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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通告】关于征集李光辉为首的涉黑犯罪集团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二)

2021-01-24 03:0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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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李光辉为首的涉黑

犯罪集团违法犯罪线索的

通 告(二)

2021年1月21日,临汾市公安局已对李光辉为首的犯罪集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立案侦查,抓获骨干成员张小惠、李怀宁、张小保、李书保、段有山、孔旭涛、杨成吉等8人及相关涉案人员16名。该涉黑犯罪集团组织实施了故意杀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伤害、贷款诈骗、私藏弹药、诬告陷害等一系列犯罪活动,称霸一方,非法聚敛钱财,为非作歹,欺压百姓,影响极其恶劣。

公安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及检法、金融、税务等部门通力合作,彻底铲除这一社会“毒瘤”,特别是在“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方面,坚决撕开口子、掀起盖子、挖出根子。坚决深挖其隐藏、转移的“黑财”,深挖利益链条,深挖涉案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线索,确保取得新的突破性战果,彻底摧毁该犯罪集团的“老巢”和“靠山”。现通告如下:

一、请受到该涉黑犯罪集团侵害的受害人主动报案,尽快提供犯罪证据。

二、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和提供该涉黑犯罪集团违法犯罪线索和证据。

三、该涉黑犯罪集团的其他成员要认清形势,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争取从宽处理。

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受害人、举报人、证人的各项权利;对于包庇、袒护、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威胁、报复举报人、受害人、证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电话举报:

李警官:13994049866

闫警官:19903571626

来信举报地址:临汾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办公室“1.10”专案组,邮编:041000

临汾市公安局

2021年1月22日

1、李光辉,男,汉族,1956年8月出生,山西洪洞县人,原临汾市公安局副局长(已退休),身份证号:14260119560822215X,2020年12月6日被刑事拘留。

2、张小惠,女,李光辉妻子, 1956年4月7日生,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原临汾市公安局民警(已退休),身份证号:142601195604072166,已于2021年1月13日被逮捕。

3、李怀宁,男,汉族,1958年7月出生,山西洪洞赵城镇人,身份证号:142625195807193911,2021年1月12日被刑事拘留。

4、张小保,男,汉族,1956年11月出生,山西洪洞赵城镇永乐村人,身份证号:142625195611293937,2021年1月8日被刑事拘留。

5、李书保,男,汉族,1962年2月出生,山西洪洞赵城镇永乐村人,身份证号:142625196202193956,2021年1月11日被刑事拘留。

6、段有山,曾用名:段小五,男,汉族,1966年6月出生,山西临汾尧都区人,身份证号:142601196606251031,2021年1月11日被刑事拘留。

7、孔旭涛,曾用名:孔凡涛,男,汉族,1971年6月出生,山西临汾尧都区段店乡九州堡人,身份证号:142601197106171312,2021年1月11日被刑事拘留。

8、杨成吉,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商会巷人,身份证号:14260119640215191X, 2021年1月11日被刑事拘留。

微信号linfengongan

原标题:《【扫黑除恶通告】关于征集李光辉为首的涉黑犯罪集团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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