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注意!!!交通违法影响你的个人征信!
交通违法,
会影响您的征信?
这是真的!!!
潍坊市委组织部、潍坊市发改委、潍坊市教育局、潍坊市公安局等9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
<潍坊市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潍公通【2020】117号),已于2021年1月21日施行,下列交通违法行为将纳入“失信”记录!潍坊市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一、一般失信文明交通信用信息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
(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在汽车达到强制报废标准1年后仍没有办理注销登记的;
(四)运输企业所属营运机动车连续2个周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数量超过其总量20%的;
(五)长途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二、较重失信文明交通信用信息
(一)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二)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驾驶证的;
(四)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校车标牌或使用其他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五)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校车、危险品运输车、渣土车、出租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记满12分的;
(六)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接送学生的;
(七)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的;
(八)驾驶人拒绝、妨碍公安交警、路政执法人员管理被治安处罚的。
三、严重失信文明交通信用信息
(一)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二)吸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逃逸并构成犯罪的;
(四)出具虚假机动车安全检验报告的;
(五)被吊销驾驶证,五年、十年、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
(六)收到追偿通知书后,有能力履行却逾期不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偿还义务的。
另外,2017年2月9日,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36部委联合下发了《印发
<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7】274号);2018年12月21日,交通运输部下发了《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交政研发【2018】181号),已将超载、超限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失信”记录。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谨慎驾驶,文明驾驶,安全出行,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安丘公安交警
原标题:《注意!!!交通违法影响你的个人征信!》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