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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翁庭记”!劝君酒后不开车!
《醉翁亭记》是北宋文学家欧阳修撰写的一篇古文,留下“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千古名句。近日,永定却上演了一幕现代版的“醉翁庭记”。
在普通老百姓的心目中,法庭是庄严而肃穆的,但总会有个别人“借酒壮胆”,不把庭审纪律当回事,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苏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在永定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庭审过程中出现了“小插曲”,被告人苏某竟在开庭前大量饮酒,整个人处于醉酒状态,全程答非所问,上演了一幕现代版的“醉翁庭记”,着实让司法工作人员哭笑不得。
据悉,2020年4月23日晚,被告人苏某醉酒后仍驾驶二轮摩托车上路,从自己家中出发前往派出所途中摔倒并自行报警,随后继续驾驶摩托车到派出所门口,被民警当场查获并进行了吹气式酒精测试。经鉴定,被告人苏某送检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98.63mg/100ml,已涉嫌危险驾驶罪。随后公安机关将该案件移送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永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永定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永定法院于开庭审理时,被告人苏某非但没有吸取教训,反倒是在开庭前还大量饮酒并醉醺醺地来到法院开庭,等待苏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最终,在被告人苏某的一波“神操作”下,当天的庭审无法继续,只能选择休庭,择日再行审理。
检察官温馨提醒
年终岁末已临近,觥筹交错意未尽。
小酌雅饮可怡情,切莫贪杯续不停。
狂饮醉酒非好汉,家人朋友急出汗。
劝君饮后早思归,步行代驾把家回。
文编:黄旭东
原标题:《“醉翁庭记”!劝君酒后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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