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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镇馆之宝”!滨州公安筹建警史馆征集文物资料

2021-01-22 18:2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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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公安诞生于革命战争年代,有着光荣的优良传统。自抗日战争时期清河区行署建立公安局伊始,滨州公安历经清河区、渤海区、惠民地区、淄博专区、滨州地区、滨州市地域发展,名称几经变更,机构设置从最初的侦察、审讯、总务、治安四个科和一个侦察队、政卫连不断发展到现在40余个直属部门、6个直属分局和5个县(市)公安局,取得了辉煌成就,积累了大量的公安保卫历史文物。为留存滨州公安事业发展历程,全面系统展示滨州公安工作业绩,在新时代继续传承老渤海红色革命精神,以人民公安优良传统和先烈精神来凝聚警心、激励斗志,滨州市公安局决定筹建滨州市公安局警史馆,广发“征集令”向社会各界征集各类实物资料。

文物具体征集范围

(1)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清河区、渤海区公安机关使用过的装备、文件、资料、工作用品、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及能反映当时工作生活情景的照片等,特别是与某些重大历史事件、历史人物有关的上述物品,以及当时公安机关老领导、老同志使用过的物品;解放前期和建国初期公安民警个人资料、照片、实物等。

(2)解放初期惠民地区公安机关为保卫新生的红色政权,在开展清匪反霸等工作中使用的各种物品、宣传品、资料等,如证件、布告、印章、宣传单、照片等。

(3)从建国初期至今,滨州公安机关各个历史时期配发的警用交通工具(自行车、摩托车、汽车)、警械、器械、服装(包括冬、夏、春秋装)、证章(领章、帽徽、肩章、胸章、臂章、警衔、标志、工作证件、通行证件)警务装备及其它物品(电话机、对讲机、电台、传呼机、移动电话及照相、勘查、检验设备等实物),以及滨州知名人士使用过的枪支、器械、物品等。

(4)自1941年4月清河区行署公安局成立延续至今,中央、省、市、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人视察滨州公安的照片、题词及相关物品;经历的重大历史事件的照片和实物。

(5)滨州公安机关成立以来,在对敌斗争中牺牲的革命烈士的遗物,包括工作、生活、学习用品,烈士壮烈牺牲时的照片、现场遗物等;滨州公安机关各个时期、各个部门颁发的证书、证件(包括参加学习、立功嘉奖、晋级、离退休等)、印章、关防、介绍信等;以及全市各警种和单位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荣誉称号的奖状、奖章、奖杯、证书、事迹材料或能反映其事迹的物品。

(6)能反映滨州公安机关各个历史时期组织人事、公安宣传、教育训练、党团建设、爱民活动、文体活动情况的照片与实物;能反映警民关系重大事件或典型事例的物品、照片;能反映滨州公安机关8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不断进步、不断提高的各种高科技手段、科研成果的器械、物品、图片、资料。

(7)改革开放以前(1978年)民警及家属工作、学习、生活中使用过的物品、资料、照片;人民群众在支持公安工作过程中使用的物品等。

(8)缴获敌伪、刑事犯罪分子等的武器、工具、证件、赃物、资料、照片及其它物品。

(9)滨州公安机关各部门及公安民警与世界各国、各地区警察之间进行的警务合作、文化交流、考察学习等方面的照片以及所赠送的警用标志、警务用品、纪念品等。

(10)其它能反映滨州公安历史和社会历史状况的实物、资料、照片等。

征集形式

公安文物征集以自愿捐赠为主,对特别珍贵的照片或实物,可进行翻拍或复制。我们热忱地欢迎曾经从事公安保卫工作的老同志及亲人家属和社会各界朋友通过捐赠或有偿转让等形式,把上述文物(实物)资料提供给筹建中的滨州警史馆。对于有重大文物价值的物品,通过专家鉴定后,有偿收购。滨州市公安局将向文物(实物)、资料的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纪念品,并在展示时标明捐赠者姓名。同时也欢迎提供上述文物(实物)资料的线索,对贡献显著者将给予奖励。

参与方式

文物(实物)资料集中征集工作自发布之日至2021年5月结束。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活动,踊跃捐赠公安历史文物资料,共同打造滨州公安历史的载体、警营文化的载体、彰显忠诚本色的载体、密切联系群众的载体。单位和个人所捐赠的文物由滨州警史陈列馆筹建办公室统一编号保管,按照要求逐项填写名称、种类、捐献者姓名等。捐赠前,捐赠者要对文物进行拍照、登记,做好原始记录,并附上简要说明。

附:部分重点征集内容

捐赠热线 :0543—3301077

13905437299

联系人: 耿婷婷 魏梅峰

原标题:《寻“镇馆之宝”!滨州公安筹建警史馆征集文物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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