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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专题 | 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甘肃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2021-01-21 11:1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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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难方显勇毅,磨砺始得玉成。告别了极不平凡的2020,我们迎来了希望与挑战并存的2021。

回首2020年,甘肃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披荆斩棘、攻坚克难,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脱贫攻坚战、扫黑除恶收官战、金融风险防控战“四大战役”,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日月其迈,岁律更新。前行的道路惟有同心创业,才能奋发图强。新的一年,在新的征程上,我们将艰苦奋斗、锐意进取,携手创造甘肃法院更加灿烂的明天!

即日起,甘肃高院微信公众号推出《勇毅前行 磨砺玉成》专栏,带您一起回眸甘肃法院2020年的工作亮点。

回眸2020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人民战争,更是一项民心工程。党中央发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令后,甘肃法院闻令而动、精心组织、强力推进,三年来审结一审黑恶案件588件5389人、二审390件3076人,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受害人多达47.5万余名、非法获利28亿元的兰州“2.12”特大“套路贷”涉黑案,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嘉峪关“10.29”涉黑案等重大黑恶案件得到依法审判;全力“打财断血”,对3060名黑恶犯罪被告人判处财产刑2.29亿元,判处追缴、没收违法所得2.73亿元;全面摸排线索,排查移送黑恶及涉伞线索1829条;推动“伞网清除”,审结“保护伞”案件38件,惩处罪犯57人;开展社会治理,落实“一案一整治”“一案一建议”,发出司法建议669份;扎实开展“六清”行动,推动“案件清结”“黑财清底”,案件结案率、财产刑执行到位率大幅提升。

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及重点市、县(区)法院督办推进工作视频会议

三年来,甘肃法院全面履行审判职责,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受到依法严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提升,专项斗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平安甘肃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甘肃高院荣获2018年度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2018、2019连续两年荣获省委平安甘肃建设优秀单位。

提高站位 强化担当

增强推进专项斗争的自觉性坚定性

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体会议

甘肃高院党组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谋划推进,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先后召开13次党组会、10次全省中院院长会、扫黑除恶推进会,研究部署、细化责任、统筹推进,中基层法院也通过召开党组会、推进会、领导小组会和案件协调会等,研究部署推进措施,调度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工作,形成了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靠前指挥、扫黑办具体落实、多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将专项斗争工作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对全省法院情况进行通报,发出督办函、整改通知书165 份,对重点法院实行进驻蹲点督导,持续传导压力,不断增强各级法院推进专项斗争的自觉性、坚定性。不断优化审判力量,向审判执行一线充实干警351人,遴选306名理论功底扎实、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扫黑除恶审判专家库,研讨会商疑点难点问题,提升涉黑恶案件审判专业化水平,保障办案质量。

坚守标准 严厉打击

始终保持高压严惩态势

武威中院审理周前进等84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坚持“严”字当头,在已审结案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230人,重刑率28.8%,严把减刑、假释关,对重大黑恶罪犯依法裁定不予减刑、假释。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保持依法办案的定力,严格法定标准,坚持证据裁判,打牢案件的法律、证据基础。坚持“稳”字兜底,做到规范打击,严格落实最高法院关于“三项规程”要求,加强司法人权保障,为2636名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派辩护人,实现律师辩护全覆盖。研究制定《进一步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审判质效的工作办法》,实现涉黑恶案件快审快判快执行,确保专项斗争高质高效开展。加强业务培训,举办4期扫黑除恶审判业务培训班,对一线办案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升司法审判能力。

健全机制 加强配合

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嘉峪关市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宣判

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确保专项斗争沿着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稳步运行。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证据指引》《关于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涉案财产处置工作机制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统一标准尺度,减少法律适用分歧。落实“一案双查”,分批分次筛查民间借贷案件19万余件,梳理非法高利放贷、套路贷、校园贷、虚假诉讼线索147条,专门审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延伸职能 综合治理

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省法院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

全力“打伞破网”,专门制定《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保护伞”案件审判业务指导若干问题的规定》,甘肃高院设立“保护伞”案件专业合议庭,有效保证审判质量;对在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及线索摸排中发现的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及时研判通报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从严惩处扶贫领域腐败、危害基层政权违法犯罪案件,深度参与扶贫领域专项整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全面小康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从基层干部选拔任用、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等多个方面提出司法建议,助力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法治化水平。深化“打财断血”,综合运用多种措施提升黑财认定准确率和执行到位率,研究制定《关于加强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刑适用及涉案财产执行工作指引》,联合制定《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部署开展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专项活动,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参与“行业清源”,针对涉黑恶案件审判中发现的社会治理短板和行业管理漏洞,及时向市场监管、乡村治理、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推动社会治理工作精细化、法治化。

夯实基础 强化管理

为打赢专项斗争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扫黑除恶有关意见办法

加强对下指导。甘肃高院定期对已生效案件进行梳理研判,编写指导案例5期26案,汇编成册印发中基层法院,统一执法理念和尺度,确保黑恶案件依法高效审理。联合印发《全省部分法院审理“套路贷”刑事工作座谈纪要》,牵头制定《甘肃省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指导意见》,编印《电信网络犯罪案件法规汇编》,为依法有力惩治电信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提供办案指导。强化审判管理。召开案件调度会19次,调度案件521件次,制定印发《挂牌督办案件督办指导办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督办工作制度》等多项制度,推动黑恶案件审判质效显著提升。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筑牢信念根基、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参战干警坚定必胜的信心和决心,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探索形成了临时法庭、远程视频庭审和分案审理等模式,有效破解疫情期间“提审难”“开庭难”“宣判难”等诸多问题,保证了专项斗争高效纵深开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在即,迎来新的起点。甘肃法院将深刻认识常态化、机制化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保持依法办案的定力,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聚焦“长效常治”目标要求,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为平安甘肃、法治甘肃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来源:省法院宣传处

文字:张江山

原标题:《两会专题 | 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甘肃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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