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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兼职微信群中“招聘话务员”,小心犯罪分子盯上你的电话卡!

2021-01-25 15:4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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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学生兼职微信群,打着“招聘话务员”的幌子,实际上是要收购学生们的实名电话卡,然后转卖给他人,为网络黑灰产持续“输血供粮”,两人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获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20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推进网络空间治理”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一起涉网络黑灰产相关的典型案例。

设立兼职微信群收购475张电话卡

2019年11月上旬,周某奇伙同尤某杰在浙江省杭州市某职业技术学院设立学生兼职微信群,发布招聘话务员的消息,要求应聘学生到附近营业厅办理电话卡并将卡上交。周某奇、尤某杰以上述方式购得刘某欣等20余名学生办理的实名制电话卡75张,每张卡支付给学生人民币几十元至一百元不等的费用。

2019年11月中下旬,周某奇、尤某杰又通过类似方式招募了石某行等130余名社会人员,用大巴车将他们从河北省带至北京市办理400张左右实名制北京电话卡并收购,每张卡支付人民币几十元的费用。

转卖电话卡致10余人200余万被骗

2人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获刑

周某奇、尤某杰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上述电话卡出售供他人使用,违法所得人民币12万余元。上述电话卡通过非法途径流出境外,犯罪分子使用其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骗取被害人李某等10余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00余万元。

2020年12月,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某奇、尤某杰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开庭。图为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2020年3月3日,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以周某奇、尤某杰涉嫌诈骗罪,移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9月21日,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对周某奇、尤某杰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起公诉。同年12月18日,杭州市余杭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周某奇、尤某杰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针对犯罪分子向学生、社会人员大量收购实名制电话卡的情况,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检察官走进学校、工地、城乡结合部,对青年学生、打工人员、无业人员开展警示教育。

针对本案犯罪分子向学生、社会人员大量收购实名制电话卡的情况,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一方面向相关学校制发检察建议,提出加强教育管理的意见;另一方面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走进学校、工地、城乡结合部,对青年学生、打工人员、无业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就业观,防止落入“犯罪”陷阱。

社会公众要提升法治意识

防止被犯罪分子所利用

据了解,为遏制涉“两卡”类犯罪,2020年10月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部署开展“断卡”行动,依法从严打击非法出售、出租“两卡”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专门从事非法收购、贩卖“两卡”活动的犯罪团伙,以及与之内外勾结的电信、银行等行业从业人员。

同时,最高检提醒社会公众要提高防范意识,切莫贪图小利,成为犯罪的“帮凶”。一旦发现涉“两卡”犯罪线索,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若已实施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必须立即停止,主动投案自首。各电信运营商、银行应当加强营业网点管理,加强内部人员教育和监督,严格防范内外勾结、规避管控的行为发生,防止非法“两卡”流入社会。

(来源:正义网 文字整理: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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