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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鞍山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

2021-01-25 09:3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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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票方范围为全国

21日,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正式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受票方范围为全国。对首次开具、首次接收电子专票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将实行“首票服务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帮助纳税人及时全面掌握政策规定和操作要点,顺利开具和接收电子专票。

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自2015年起分步推行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电子普票”)。电子普票推行后,因开具便捷、保管便利、查验及时、节约成本等优点,受到越来越多的纳税人欢迎。税务总局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决定采用先在部分地区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此后逐步扩大地区和纳税人范围的工作策略。2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正式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受票方范围为全国。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领取免费的税务UKey开具发票。

据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立山区税务局局长马维隆介绍,自21日开始,鞍山市新办纳税人均可以向所在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电子专用发票与传统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相比,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相同,纳税人可以实现网上“即领即用”,开票方可通过邮箱、二维码远程交付给受票方。电子专用发票与纸质专用发票现场交付、邮寄交付等方式相比,发票交付的速度更快,为纳税人提供更加快捷、便利、高效的用票体验。纳税人可以便捷获取数字化的票面信息,并据此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纳税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查阅电子专用发票并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降低接受假发票的风险。存储保管也更加经济,有利于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降低其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来源:鞍山日报

原标题:《方便!鞍山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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