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疯狂打call!罗湖的他们喜提深圳“十佳”!

2021-01-21 19:2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随意乱摆放?

胡乱张贴小广告?

占道经营,影响通行?

这些都是咱们生活中常见的问题

也是城管执法人员

经常需要处理的一些城市问题

当然,他们的工作远不止于此

一直以来

综合执法都是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

罗湖城管积极创新

开展执法队伍“三化四有”建设

即打造“标准化、智慧化、规范化”

的城管执法队伍形象

建设“人有精神、事有规范、

权有约束、责有担当”的城管执法队伍

最近,罗湖就有两个执法队获奖啦!

日前,在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举办“美丽深圳再创辉煌”2020年音乐情景报告会上,罗湖东门街道执法队、南湖街道执法队荣获全市“十佳标兵执法队”称号。

两个街道执法队为何能够脱颖而出

他们在综合执法工作中有何亮点

一起来看看吧

01

东门街道执法队

据悉,2020年,东门街道执法队真抓实干,扎扎实实做好城市管理的每一项工作,东门城市公共空间进一步舒展,城区环境焕然一新,东门街道2020年环卫指数测评成绩稳步提升,其中城中村环境卫生指数3次勇夺全市排名第一。

同时,东门街道执法队在全市74个基层执法队伍中脱颖而出,成为全市6个“三化四有”示范执法队之一。“三化四有”规范化建设以来,未发生一宗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涌现了好人好事十余件(人),其中东门执法队4名市容巡查员不顾个人安危,勇于救火的先进事迹获得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书面通报表扬。

据了解,东门街道执法队2020年全年累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54宗;处理数字化投诉11413宗,信访、督办、来电来访等各类投诉524宗;出动人员900余人次,开展罗湖区垃圾分类交叉执法2次,东门辖区内垃圾分类执法检查300余次;查处摆卖活禽摊档16宗,查处活禽334只;劝导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912人次, 安置救助31人次。

开展垃圾分类执法

在街道范围内共组织8次文明养犬宣传活动,累计开展流浪犬专项整治行动160余次;全年累计拆除违法设置户外广告177块,拆除面积达1806.5平米;针对垃圾不落地累计执法检查170余人次,劝诫40余宗,简易程序处罚129宗;开展城中村、集贸市场执法行动百余次,开展城中村清洁日行动50余次;查处黑煤气24宗,没收煤气64瓶等等,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02

南湖街道执法队

南湖街道执法队凝聚合力、精细管理,当好环测“指挥员”“战斗员”“协调员”“监督员”,街区面貌焕然一新,助力街道环卫指数成绩稳中有进,截至2020年前三季度,南湖街道在市环卫指数测评中以平均得分87.02分排名居全市第三、罗湖区第一。

同时,南湖街道执法队继续按“三化四有”建设标准打造“人有精神、事有规范、权有约束、责有担当”的城管执法队伍。2020年至今未出现一宗关于行政执法错位或执法人员执法不当的有效投诉。

此外,南湖街道执法队坚持规范科学、公正透明开展城管执法,全面提升城管执法水平。2020年截至10月底,街道执法队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11宗,整治超线经营、占道堆放等327宗;查处违法养犬52宗、办理养犬许可证460个;实施一楼门楣招牌设置备案206块。

据悉,执法队还充分发挥街道“城市管理立体化”机制优势,将城市管理“主体、要素、考核”进行紧密关联,把权、责、利进行了有机结合,通过不断精细考核细则和完善考核模式,确保城市管理问题消除在萌芽或发酵状态。如2020年第三季度各层级通过“城市管理立体化”平台,共上报各类城市管理问题/隐患3484宗,及时解决问题、消除隐患3443宗,正跟踪协调待解决41宗,有效提高了基层城市管理问题的解决,提升了各层级管理主体的责任意识。

“标准化、智慧化、规范化”!

“人有精神、事有规范、

权有约束、责有担当”!

这两个街道执法队

是罗湖城管执法队伍建设的缩影

罗湖一方面加强办公场所、

执法装备等硬件设施的配备

另一方面完善队伍管理制度规范等软件的建设

目前,罗湖区十个街道执法队的

“三化四有”队伍建设工作

已全部通过检查验收

城市管理为大家

执法队的工作也和大家息息相关

原标题:《疯狂打call!罗湖的他们喜提深圳“十佳”!》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