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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断卡”行动进行时:东光法院宣判一起涉信用卡犯罪案件
2021-01-22 17:3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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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光法院依法宣判一起非法买卖、持有他人信用卡案件。这是全国开展“断卡”行动以来,东光法院审理的又一起涉信用卡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3月份,被告人许某某因手头缺钱,通过网络得知买卖银行卡可以牟利,便自己办理2张银行卡获利1400元,遂产生找他人办理银行卡后买卖银行卡从中获利的想法,并将该想法告知被告人张某甲、石某,由张某甲和石某通过自己办理和找他人办理银行卡后交付给许某某,许某某再将银行卡进行买卖从中获利。
截止到案发前,被告人许某某共非法收购、持有他人银行卡共109张。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相关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本案被告人的行为系“非法持有”。我院依法判处几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零四个月至拘役二个月不等,并依法判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
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的重要根源,危害十分严重。东光法院将持续在全国“断卡”行动中积极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涉电话卡、银行卡的“两卡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供稿:东光法院 鲁晓娟
原标题:《基层动态|“断卡”行动进行时:东光法院宣判一起涉信用卡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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