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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解约惹纠纷 法院判决止纷争
2021-01-22 17:3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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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司法 保障民生
“在案子审理过程中,法官做了大量工作,我们起初还嫌麻烦,有不理解,最终才发现,法官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判决更加公正……”这是陈某某为东河区法院综合庭张俊玲法官送来感谢信时的感慨。
2018年,陈某某将自家店铺出租给某便利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便利店),约定了租期、付款方式、租赁费用,以及提前解约方式等内容。在合同履行两年后,便利店以自身经营战略调整为由提前解约,并将解除通知书及钥匙邮寄给陈某某,同时,以第二年度尚未租完为由要求陈某某退还租赁费36510.89元。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便利店将陈某某诉至东河区法院。
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未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及补充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庭审中,双方均对解除合同表示同意,但便利店要求退还租赁费在合同中并未有相关约定,故依法确认原、被告双方解除租赁合同,驳回便利店其他诉讼请求。便利店上诉后,维持了一审判决。
编 辑 吕 娜
素 材 综合庭
审 核 李凤霞 王 雪
原标题:《提前解约惹纠纷 法院判决止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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