蚌埠市水利局

原标题:《公示!蚌埠这些集体和个人拟被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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