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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新年“首学”:加强政治建设和纪律建设

2021-01-22 18:0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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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晚,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纪律建设”为主题开展第一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警示教育,为开好2020年度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

州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宋兵主持集中学习并讲话,州检察院班子成员、专检委、内设机构负责人、各县市检察院检察长参加学习。会上,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李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曹芸,蒙自市院检察长马春明,河口县院检察长倪亚萍,州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马程远围绕主题进行中心发言和交流发言。

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宋兵结合学习主题作了发言,并提出三点工作要求:

一、切实抓好党的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在办案中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把政治建设融入到具体业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通过卓有成效的法律监督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捍卫人民权益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持“严”的主基调,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办案监督和日常监督,规范司法行为,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敢于碰硬的勇气、激浊扬清式的整风,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照反面典型案例,反思自己、约束行为,做一个纯粹的人、一个一尘不染的人。

三、弘扬新时代红河精神,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州委八届八次全会和州“两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抓好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坚持落实、稳进、提升工作总基调,弘扬新时代“红河奔腾、奋勇争先”的红河精神,以高质量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红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第16期第35条 总第1569期

2021年1月22日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原标题:《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新年“首学”:加强政治建设和纪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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