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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

2021-01-22 18:5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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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1月20日下午,在乌拉特前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旗人民法院副院长胡旭代表旗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大会审议。

1月21日下午,在乌拉特前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经与会代表审议、表决通过了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在旗委的领导、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的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聚焦中心服务大局,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认真落实依法防控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等工作,服务“六稳”“六保”,保障复工复产,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进步。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318件,审执结6750件,结案率92.89%。

始终坚持依法履职,

审判执行工作稳步推进

01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282件,审结257件,判处罪犯470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黑涉恶案件8起9件,判处罪犯46人,“隔空庭审”并当庭宣判疫情期间全市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有力打击和震慑了黑恶势力,确保实现“六清”目标。严厉打击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60件105人。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件,判处罪犯11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审结85件87人。继续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认罪认罚案件208件。对简易刑事案件在查明事实后快审快结,以简易程序审结154件。完善轻微刑事案件速裁机制,使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结30件,平均用时4.6天。

02 依法化解民商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775件,审结3530件。重视民生保障,审结劳动争议、医疗、损害赔偿、物权纠纷等案件868件。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倡树优良家风,审结婚姻家庭、继承、赡养等案件261件。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审结买卖、承揽、服务等合同纠纷874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审结涉企案件925件,审理的内蒙古某新材料有限公司诉某集团有限公司等侵权责任纠纷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全国法院系统2020年度优秀案例。大力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发展,审结涉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等案件138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借款、担保、票据等金融类及民间借贷案件1360件。服务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审结土地承包等案件29件。推进诉源治理,进一步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功调解纠纷382起,司法确认260件。

03 依法解决行政争议,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4件,审结31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3件,审结23件。加强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组织开展座谈交流、法律咨询等活动,受邀到环保局与执法人员就执法过程中的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专业探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审结的一起涉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位列内蒙古高院发布的全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2018-2019)之首,并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环境资源审判”公众号上发布。切实加强司法建议工作,有针对性地发出司法建议17份,有效促进行政机关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依法行政。

04 依法破解执行难题,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

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3203件,执结2909件,实际执结标的到位金额4.35亿元。加大金融案件执行力度,全年共执结涉金融案件303件,执结标的到位金额3.8亿元。扣押、拍卖车辆4 辆,查封、拍卖房屋539套,通过网络拍卖平台提交1109条545件标的物,成交总价款330.28万元。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制裁力度,限制高消费1544人,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2批共计163人,判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人,切实维护法律权威性。组织两次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涉及申请执行人80余人、案款332.4万元,发放执行司法救助金10万元,帮助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渡过难关。将执行专户划归到综合办公室财务室统一管理,采取“一案一账户”方式管理执行案款,认真完成执行案款核查、认领、发放工作,确保款项进出全程留痕、全程监管。

认真落实防疫措施,

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Q1

全力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依法防疫要求,联合旗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牵头出台一系列文件,明确13类妨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工作,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推行在线诉讼服务,疫情爆发初期至3月底,网上立案193件、开庭33次、调解24次,电子送达13次,网络查控630件。4月初逐渐恢复线下审判执行工作,先后制定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庭审理及送达事宜的通知》《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确保审判执行工作有序开展。依法快立快审快结巴彦淖尔市首例疫情防控妨害公务罪案件,从立案到宣判仅用时24小时,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从严审理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实施诈骗、危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活动。全院干警积极响应党中央号令,积极投身抗疫一线,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我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有力保障。

Q2

积极落实鼠疫防控要求

为预防鼠类传染疾病的发生,我院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深刻认识做好科学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响应市委、旗委决策部署,抽调80名干警分两批赴白彦花镇、额尔登布拉格苏木周边开展为期两周的灭鼠活动,同时深入农牧民家中宣传防疫知识,提醒人民群众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切实做到联防联控。

积极践行为民宗旨,

司法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1、不断强化诉讼服务能力

大力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整合集约送达、网上缴退费、材料收转等审判辅助工作,减少当事人诉累。基本建立立体化诉讼服务渠道、集约化诉讼服务机制和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形成集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巡回审判等多渠道为一体的“厅网线巡”诉讼服务新格局。对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开通优先立案、先予执行的绿色通道,为确有困难的124名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89.4万元。

2、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制定信访工作方案,充分发挥立案信访的窗口作用,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用心办理各类申诉、信访案件。加强与旗委、政府的信访信息沟通,由涉诉信访工作组督办协调解决,共收到中央第八巡视组交办信访材料6批75件,化解65件,办结9件;收到市委提级交叉巡察二组交办信访材料35件,化解25件,办结10件;收到上级转办信访材料24件,全部办结。坚持实行“院长接待日”制度,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全年共接待来访172人次,发放信访司法救助金5万元,收到来信15件,全部办结。

3、持续深化司法公开

积极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不断强化审判流程、庭审直播、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等四大平台建设,应公开的审判流程和执行信息全部公开,全年网上公布裁判文书4906份,网络直播庭审720次,访问数量86130次。充分发挥法治宣传阵地作用,进一步完善稿件审核、发布机制,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打造户外LED电子大屏,循环播放失信人员名单及各类法律知识、常识,不断拓展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开通官方抖音账号,共发布、转载短视频324个,浏览量达55622次,全年在各类媒体发布宣传信息659条,原创占比超过68%,市级及以上媒体刊发177篇。开设“法官说法”专栏,共发布涉及民间借贷、婚姻、遗嘱等多方面普法信息,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4、全力服务“三大攻坚战

一是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成功组织召开内蒙古乌拉山化肥厂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邀请公证处工作人员全程监票,推进企业破产清算进入实质阶段;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涉银行领域案件推进,努力实现相关案件的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最大限度地保护金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金融稳定。二是服务脱贫攻坚战。组织干警不定期到定点帮扶村走访慰问困难群众,落实帮扶政策,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帮扶群众已全部脱贫;依法快速审理涉及贫困地区、困难群众的相关案件,从立案、审理、执行全流程加快推进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59.44万元,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三是服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依法严惩环境资源犯罪,全年共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16件,判处实刑4人,缓刑24人。制定出台《关于为推进黄河乌拉特前旗段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切实增强责任担当。协助人民法院传媒总社开展“大江大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融媒体报道活动,实地走访乌拉山国家林场、乌梁素海海域和黄河河道,回访案件当事人,并在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刊发。稳步推进乌梁素海人民法庭建设工作,现已开工建设,建成后将有效服务保障乌梁素海区域生态环保工作。

大力提升司法公信,

司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

01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一是不断推进“繁简分流”诉讼机制建设。2020年4月组织成立速裁团队,对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民商事案件,进行集中排期、集约化审理,成立至今共受理案件629件,审结624件,结案率达99.21%,逐步实现案件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审判工作全面提速。二是继续完善院庭长办案制度。充分发挥院庭长、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作用,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审慎研判,院庭长全年办案4478件,占全院案件总数的66.34%。三是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面向社会公开增选98名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全年参审案件685件,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达94.48%。

02

深入推进审判监督管理改革

贯彻落实自治区高院在全区法院开展审判执行“创新管理年”活动精神,完善审判管理制度,细化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责清单,明确“四类案件”监管方式,实现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管的统一。完善法官办案进度指引,常态化分析审判运行态势,定期通报法官案件办理质效指标情况,不定期召开审判执行工作推进会,为法官有序结案、质效双升指明方向。坚持对各类案件进行逐案常规评查,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评查、专项评查,共评查案件6242件,评查裁判文书4906份。

03

深入推进法院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不断完善智慧法院建设。新建科技法庭2个,升级改造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健全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技术保障和运行管理机制,全面推行类案、关联案件智能检索机制,为法官办案提供智能辅助。统筹推进全国统一送达平台的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需要送达的法律文书通过统一送达平台直接进行电子送达、邮寄送达,实现线上送达集约化办理,9月份正式启用后送达542人次。二是扎实开展“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深入对照“六专四室”建设规范,结合法院实际需求,精心设计,对羁押室、羁押通道及监控室等进行全面改造,进一步完善法院安全防范设施和警务装备,全面提升司法警察警务技能和警务实战化水平,改造成果受到自治区高院支持肯定。

着力打造过硬队伍,

司法能力建设扎实推进

01

突出抓好党的建设

Law

将党建工作融入司法实践,找准党建与审判执行工作的结合点,组织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全面落实机关党组织“星级管理”,推进“最强党支部”建设,促进党建工作更好更有序地开展。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开展司法领域意识形态斗争工作。精心筹备打造院史馆,推动构建底蕴深厚、积极上进的法院文化体系,营造崇法尚廉氛围。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娜仁图雅宣讲全国两会精神,邀请旗政协文史科教委主任薄燕妮开展从严治党专题讲座。积极开展固定党日、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共建社区开展帮扶活动4次,提供30000元接链共建费用,对共建社区困难家庭及学生进行资助;参观哈萨尔文化园红色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进一步丰富基层党建工作内涵。

02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Law

全面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立健全与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相适应的培训机制,积极组织参加线上、线下培训,全院干警参加集体培训10期,各类业务知识、技能培训30期654人次,为业务部门干警“量身订购”专业书籍49种192套和期刊杂志11种27套,不断提高干警司法能力和业务水平,我院在自治区高院法律知识竞赛中荣获优胜集体。大力培树典型,弘扬模范精神,白彦花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2名干警分别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和“全区法院先进个人”,通过典型的带动作用,形成团结向上的整体工作氛围。

03

不断夯实少数民族工作基础

Law

坚持党的民族路线,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党的民族理论知识,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运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主动在诉讼活动中为少数民族当事人提供翻译,今年有3名干警通过自治区高院考核被任命为双语法官,全年全程使用蒙语开庭审理案件2起,其中审理的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被《内蒙古日报》刊登报道。

04

持续深化纪律作风建设

Law

制定出台《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关于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把压实主体责任作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任命13人兼任廉政监督员,对全院干警在审判作风、执法活动、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监督。坚决拥护旗委、旗纪委监委决策部署,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会议和干警违纪违法案件通报会,积极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活动、“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和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等,教育引导干警筑牢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全年共接受自治区高院司法巡查1次、市委提级交叉巡察1次,院内开展审务政务督查4次,推进机关作风持续转变。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

司法公正形象实现新提升

自觉接受监督,是人民法院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的根本动力,是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前旗法院主动把法院工作置于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之下,认真落实法官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对一”联络制度,走访征求意见130人次,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庭审、见证执行、视察法院工作,监督渠道进一步拓宽。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认真办理检察建议5件并予以落实,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2020年我院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旗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理解、关心和帮助,更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的信任和厚爱。在此,我谨代表前旗法院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2021年工作安排

01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指导法院工作实践

要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把握思想体系、领悟精髓要义上求深入,真正把蕴含其中的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的科学思维和思路举措。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成效。

02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高服务大局水平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立足生态保护优先,更好地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保障国家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依法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效,推动执行工作保持高水平运行。

03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升改革整体效能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加强审判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以改革思维推进司法工作机制、审判方式方法改革,加强智慧法院建设,进一步整合应用科技资源,探索更多“互联网+法院”新机制新模式,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04 提高司法为民水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全力推动“两个一站式”建设和“繁简分流”诉讼机制运行,给群众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纠纷解决渠道。健全阳光透明的司法机制,巩固扩大司法公开优势。进一步完善信访接待处理办法,强化服务理念,做到程序性办理和实质性办理并重,真正解决信访群众的实际问题。

05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院,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全面压实两个责任,强化执纪监督,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不断完善教育培训机制,持续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人民法院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使命更加光荣。在新的一年里,前旗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努力推动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为全旗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

原标题:《【聚焦两会】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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