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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平:法律援助助力农民工维权 护卫返乡过年路

2021-01-24 13:5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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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谢你们了!”

近日,农民工董某某拿着裁决书

握着牟平法律援助中心

工作人员的手感激地说。

2020年5月,老家河南的董某某在牟平北海新城工地干活时被钢管砸伤左手拇指,经诊断为左手拇指开放型粉碎性骨折。受伤后,董某某先后在牟平区中医医院、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住院数天。经牟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书,认定董某某所受伤为工伤;烟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董某某的劳动能力障碍程度为拾级,但董某某所在的威海某公司一直未落实工伤待遇,未给其缴纳社会保险。抚养5个孩子,赡养4位老人的重担落在了瘦弱的妻子王某某身上。

万般无奈之下,王某某来到牟平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她,在认真分析案情后,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当场指派山东宁海律师事务所刘桂成律师第一时间介入并承办此案。经过会见受援人、查阅案卷、草拟了仲裁申请书开始维权之路。援助律师经过认真调查发现公司为董某某缴纳了工伤保险,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庭审中,援助律师将调查了解的事实与证据进行了提交并有理有据的发表代理意见,最终仲裁庭采纳了律师观点,裁决支付董某某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共计74000余元。今年年初,董某某拿到了赔偿款,专门来到法律援助中心表示感谢。

农历新年将至,农民工开始陆续准备返乡过年,为确保节前工人工资发放到位,让辛苦劳作一整年的农民工开开心心过好年,牟平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配合人社等部门,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通过一系列举措,集中力量抓好当前农民工讨薪维权工作。

2020年共受理

农民工工资支付案件312件

为农民工挽回

经济损失850余万元

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一)开通“快速通道”,实行“减证便民”

推行点援制,使农民工能够按照意愿自主选择名律师、好律师为自己服务,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在法律援助中心大厅设置专门窗口,安排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三优”服务,即优先审查、优先办理、优先指派。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案件直接受理,无需提交经济困难状况证明;对农民工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指派政治素质高,执业时间长、办案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进行办理,提升服务水平。

(二)打通服务渠道,延伸“服务触角”

落实“一站式”和“四个当场”法律援助服务,坚持做到“窗口当场受理、主任当场审批、业务当场指派、律师当场介入”, 实现“律师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让农民工“零等待”;依托全区14个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544个法律援助联络点,把法律顾问资料与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申请程序、联系方式等内容统一在每一个村(社区)联络点进行公示,主动向农民工宣传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免费受理农民工法律咨询,协助办理法律援助申请事项。

(三)聚焦矛盾化解,降低“维权成本”

加强与住建部门、劳动仲裁、民政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及时沟通情况,建立健全农民工权益纠纷联动调处机制,打造“全链条”平台,发挥他们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的行业优势,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指导性。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仲裁、诉讼成本高,时间长,执行难的情况,在受理案件的过程中鼓励当事人采取非诉手段化解纠纷,同时加强与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合作,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避免矛盾激化和扩大,有效化解涉农民工工资矛盾纠纷。

(四)加强法治宣传,提高维权意识

深入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法律援助宣传月”、“送法面对面”、“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等专项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最大限度地维护和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持续利用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区农民工法律援助动态信息和重要活动,开展网上互动交流。组织区内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声势较大的农民工权益保障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维权案例,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

原标题:《牟平:法律援助助力农民工维权 护卫返乡过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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