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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黑龙江新增确诊病例68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85例!附部分病例行动轨迹!

2021-01-21 08: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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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0时至24时

黑龙江省

新增确诊病例68例

望奎县65例(其中13例无症状转确诊)

绥化海伦市2例 哈尔滨道里区1例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85例

绥化望奎县48例 海伦市7例

绥棱县1例 安达市3例

哈尔滨利民开发区14例

呼兰区5例 南岗区2例

齐齐哈尔富拉尔基区3例 建华区1例

大庆肇州县1例

治愈出院确诊病例1例

(黑河市爱辉区)

解除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1例

(牡丹江林口县)

上述所有确诊病例

和无症状感染者

均是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

及开展扩大核酸检测

主动筛查发现的

1月20日

哈尔滨市

新增1例确诊病例

21例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确诊病例1:汤某,女,67岁,现住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新城中区7号楼。作为北京市大兴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汤某某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1月20日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主要轨迹如下:

1月13日,乘坐火车(Z17次列车北京至哈尔滨) 7时到哈西站下车后在哈西站停车场乘出租车回家,15时步行到康力达医院购药,后步行回家未外出。

1月14日,9时、14时步行到群力新城中区餐厅买饭。14时20分到康力达医院购药,步行回家。

1月15日,居家。

1月16日13时,步行到群力新城中区1号门菜鸟驿站取快递,步行回家。

1月17日,居家。

1月18日14时,步行去康力达医院后回家。

1月19日,居家。

1月20日,由120救护车送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张某某,男,24岁,现住呼兰区利达小区(建设小区一建公司集资楼)。按防控要求参加了由当地组织的“应检尽检”核酸检测。1月19日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1月20日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1月5日-10日,居家。

1月11日,17时到兰祥仓买购物后回家。

1月12日-15日,居家。

1月16日,17时到兰祥仓买购物后回家。19时在门口接收外卖。

1月17日,居家,19时在门口接收外卖。

1月17日,参加社区核酸筛查。

1月18日,居家。

1月19日,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2:张某某,男,79岁,现住呼兰区一建公司楼(光明路191号)。按防控要求参加了由当地组织的“应检尽检”核酸检测。1月19日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1月20日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1月5日—1月18日一直因病卧床。

1月18日,24时社区工作人员上门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

1月19日,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3:吕某某,男,36岁,现住呼兰区一建公司楼(光明路191号)。按防控要求参加了由当地组织的“应检尽检”核酸检测。1月19日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1月20日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1月4日—18日,每天早中晚不定时在南大坝至结核病院家属9号楼附近散步。18日,到一建公司楼5单元1楼进行核酸检测。

1月19日,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4:钟某某,女,61岁,现住呼兰区生态园3期。按防控要求参加了由当地组织的“应检尽检”核酸检测。1月19日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1月20日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1月5日-6日、8-11日,每日6时许,从家中步行前往呼兰区建设路慈康医院护理丈夫,17时许由医院步行回家。

1月7日,6时步行前往慈康医院护理丈夫;17时,从医院步行前往师专路一氏生鲜超市取手机,20分钟后步行回家。

1月12日,6时步行前往慈康医院护理丈夫;13时步行回家。

1月13日,6时步行前往慈康医院,11时回家;18时,在门口取外卖。

1月14日,居家。

1月15日,8时步行到八中校站乘坐10路公交车到嘉润医院站下车,到呼兰区兰河大街附近家幸超市购物;9时从超市步行回家。

1月16日,9时步行到达华辰超市(呼兰区南二道街35号畅想国际地下一层)购物后回家;16时在门口取外卖。

1月17日,14时步行到国民姐姐美发店旁的高金食品店购物,之后步行到呼兰区南二道街恒瑞新特药店购药后步行回家;17时,到朋友家(呼兰区生态园3期);18点30分回家。

1月18日,6时步行到社区进行核酸检测后回家。

1月19日,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5:由某某,女,37岁,现住呼兰区一建公司楼(光明路191号)。按防控要求参加了由当地组织的“应检尽检”核酸检测。1月19日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1月20日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1月4日-9日,每日乘坐通勤车上下班。期间,4日18时和8日19时在兰河新城北门一氏生鲜购物;7日19时,在兰河新城红路灯道口第一家生鲜超市购物。

1月10日14时,到呼兰区步行街南洋化妆品、南二道街哈信诚超市购物后步行回家。

1月11日-16日,每日乘坐通勤车上下班。

1月17日,8时在嘉润医院对面哈信诚超市购物后步行回家。

1月18日,在一建公司楼5单元快递点进行核酸检测。

1月19日,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6:苏某某,男,23岁,现住利民镇裕田村。按防控要求参加了由当地组织的“应检尽检”核酸检测。1月19日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1月20日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1月5日-18日,每日6时骑自行车上班;19时,骑自行车下班回家。期间多次到单位门口2个餐车购物。

1月19日,居家。

1月19日,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7:詹某某,男,34岁,现住乐业村。按防控要求参加了由当地组织的“应检尽检”核酸检测。1月19日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1月20日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1月5日-14日,每日6时自驾上班;18时20分,下班自驾回家。

1月15日,6时自驾上班至次日3-4时。

1月16日,17时20分自驾上班至次日3时下班。

1月17日,9时-13时自驾到富佳新天地一期附近诊所看病,到裕田小区露天集市和南京路利都生鲜超市购物,到北京路中国联通营业厅和乐业镇购物;13时30分,自驾回家。17时,在屯内采样点做核酸检测,17时30分,自驾车到单位上夜班至次日3-4时。

1月18日18时,自驾上班。

1月19日,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8:吴某某,男,34岁,现住乐业镇达户屯。参加对19日无症状感染者2黄某某同单位员工 “应检尽检”核酸检测。1月19日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1月20日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1月5日—16日,每日4时50分左右在达户屯乘坐通勤车上班;18时-19时(视当日工作量),乘单位通勤车下班回家。

1月17日,居家。

1月18日,8时在乐业镇乘坐231公交车到朱家站下车到单位上班;17时,进行核酸检测后,乘通勤车回家。

1月19日,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9:张某某,女,49岁,现住乐业镇阳光村小将军屯。参加对19日无症状感染者2黄某某同单位员工 “应检尽检”核酸检测。1月19日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1月20日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1月5日-9日、11日-14日、16日和18日,每天5时步行到通勤车站乘坐通勤车上班,19时-20时乘坐通勤车回家。

1月10日、17日,居家。

1月15日,5时乘通勤车上班,10时30分-11时10分乘私家车到乐业镇中心卫生院,后乘私家车回家。

1月19日,进行核酸检测后居家未外出。

1月19日,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0:张某某,男,34 岁,现住乐业镇台屯村。参加对19日无症状感染者2黄某某同单位员工 “应检尽检”核酸检测。1月19日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1月20日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1月5日-16日,每周一至周六5时乘坐通勤车上班,下班后乘坐通勤车回家,每周日休息,休息日均居家。

1月17日,10时前往台屯村快递站取快递后步行返回家中。

1月18日,5时乘坐通勤车上班,在单位门口购买食品,参加单位核酸检测后乘通勤车回家。

1月19日,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1:周某某,女,35岁,现住利民开发区瑞星花园。参加对19日无症状感染者2黄某某同单位员工 “应检尽检”核酸检测。1月19日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1月20日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1月5日-13日5时30分-18时,乘私家车上下班。

1月14日,18时乘私家车前往朋友家(呼兰区南京路绿海田园小区)探望,20分钟后乘私家车返回家中。

1月15日-17日,5时30分-18时,乘私家车上下班。1月18日,5时30分乘私家车上班。参加单位核酸检测后乘私家车回家。

1月19日,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2:李某某,男,48岁,现住利民开发区长禹星港湾小区。参加对19日无症状感染者2黄某某同单位员工 “应检尽检”核酸检测。1月19日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1月20日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1月3日-19日,每日19时步行上班,次日5时步行下班回出租屋。其间18、19日,曾在居住地附近食杂店购买生活用品。

1月19日,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3:杨某某,男,32岁,现住利民开发区长禹快捷宾馆。参加对19日无症状感染者2黄某某同单位员工 “应检尽检”核酸检测。1月19日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1月20日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1月5日-9日,每日6时40分步行上班,19时步行回住处。

1月10日10时,从住处乘211路公交车到利新手机店(利民街道华远新家园)修手机;15时,乘211路公交车返回住处。

1月11日-16日,每日6时40分步行上班,19时步行回住处。

1月17日,13时从住处乘坐511路公交车到哈站售票厅购买车票;14时,乘坐511路公交车到呼兰中心市场附近的祥和小洞天麻辣烫就餐后到中心市场2楼购物;16时,从中心市场乘511路公交车返回住处。

1月18日-19日,每日6时40分步行上班,19时许步行回住处。

1月4日-18日,期间曾多次到住处附近的吉发仓买购物。

1月19日,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4:丁某某,男,43岁,现住乐业镇庆丰村达户屯。参加对19日无症状感染者2黄某某同单位员工 “应检尽检”核酸检测。1月19日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1月20日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1月5日-9日、11日-16日,每日5时在村口乘坐通勤车上班,20时-21时乘通勤车回家。

1月10日、17日,居家。

1月18日8时,乘坐231路公交车由乐业镇庆丰村头站上车转郊6路公交车上班。19时30分在单位做核酸检测后,乘通勤车回家。

1月19日,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5:张某某,女,51 岁,现住利民开发区北京路名流新城。参加对19日无症状感染者2黄某某同单位员工 “应检尽检”核酸检测。1月19日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1月20日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1月 5 日-1月17日,每天17时骑自行车上夜班,次日5时下夜班骑自行车回家。

1月18日18时,骑自行车到单位进行核酸检测后回家。

1月19日,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6:范某某,女,47岁,现住利民开发区枫林溪语小区。参加对19日无症状感染者2黄某某同单位员工 “应检尽检”核酸检测。1月19日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1月20日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1月5日-16日,每日18时乘私家车上班至次日5时乘私家车回家。

1月17日10时,乘私家车到利民远东超市购物后回家。18时乘私家车上班至次日5时乘私家车回家。

1月18日19时,乘私家车到单位进行核酸检测后,次日1时乘私家车回家。

1月19日,居家

1月19日,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7:王某,男, 31 岁,现住利民开发区北京路悦活里小区。参加对19日无症状感染者2黄某某同单位员工 “应检尽检”核酸检测。1月19日转运至定点医院。1月20日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1月5日-9日,每日6时乘滴滴网约车上班,20时左右下班乘滴滴网约车回家。

1月10日9时,在北京路站乘9路公交车到吉祥饭店吃饭,19时乘滴滴网约车由明达花园北门到悦活里北门,下车后在冉冉超市购物后回家。

1月11日-16日,每日6时乘滴滴网约车上班,20时左右下班乘滴滴网约车回家。

1月17日,居家。

1月18日,6时乘滴滴网约车上班,17时到单位核酸检测,19时下班乘滴滴网约车回家。

1月19日,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8:林某某,女,43岁,现住利民开发区裕强新村。参加对19日无症状感染者2黄某某同单位员工 “应检尽检”核酸检测,1月19日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1月20日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1月6日-18日,每日5时步行上班,19时下班步行回家。

1月10日18时,到宝丰药店(长禹星港湾)购药。

1月13日17时,乘私家车前往东沈村参加葬礼。

1月17日12时,到红福超市(长禹星港湾)购物。

1月18日19时,到吉发超市(长禹星港湾)购物。19时45分在单位进行核酸检测。

1月19日,居家。

1月20日,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19:门某某,女,50岁,现住地乐业村。按防控要求参加了由当地组织的“应检尽检”核酸检测,1月19日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1月20日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1月6日-19日,每日17时步行上班,次日6时下班步行回家。

1月14日10时,去胜利粮油(利民开发区玉田小区)购物。

1月15日16时,文学果菜蔬店购物。

1月17日,在任万良屯村长郝静家中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采样。

1月19日居家。

1月19日,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20:武某某,男,45 岁,现住南岗区海城街。参加对19日无症状感染者2黄某某同单位员工 “应检尽检”核酸检测,1月19日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1月20日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1月4日-19日每天早晚在家附近溜狗。

1月4日6时,在铁路局地铁口乘通勤车上班,17时乘通勤车回家。

1月5日6时,在铁路局地铁口乘通勤车上班。17时乘同事私家车到道里区中央大街山里屯铁锅炖就餐,20时步行至尚志大街乘坐118路公交车回家。

1月6日-8日,乘通勤车上下班。8日18时去金宏百家福生鲜超市购物后回家。

1月9日11时,到文海溪畔3号楼天潭名茶给儿子送饭,12时回家;17时步行从马家沟侧门进入文海溪畔3号楼天潭名茶给儿子送饭,18时步行至正宗湖北美发(木介街56号)理发后回家。

1月10日8时,乘坐118路公交车到火车站,换乘551路公交车到单位上班,13时按原路线回家。17时在公司街夜市购物后乘坐118路公交车在东北医院下车,步行到梦想家烧烤店取发票,18时乘坐112路公交车回家。

1月11日-1月15日,乘通勤车上下班。13日19时在金宏百家福生鲜超市(公司街20号)购物;14日18时到公司街夜市购物。

1月16日9时,与妻子在省实验中学站乘坐267路公交车到新苑小区下车,到红博中央公园地下比优特超市购物;11时乘滴滴车回家,18时与妻子到文海溪畔3号楼天潭名茶送饭后回家。

1月17日,居家。

1月18日6时,乘坐通勤车上班。18时单位组织集体采集核酸,19时乘坐通勤车,下车后到海城街与繁荣街交叉口的利鸿超市取快递后步行回家。

1月19日,居家后转运到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21:陈某某,女,28岁,现住南岗区下夹树街。为1月12日香坊区确诊病例1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分别于1月11日、1月13日、1月15日、1月16日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月19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1月20日,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1月1日9时,与丈夫驾车从哈尔滨到望奎县惠七镇洪家屯。在望奎县活动至9日。

1月10日4时,乘私家车从望奎县惠七镇洪家屯出发,6时左右将亲戚送到香坊区家中后,7时30分回到南岗区下夹树街家中。17时在楼下的板面店就餐。18时在惠赢利生鲜超市(下夹树街18号)购物后回家。

1月11日10时,驾私家车到曲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时30分,驾车到香坊区风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核酸检测,之后在家楼下惠赢利生鲜超市、天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下夹树街12-2号)、凯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下夹树街副6号)购物后回家。

1月12日10时,转运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月13日-19日,转运至医院医学观察。

经流行病学调查

现公布安达市

部分确诊病例活动轨迹

确诊病例,孙某波。1月16日,我市居民孙某波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专家会诊,孙某波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经流行病学调查,其活动轨迹如下:

1月8日19时前无外出,19时开车到四道街惠中超市,19时11分付款离开,19时16分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月9日8时前无外出,8时5分开车到一道街老式烧饼早餐店用餐,8时15分开车回到家中,14时23分开车到四道街华辰超市,14时29分付款离开,后去惠中超市购物,14时43分付款离开,14时48分开车回到家中,未再外出。

1月10日17时前无外出,17时同妻子周某达从家步行出发,17时15分到达二道街金顺锋涮肉坊用餐,19时乘出租车离开,19时10分回到家中,未再外出。

1月11日18时20分前无外出,18时20分同妻子周某达步行去四道街华辰超市,18时25分到达,18时45分付款离开,19时回到家中,未再外出。

1月12日16时前无外出,16时同妻子周某达步行去十一道街华辰超市,16时15分到达,16时26分付款离开,16时50分步行回到家中,未再外出。

1月13日8时9分前无外出,8时9分步行到南横6至7道街间路南侧包子铺(店名不祥),8时19分离开回到家,17时48分同妻子周某达步行到惠中超市,18时23分回到家中,未再外出。

1月14日无外出。

1月15日无外出。

1月16日11时前无外出,11时同妻子周某达步行到第八中学排队做核酸检测,等候15分钟,11时35分回到家中,21时30分由120救护车接到市医院隔离病房。

确诊病例,李某香。1月16日,我市居民李某香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专家会诊,李某香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经流行病学调查,其活动轨迹如下:

1月1日,在家未外出。

1月2日,在家未外出。

1月3日,17:00前未外出,17:00前往七道街北横街烤乐滋用餐,20:00返回家中。

1月4日,7:30步行去四至五道街间的公交站点,乘坐1路东线上班,7:50到达审计局,11:30下班离开单位,步行到市民服务大厅外的公交站点,乘坐1路东线返回家中,13:10步行去四至五道街间的公交站点,乘坐1路东线公交上班,13:30到达审计局,17:30下班离开单位,步行到市民服务大厅外的公交站点,乘坐1路东线返回家中,未外出。

1月5日,7:30,步行去四至五道街间的公交站点,乘坐1路东线公交上班,7:50到达审计局,到达单位后,工作时未带口罩,11:30下班离开单位(乘坐公共电梯),步行到市民服务大厅外的公交站点,乘坐1路东线返回家中,13:10步行去四至五道街间的公交站点,乘坐1路东线公交上班,13:30到达审计局,到达单位后,工作时未带口罩,17:30下班离开单位(乘坐公共电梯),步行到市民服务大厅外的公交站点,乘坐1路东线返回家中,18:35打出租车去女儿家,20:00步行返回家中,未外出。

1月6日,8:00步行到楼下3路站点乘坐公交车前往铁西街,8:30到达淮阳人家小区看望病人,9:00离开,步行走到隆美门口的公交站,9:30乘坐1路东线公交上班,9:45到达审计局,到达单位后,工作时未带口罩,11:30下班离开单位(乘坐公共电梯),步行到市民服务大厅外的公交站点,乘坐1路东线返回家中,13:10步行去四至五道街间的公交站点,乘坐1路东线公交上班,13:30到达审计局,17:30下班离开单位,步行到市民服务大厅外的公交站点,乘坐1路东线返回家中,再未外出。

1月7日,7:30步行去四至五道街间的公交站点,乘坐1路东线公交上班,7:50到达审计局,11:30下班离开单位,步行到市民服务大厅外的公交站点,乘坐1路东线返回家中,13:10步行去四至五道街间的公交站点,乘坐1路东线公交上班,13:30到达审计局,17:30下班离开单位,步行到市民服务大厅外的公交站点,乘坐东1路返回家中,再未外出。

1月8日,7:30步行去四至五道街间的公交站点,乘坐1路东线公交上班,7:50到达审计局,11:30下班离开单位,步行到市民服务大厅外的公交站点,乘坐1路东线返回家中,13:10步行去四至五道街间的公交站点,乘坐1路东线公交上班,13:30到达审计局,到达单位后,工作时未带口罩,17:30下班离开单位(乘坐公共电梯),步行到市民服务大厅外的公交站点,乘坐1路东线返回家中,再未外出。

1月9日,11:10前未外出,11:10离开家步行前往惠中超市购买水果,步行前往一道街南横街一个诊所看望病人,11:40离开步行返回家中,再未外出。

1月10日,10:00前未外出,10:00前往华辰超市,10:10去惠中超市,10:36返回家中,11:40步行去惠中超市,12:23返回家中,17:00步行去二道街人民剧场对面的金顺锋涮肉坊用餐,20:30离开,步行返回家中,再未外出。

1月11日,18:00时前未外出,18:00步行去七道街民政局家属楼取药,18:15去八道街蓝天市场对面楼区朋友家,20:00离开返回家中,再未外出。

1月12日,8:30离家步行去五道街中医院对面旺达桌椅商店,8:36步行到正阳街四至五道街南之间的1路线站点,乘坐公交车至锦江站点下车,步行去保健院,9:20到达保健院核酸检测点,10:20离开保健院前往审计局,10:30到达审计局,10:40前往8楼医保局,后又返回7楼审计局,11:30分下班,乘公共电梯离开单位,步行到市民服务大厅外的公交站点,乘坐1路东线返回家中,19:30出门去华辰超市,19:50离开华辰超市,8:15返回家中,再未外出。

1月13日,12:00前未外出,12:00步行前往华辰超市,12:15分到达华辰超市,12:30离开华辰超市前往惠中超市购物,13:04离开返回家中,18:00在八道街与铁路街之间散步,20:00返回家中,再未外出。

1月14日,在家未外出。

1月15日,9:30未外出,9:30离家步行前往十一道街税务小区包保,10:00到达小区,10:20离开税务小区返回家中,11:30到家后再无外出。

1月16日,7:00步行到市医院发热门诊做核酸检测,被收入安达市医院隔离点中。

确诊病例,周某达。1月16日,我市居民周某达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专家会诊,周某达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经流行病学调查,其活动轨迹如下:

1月10日17时之前无外出。17时从民政局家属楼步行15分钟,17时15分到二道街金顺锋涮肉坊,19时离开金顺锋刷肉坊,在门口打一辆蓝色出租车,19时10分回到民政局家属楼家中,再无外出。

1月11日18时20分之前无外出。18时20分从家中步行15分钟,18时35分到四道街华辰超市(北门进),逗留约10分钟,18时45分离开四道街华辰超市(北门出),步行15分钟,19时回到民政局家属楼家中,再无外出。

1月12日16时之前无外出。16时从家中步行15分钟,16时15分到十一道街华辰超市,逗留11分钟,16时26分离开华辰超市,步行18分钟,16时44分回到民政局家属楼家中,再无外出。

1月13日17时48分之前无外出。17时48分从家中步行7分钟,17时55分到四道街惠中超市,逗留13分钟,18时08分离开惠中超市,步行12分钟,18时20分回到民政局家属楼家中,再无外出。

1月14日11时之前无外出。11时步行到民政局家属楼楼下同草堂药店,停留约10分钟后,回到民政局家属楼家中再无外出。

1月15日10时30分之前无外出。10时30分从家中步行15分钟,10时45分到五道街幸福小学做核酸检测,排队等候45分,检测后步行20分钟,11时50分到正阳街五六道街的佰汇生鲜生活超市,停留9分钟,11时59分离开佰汇生鲜生活超市,在七道街步行24分钟,12时23分在七道街正阳街北50米处一个小摊位买瓜子后,步行4分钟,12时27分到原酒厂旁边的微利超市,逗留3分钟,12时30分离开微利超市,步行8分钟,12时38分回到民政局家属楼家中,再无外出。

1月16日11时之前无外出。11时从家中步行11分钟,11时11分到安达第八中学,停留14分钟后,11时25分离开安达第八中学,步行10分钟,11时35分回到民政局家属楼家中,期间无外出。21时30分由120救护车接到安达市医院进行隔离、观察。

确诊病例,张某刚。1月16日,我市居民张某刚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专家会诊,张某刚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经流行病学调查,其活动轨迹如下:

1月1日,在审计局家属楼家中,无外出。

1月2日,无外出。

1月3日,17时之前未外出,17时前往七道街北横街烤乐滋饭店,20时离开并返回家中。

1月4日,7时30分从家中出发,独自步行至二公里半工商银行上班,8时到达。8时至11时15分,营业室指点客户(具体接触客户人数不详)。11时15分至11时44分,在单位食堂用餐。11时44分至13时26分在银行附近遛弯。13时26分至16时15分在银行营业室工作。16时15分离开单位,独自步行返回家中,17时04分到达。17时04分至18时03分在家,未外出。18时03分从家出发,独自步行锻炼,于21时13分回到家中,再未外出。

1月5日,10时21分前在家未外出。10时21分独自步行前往商业医院,于10时46分到达。进入医院后,有一名工作人员进行扫码测温(工作人员佩戴口罩),随后找专业医生开药,到窗口取药(接触一名医生,一名取药人员),取完药后步行返回家中,于10时59分到达家中。10时59分至12时20分在家未外出。12时20分,独自出门步行锻炼,于14时31分回到家中,再未外出。

1月6日,8时步行至四道街,8时05分乘坐3路公交南线,8时30分到铁西三道街淮阳人家停留15分钟后步行回家,于9时30分回到家中,再无外出。

1月7日,7时15分之前未外出,7时15分步行上班,7时50分到达,中午11时30分在单位食堂内就餐,13时30分到16时30分工作,下班后步行回家,17时15分回到家中,晚18时30分前往安达十道街公园方向独自散步,19时10分回到家中,再无外出。

1月8日,早7时步行上班,11时30分步行回家,13时步行到单位,16时20分下班步行回到家中,再无外出。

1月9日,早7时12分步行上班,7时57分到达,11时30分在食堂就餐,16时10分步行回到家中,再无外出。

1月10日,上午无外出,中午12时公园方向独自散步,12时40分返回家中,17时30分步行前往二道街金顺锋涮肉坊就餐,20时45分回到家中,再无外出。

1月11日,早6时29分步行上班,7时15分到达,中午11时35分食堂就餐,16时54分步行离开单位,于17时24分返回家中,18时步行前往六道街南金地花园商服海之缘洗浴,18时30分步行返回家中,再无外出。

1月12日,早7时15分下楼步行上班,8时到达,中午11时25分单位食堂就餐,13时30分继续工作,16时30分从单位步行至家中,18时15分步行前往公园方向独自散步,19时37分由四道街华辰超市南门进入,19时52分由四道街南门离开,后步行返回家中,再无外出。

1月13日,上午未外出,中午12时步行至安达公园方向独自散步,14时返回家中,晚18时20分步行至安达公园方向独自散步,19时10分返回家中,再无外出。

1月14日,上午未外出,中午12时步行至安达公园方向独自散步,14时返回家中,晚18时20分步行至安达公园方向独自散步,19时10分返回家中,再无外出。

1月15日,早7时20分,步行上班,中午11时30分单位食堂分散就餐,15时31分步行返回家中,再无外出。

1月16日,早7时10分,张某刚自行前往安达市医院发热门诊。

1月19日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

新增5例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情况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22:男,昂昂溪区大五福玛村村民。于1月12日隔离管控,1月19日在对大五福玛村隔离管控人员第三次核酸检测中,结果呈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3:女,昂昂溪区大五福玛村村民,为无症状感染者11关联病例。于1月12日隔离管控,1月19日在对大五福玛村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第三次核酸检测中,结果呈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4:女,昂昂溪区大五福玛村村民,为无症状感染者6关联病例。于1月12日隔离管控,1月19日在对大五福玛村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第三次核酸检测中,结果呈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5:女,昂昂溪区大五福玛村村民,为无症状感染者4关联病例。于1月12日隔离管控,1月19日在对大五福玛村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第三次核酸检测中结果呈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6: 女,昂昂溪区大五福玛村村民,为无症状感染者4关联病例。于1月12日隔离管控,1月19日在对大五福玛村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第三次核酸检测中,结果呈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为无症状感染者。

1月20日

大庆市肇州县

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1月20日,大庆市新增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例(肇州县),为安达市无症状感染者窦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公布其行动轨迹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2,男,居住地:肇州县市场百老泉酒坊1号店。

1月7日7时50分,从居住地自驾到安达市;9时59分自驾到大庆市龙凤区游泳馆附近厂房百老泉库房短暂停留,返回肇州县居住地(15时左右达到)。

1月8日6时至13时51分,多次往返居住地与肇州消防大队西侧库房,曾到电业局道北百老泉酒坊2店;16时20分从肇州出发自驾去安达百老泉酒坊店(18时左右达到),随后到安达清饮斋铁锅炖二楼聚餐,22时左右到安达龙尊永利迪吧,之后返回安达锦华宾馆。

1月9日8时左右从安达自驾返回肇州,在肇州县消防大队西侧库房短暂停留,返回居住地后未外出。

1月10日,未外出。

1月11日12时11分,从肇州出发去安达市,13时30分左右到达,16时30左右到大庆市高新区阿斯兰小镇亲属家,未外出。

1月12日8时28分,从阿斯兰小镇自驾返回肇州县居住地,未外出。

1月13日13时左右,从居住地到肇州电业局道北百老泉酒坊2店短暂停留后返回,未外出。

1月14日12时左右到肇州县人民医院核酸采集点,随即返回居住地,未外出。

1月15日—18日,未外出。

1月19日15时30分左右到肇州县人民医院核酸采集点,随即返回居住地,未外出。

1月20日转至定点医院。

来源 | 黑龙江省卫健委

齐齐哈尔疾控中心 安达疾控中心

大庆市政府官网 黑龙江日报

原标题:《关注 | 黑龙江新增确诊病例68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85例!附部分病例行动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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