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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期】优化营商环境 防城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土方承包纠纷案

2021-01-22 20:2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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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防城区人民法院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远程连线670多公里外的被告深圳某工程公司,促成原被告双方就争议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成功调解一起涉及两个公司的土方承包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16年10月,原告防城港某某机械施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防城港某某公司)与被告深圳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某公司)签订土方承包协议,约定原告完成西段工程项目后,被告应付款项965753元。

2017年4月,原告完成西段工程项目,被告支付150000元,尚欠815753元。期间原告曾两次委托律师发出催款函,但被告却以各种理由推倭,原告认为被告严重损害了其合法权益,给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2020年10月14日,原告防城港某某机械施工有限公司起诉被告深圳某工程有限公司,要求被告支付拖欠工程款815753元。

法官调解

防城区法院承办法官刘丹收到案件后,熟读案件材料,敏锐地察觉到原告防城港某某公司还可以以资金占用期间利息赔偿为缘由起诉被告,为避免案件日后变得愈发复杂,刘法官第一时间告知了双方当事人。

由于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被告深圳某公司遥在几百公里之外无法前来法院应诉,刘法官立即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被告深圳某公司确认支付给原告防城港某某机械施工公司工程款569404元,分三期进行还款,原告放弃569404元工程款的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如被告不按时支付工程款,则被告需额外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典型意义

这起跨越670多公里的土方承包纠纷案,能成功调解,得益于办案法官及时发现案件漏洞,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将案件复杂程度降至最低;同时善于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远程开庭调解,避免了当事人往返奔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便利了当事人,也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发展贡献法院力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文丨杨孙艺、董瑜霜

编丨董瑜霜

审丨杨孙艺

签丨林元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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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第8期】优化营商环境 防城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土方承包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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