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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破坏村“两委”选举案 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一名
为全力确保我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秩序良好,坚决杜绝出现各类不稳定情况,化隆县公安局提高思想认识,专题研究部署,持续强化各项安保维稳措施,着力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的保稳定、护安全工作。继2021年1月1日查处一起在德恒隆乡牙曲滩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蓄意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违法案件后,1月22日,化隆县公安局再次查处一起破坏村“两委”选举案,依法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1名。
近期,继村支部书记选举工作圆满结束后,我县各乡镇村主任选举工作正在陆续开展,为依法保障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化隆县公安局积极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工作,提前摸底掌握涉选村社基本情况、群众意愿和选情动态,深入排查各类不稳定因素和苗头。经掌握,德恒隆乡牙曲滩村内个别村民密谋串联,通过到部分村民家中签名捺印等方式意图非法争取村主任选票。获知该情况后,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巴才让快同志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以副局长何建军同志为组长、相关警种民警为成员的专案组,开展案件调查工作。经查,违法行为人马某(男,现年37岁,牙曲滩村村民,在郑州经营拉面店)为争夺村主任选票,1月15日前往牙曲滩村部分村民家中串联拉票,要求村民推选其为村主任候选人,并让村民在其个人撰写的联名信上签字捺印。
该马的上述行为严重扰乱了村“两委”选举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上述违法行为败露后,违法行为人马某闻讯逃匿,办案民警在固定相关证据、取得证据链条基础上,兵分两路对违法行为人展开追查工作。在强大的法律震慑和多方工作之下,1月22日,违法行为人马某主动到案,通过办案民警询问,马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五项之规定,化隆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马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目前,行政拘留处罚正在执行当中。
化隆县公安局
坚持政治建警 全面从严治警
原标题:《化隆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破坏村“两委”选举案 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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