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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连2天,雨湖区法院公开审理恶势力团伙犯罪又一案
原创 办公室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1月21日上午,雨湖区法院在湘潭市看守所
公开开庭审理以刘某为首的
恶势力团伙犯罪一案。
案情简介
以刘某为首的9人恶势力团伙自2010年以来,以高利放贷、暴力逼债、收取“保护费”等方式共同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领导者刘某网罗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社会闲散人员,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非法经济利益,长期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在当地颇具恶名。
2010年
5月23日,被告人刘某为帮罗某明,教训孙某建、周某等人,组织被告人张某带领王某、舒某及龙某、彭某等人,于23时许打砸夜宵摊、对孙某建、周某实施殴打,经鉴定:孙某建所受轻伤。
2011年
2月,朱某庆向被告人刘某借款20万元,至4月25日,因朱某庆未按期还款,刘某授意冯某兵等人将朱某庆从宁乡县一酒店强行带至湘乡宾馆进行控制。4月28日7时许,江某运代朱某庆清偿全部债务后,朱某庆才被允许离开,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50余小时。
2014年
9月7日,被告人刘某指使被告人杨某、张某带着肖某艳到刘某平经营的宾馆中,以刘某平欠肖某艳十几年本金和利息为由,威逼刘某平写下欠张某30万元的欠条,后对刘某平经营的公司进行滋扰、威胁,2014年10月23日,刘某平被迫向杨某支付12万元,杨某全额转给刘某。
2015年
2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刘某为向曾某催收债务,指使被告人杨某、张某、李某、陈某检等人多次到曾某位于湘乡市昆仑桥滨河北路昆仑花园旁的家中,以威胁、恐吓、滋扰方式施压。
因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此案将择期宣判。恶势力团伙一直都是扰乱百姓生活的一根“毒刺”,雨湖区人民法院坚决打击恶势力团伙犯罪,以司法为民为中心,净化社会风气,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END
原标题:《接连2天,雨湖区法院公开审理恶势力团伙犯罪又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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