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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疫情防控期间法院安检须知
2021-01-21 18:2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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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内疫情呈现局部爆发和零星散发状态,全国多地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防控压力持续加大。荣县人民法院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严阵以待、严防死守,确保疫情不反弹不反复,切实保障法院审执工作有序开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安检相关事项特别提示广大人民群众:
基本要求
进入荣县人民法院院机关及派驻人民法庭的当事人、律师及其他人员一律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持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后,由安检人员进行测温,并查验“四川天府健康通”或相关证明材料,安检合格后方可进入。
安检合格标准
1.科学佩戴口罩;
2.测温结果小于37.2度;
3.“四川天府健康通”显示为绿码或提交本人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其他情况说明
1.所有来院人员必须注册“四川天府健康通”,确因特殊情况无“四川天府健康通”的人员须扫码查询行程,14日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方可进入。
2.各地区疫情风险等级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实时发布的最新通报为准。遇扫码显示为红码的人员按相关防疫规定处理。如有拒不配合或严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原标题:《温馨提示 | 疫情防控期间法院安检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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